至于那些酸白菜嘛,当然是用来炖猪肉了!
谢虞琛去年的时候,便想着用酸菜来炖猪肉。只可惜那时候村里还没开始养猪,后世东北地区远近闻名的杀猪菜,谢虞琛也没机会尝尝。
现在酸菜也有,猪肉也有,谢虞琛怎么可能忍住不然食肆里的人做一回杀猪菜?等到村里有人杀猪的时候,他便让许大郎买了各个部位的猪肉回来,连同酸菜和血肠一起,在大锅里炖了一锅喷香扑鼻的杀猪菜。
酸菜炖得烂烂的,只有菜茎还保留了一点爽脆的口感。猪肉也吸饱了白菜的酸香,去除掉油腻,变得清爽起来。
除了猪肉以外,杀猪菜里还有猪骨头,粉条等其他食材,既丰富了菜肴的内容,也增加了许多别的风味。最关键的一道食材便是那里面的血肠。
从前蓬柳村的百姓是不吃动物血的。倒不是他们嫌血的味道腥,饭都勉强吃得饱的人家,哪有那么多的讲究。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杀牲畜时放出来的血该如何制成可以食用的东西,所以从前也就都倒掉了。
后来是许大郎交给他们,说那些从牲畜身上放出来的血不要任由他们流走,而是提前准备一个盆,在盆里搁点盐。杀猪的时候把热的猪血接到这个盆里。
等猪血冷却半夜后便能凝固成块。这时候在把这些血块都倒出来,在热水里滚一下,猪血就会变得更加紧实,到时候不管是拿了韭菜炒熟,还是就撒点酱油葱蒜的调味料上锅蒸煮,味道都是极好的。
村人半信半疑地按照许大郎教的方子一试,那些猪血当真如他说的那样凝成了血块,吃起来味道也是又嫩又香,丝毫不逊色于正经的猪肉。
而且据谢郎说,那猪血里还有什么各种各样的营养物质,吃了之后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
这样一来二去的,没过多久蓬柳村便流行起了吃猪血、鸭血。
吃猪血的习惯传到别的地方,最开始人们看到那鲜红的血块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发毛,觉得下不了嘴。但尝过一次韭菜炒猪血的味道后,心里那点迟疑和顾虑便当即烟消云散了。
嗯,猪血真好吃。
至于那鲜红刺啦的模样吓不吓人?嗐,你吃猪肉的时候,难道猪肉买回去的时候就是烧好冒着热气的吗?
不也是鲜血淋漓的,比那猪血还渗人呢。也没见你有多害怕,怎么到了吃猪血的时候,就觉得瘆得慌了?
这么一说,人们顿时便感觉那红褐色的鲜猪血没什么值得人害怕的地方了,猪血也就渐渐进入了寻常百姓的饭桌上,成为了一道物美价廉的家常美味。
随着乌菏来的金甲卫第一次见猪血、血肠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连带着看向谢虞琛的目光里都带上了几分敬畏。
别的不说,单看这位谢郎能想到把那些让人光看着就心头一跳的猪血端到饭桌上,变成一道寻常美食。这样的心劲儿就不是寻常人能有的。
不过说是这么说,那炒猪血的味道还真是不错啊,又嫩又香的,他们在食肆吃了一顿便记住了这个美味。
村里普通百姓的饭桌上少见荤腥,像杀猪菜这样的硬菜自然也是极少吃的。也就是看现在到了腊月时节,腌酸菜也挣了不少钱,才舍得在杀猪的那天从缸里拿出一颗腌好的酸白菜,切几条猪肉在家里炖上一锅。
因为金甲卫披坚执锐的形象在村人心里根深蒂固,也不知道众人是怎么想的,竟然就把杀人砍头和杀猪拔毛给画了等号。每每杀猪的时候,总要从肥皂作坊里请一位金甲军士兵帮忙。
哪怕他们自己也能下得了刀子,甚至因为养猪杀猪的原因,对猪身上的各个部位也比金甲军更加熟悉,一刀下去剖开猪脖子放血的动作比金甲卫熟悉了百倍,但就是要请一位金甲军士兵回去,好像对方光是站在院里,就有镇定的作用似的。
入冬后蓬柳村杀猪的人家不少,隔三差五就有一回,每次总要请金甲军的侍卫回去,几乎已经成了一道不可或缺的流程似的。
最关键的是也不用他们做什么实际的事情,搞得每次杀猪的时候,他们去百姓家中,都总觉得自己是占了什么便宜,过去白吃白喝似的,心里非常地过意不去。
