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不碍事的。”谢虞琛捏着鼻梁坐起身子,一边吩咐余小郎道:“你去最左边的那个箱屉里,把薄荷膏给我取一盒来。”
刚打开瓷盒,薄荷独有的那股清凉便扑面而来。谢虞琛挖出一小块来,用指腹融化了涂在太阳穴上,稍微缓解了一点晕船的难受。
等到眼前清明了一些,谢虞琛才理了理有些凌乱的衣衫,带着余小郎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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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谢虞琛从里间走出来,沈元化也不疾不徐地站起身,露出一个标准世家郎君的优雅微笑。
“让沈兄久等了。”谢虞琛抱歉地笑笑,又道:“还未像沈兄道谢,这回行程匆忙,还要多谢沈兄借客船于我。”
这个年代的人不像后世似的,动不动就和人称兄道弟。基本上极少称呼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某兄、某弟”,也没有“叔叔阿姨”、“大爷大娘”这类称呼。
按照礼节,谢虞琛此时称呼沈元化一个“沈郎”就足够了。但到底和沈家家主有了“义父子”这一层关系,虽然是各取所需,面子上还是要装一装的。
“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沈元化笑着摆手道。
算上这回,这是他第二次与谢虞琛打照面。对于自己父亲认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为义子的决定,其实沈元化最开始是有些不理解的。
但身为沈家家主十余载,他的父亲几乎没有一个错的决定。出于对父亲近乎盲从的信任,沈元化还是按照父亲的吩咐,去榆林替谢虞琛奔忙了半月。
沈元化想着:“父亲认下谢郎为义子,自然有那位大巫的因素在,但能让父亲如此重视,这个人身上一定有什么过人的长处。
一直到他真正见到谢虞琛的那一刻,沈元化似乎才明白了一些父亲的远见。这位名不见经传的谢家公子,确实有几分不同寻常。
作为淮陵沈家的次子,沈元化的出身和从小所处的环境比这世上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要好。
这并不是他自吹自擂,事实就是如此。作为南诏第一等的簪缨世家,“一门数廷臣,父子皆宰相”的沈家后人,他确实有资格这么说。
但谢虞琛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淡定和坦然,是即使他的父亲也并不具的特质。
好像不管今天站在他面前的是自己这个沈家公子,还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亦或者是街边的贩夫走卒,对方的态度都不会为此变得自卑或者高傲。
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即使是沈元化也很难将其具象化形容的东西。
如果站在上帝视角,或者能解答沈元化的疑惑——
谢虞琛身上区别于这个时代最大的一点,不是他见过多发达的科技,拥有多少先进于这个时代的知识。而是一种关于“平等和自尊”的精神。
不管出身如何,不管从事何种职业,我们的灵魂始终平等,我们同样具备人的尊严。
这种平等和自尊的意识,是这个时代所缺乏的、也是最让沈元化难以理解的内容。
但沈元化这个人的性子,说好听些叫坚持,说难听些就是有点轴劲儿。他对谢虞琛越好奇,越搞不明白这个人,就越要凑上前去研究个清楚。
也正是这个原因,在听说谢虞琛要去往东山州的消息时,沈元化立马跑到父亲跟前,软磨硬泡地求父亲让他也跟着去一趟。
可怜沈父已过不惑之年,还要拉下脸来跟谢虞琛这个小辈写信,说谢郎啊,我有个名叫沈元化的次子,你之前在榆林见过的……
他这个人啊,年轻,在家闲不住。也想跟着去东山州见见世面。希望谢郎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带着他这个“沈兄”一起去。
第82章
谢虞琛这边自然是没什么好拒绝的。
之前在榆林的时候, 沈家又是替他出面疏通关系,又是给他安顿住处的,在他的事上没少出力。自己对这个斯文儒雅、气度不凡的年轻人印象也还不错。
沈元化作为一个有自理能力的成年人, 带着他并不费什么力气。自己还能蹭上沈家的客船和马车, 何乐为不为呢。
“去岁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 东山州建了一个规模颇大的杜仲树林,据说从秦岭那边运来近万棵树苗。不知道谢郎此行前往东山州, 是否为了那杜仲树而去?”
沈元化试探着开口, 神情中还有几分扭捏。
谢虞琛的长相本就偏冷,两人又不是多亲近的关系。再加上这次是沈元化厚着脸皮跟过来的,一言一行难免会有些不自在。
相比起沈元化,谢虞琛的姿态就自然多了。他抿了口茶,笑着点头道:“沈兄猜得没错。”
“那应当是受巫神大人所托?”沈元化念叨了一句。
去年为了安置灾民开辟了杜仲林, 谢虞琛是借了乌菏的身份。所以在外人看来, 开辟杜仲林一直都是乌菏的手笔。他这回去东山州负责杜仲林开发一事, 自然也是受乌菏指派。
“不知谢郎可否告诉在下, 那杜仲树是有何用处?若只是炮制中药,应该用不到这么大的数量。”
自打沈元化听闻东山州开辟了一个近千亩的杜仲林时, 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惑着他。但不论是自己琢磨,还是向旁人打听,依旧是一头雾水。
好不容易才遇上一个熟悉内情的,自己说什么也要把这事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行。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但表面上, 沈元化还是笑着补充了一句:“若是谢郎觉得不方便,就不必说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谢虞琛开口, 解释道:“杜仲树的树皮和叶子都含有一种胶质。不知沈兄有没有见过杜仲树的树皮或者叶子,若是将其用力撕开, 便能看到有其中有许多白色的、像是细丝一样的东西连着,那便是杜仲树的树胶。”
沈元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平日里倒是没有注意过这些细节,但听谢虞琛说的这么有板有眼的,想来应该是确有这么一种树胶。
“那这杜仲树胶……可是和市面上的鱼胶、骨胶一样的东西?”沈元化猜测道。
“杜仲胶确实可以制成胶浆使用。”谢虞琛点头,“比较适合用来黏合金属、木材和皮革一类的物品,不过……”
谢虞琛话音一转,又道:“杜仲胶最大的价值却并不是黏合物品。”
“那是用来做什么?”沈元化连忙追问。
谢虞琛没有直接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举了个例子:“不知道沈兄有没有在雨天出门的经历?即使再谨慎,地上的雨水也常常会浸湿鞋底。”
沈元化点头。虽然他们这样的人家出门不是坐车就是骑马,但谁还没有一脚踩到路边湿润的泥土中,把鞋弄得一团糟的时候呢?
木屐有“施两齿,所以践泥”的说法,可见除了风流名士们的带动以外,木屐之所以能受到大众欢迎,其本身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在雨天穿一双木屐,既能防雨防滑,走路还十分轻便。
试问有谁能在阴雨连绵的日子拒绝一双这样的木屐呢?
可这又与谢郎口中说的杜仲胶有什么关系?难不成是用杜仲胶黏合木头制作鞋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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