跟着乌菏来了蓬柳村的几个金甲军这几天自然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现在每次有村民叫他们去杀猪,他们内心的心情都无比复杂。
一是有杀猪菜这样的美味吃,心里忍不住高兴。但又总觉得自己过去是蹭吃成喝,非常没有素质。和他们素日里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实在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下回再有村人来找我们杀猪,你就替我去吧,我是不好意思再去了。”从王家兄弟家里回来的一个金甲军,抹了抹嘴,冲着自己的同僚摆手。
这已经是他来了蓬柳村之后的第二顿杀猪菜了,虽然吃得满头大汗,肚子溜圆,但那种吃白饭的感觉实在是太……那啥了,自己真是没脸再去吃第三顿了。
“那我可不去,让田虎去。我这月也去过一回了。”被他指到的那名金甲卫身子往后一仰,眼睛也瞪大了。你嫌吃白饭丢人,我就脸皮厚不觉得尴尬了?
“凭什么是我?我可不去。”被唤作“田虎”的那人正坐在一旁擦拭佩剑呢,没想到自己躺着也中枪,顿时便跳了出来。
“关我何事?到时候有村人过来,指我去我自然要去,要是没指我啊——”田虎冷哼一声,“那谁也别想把锅推到我身上。”
众人本想再辩,转念一想田虎的话,又觉得这样似乎也行?村人让谁去就谁去,省得他们互相推诿。
众人决定下来谁去给人家当“杀猪吉祥物”之后,便又恢复了从前的和睦,一起亲亲热热地吃起了中饭。
……
乌菏自然是不知道自己部下金甲卫的这些事情的,毕竟在乌菏面前,他们都是那副严肃且靠谱的模样,断不可能因为谁去帮人家杀猪这样不能再不起眼的小事而争得面红耳赤。
说起乌菏,比起每天担心自己丢掉属于金甲军威严的众士兵来说,他这段时间过得可就要舒坦许多。
不仅每天有变着花样的美味饭食,住得也还算不错,更关键的是,这几天谢虞琛也充分发挥了一个东道主的精神,陪着聊天,看风景,烤火,裹着毯子围炉煮茶……那叫一个悠闲惬意。
而且乌菏还发现,谢虞琛脑子里的许多想法,都是他从前从来没有听过和考虑过的。不管是对某件事的看法,还是看待世界和问题的角度,都显得十分新奇。
总之就是和这俗世中的千千万万人都大不相同。有时候谢虞琛随口说的一句话,便能如拨开层层迷雾一般,让乌菏有种醍醐灌顶的清晰之感。
但谢虞琛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空闲和他坐而论道的,而且说得多了谢虞琛还会嫌烦,虽然面上不显,但乌菏能从他举手投足中察觉出来。
谢虞琛总有许多自己也没发现的小动作,比如他不耐烦的时候,就会喜欢转手里的东西。茶杯也好,小狼毫也罢,虽然眼神里一副“你说,我在听”的神态,但手里却把这些东西越转越快。
等到谢虞琛停下转着东西的手的时候,那也不是因为他接受了现状的表现,而是终于忍不下去,决定不继续忍了。
谢虞琛停下手里动作的下一刻,他便会将手里的东西放到一旁。声音不轻不重,却恰好够让对面喋喋不休的人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废话确实太多了,然后赶紧一躬身,加快速度把要说的东西交代完,最后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但对于乌菏而言,不知道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话太多的人,还是因为对方身份比较特别,不太好发脾气,总之在面对他时,谢虞琛的耐心会比对其他人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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