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里是什么花大姐的背,这分明是黑色的中草药糊在了石头上,正好糊出七个圆点,仔细一闻,甚至还有一股药材香气。
难不成这是个石头精?
“石头”这时动了动,好像觉得不太舒服,又向上一提,整个露了出来,竟有一个马车那么大,刚才浮出来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
好家伙,这又哪里是什么虫子,分明是个大闸蟹,背上甚至已经熟了一块儿,红彤彤的发亮,加上那七块中草药,难怪被百姓们当作花大姐。
老道士盯了一会儿,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滴下一串口水来。
中草药加肉,这还是个药膳啊!
他把包袱扔在地上,掏出一条拇指细的绳子来,低声道:“长!长!长!”
绳子很快依言变长变宽,盘在地上如同蟒蛇。
老道士是个老饕,最喜欢吃,平时接任务赚来的钱都买了大鱼大肉,就算没事干闲坐着,嘴里也会啃点花生米,最穷的时候,都要有猪头肉才能吃得下饭。
他的破茅草屋里,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套金的蟹八件。
现在看见螃蟹,他可真的是精神了,本来就饿得难受的胃,现在更有存在感,咕噜咕噜地叫,饿意简直已经化作一个实体的人,握着他的肩膀摇晃,催促他搞快点,赶紧生个火。
捆螃蟹的方法老道士也很熟悉,三下五除二就把这只螃蟹翻了过来,捆了脚捆了钳子,一使劲,将它从河里拖了上来,扔进了草丛里。
这一翻折腾下来,螃蟹竟然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嘴里冒着白沫,眼睛耷拉着,昏昏沉沉地睡。
老道士满意地笑了笑,看见一辆路过的驴车,心道正好,眼前一亮,赶紧跑过去拦在路中间,一边从袖子里掏出腰牌来,一边喊道:“诶!老丈!老丈!等等贫道!”
驴车停下来,车上坐着的老丈头发花白,精神却还抖擞,眯着眼睛看了看他递过来的腰牌,看了半天其实也不识字,索性问道:“道长,您这是要坐我的车?”
老道士的年岁比他大多了,但是看着反而年轻些,叫老丈似乎也没什么问题,解释道:“不是,贫道是镇妖处的,今天出来捉妖,捉了个大货,拿不了,想借老丈你的车拉回去。”
他抬手一指草丛里的螃蟹,叫赶车的老人去看。
“这是个什么妖怪?”老丈吓了一跳,忍不住攥紧手里的烟枪,奇道,“道长,这妖怪吃人吗?它死了没?我,我的车也拉不下它啊!”
“不怕!”老道士笑道,“这就是你们前几天说的花大姐嘛!其实不是花大姐,是个大闸蟹。老丈你别怕,它已经被贫道捆住了。”
镇妖处自成立以来,做了很多好事,以前捉妖要去观里请道长,庙里请和尚,神婆巫师也要花钱请,一旦谁家闹个邪祟,轻则死一半个人,重则家破人亡。事情就算侥幸过去了,百姓们也往往会落得个贫困潦倒,最后沿街乞讨的下场,只有富贵人家能勉强安稳地过了坎儿。
现在呢,镇妖处捉妖不仅是免费的,而且还效率高,百姓一去请,人就能跟着回来,人去了打不过,还能搬救兵,救兵搬得不够多,还能再搬一些来,基本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像以前,请人来了也许还会出差错。
不收钱,服务态度好,效率还高,镇妖处在民间的呼声很高,平日里门口总会堆着像小山一样高的瓜果和馒头,偶尔也有百姓登门感谢,磕几个头再走,想要多跪几天的,拿扫帚扫也扫不走,说是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所以老道士一说,老丈就信了,扭身要把车上的货扔了,给他腾地方拉妖怪。
老道士连声道:“别扔!别扔,贫道给收着。”
他一抬手,一车的白萝卜就腾空而起,纷纷飞进他袖子里去了,片刻后,车上空无一物,只剩下一些细碎的根须和泥土。
老丈即使活得久,见过道家袖里乾坤的法术,现在也不免又长了见识,啧啧称奇,给老道士好一阵夸。
夸他宅心仁厚,本领高强,法术高深,仙风道骨,聪明伶俐,夸得老道士要飘到天上去,脸上的红光像是刚升起来的太阳,立刻就邀请他日后去家里做客,尝尝自己做的野猪精火腿肉。
很快的,两个人抬着大闸蟹,憋得牙关紧咬,一前一后走着,费力把它抬到了车上。
螃蟹一着车,车就给压得掀起来,像个跷跷板,连驴都腾空了,吓得直叫唤。
老道士眼疾手快,在驴还没飞起来之前,贴了两个符上去,才叫车恢复正常,然后他自己也一屁股坐了上去,招呼道:“老丈,走,进城去!交了差,咱们俩喝酒,贫道请你吃打卤面。”
出门拉个萝卜,认识一个好脾气的有本事的道长,老丈心里也高兴的不得了,说了几声好,心里美滋滋的,赶车朝着城门进发。
城门口卡着守卫,来往的百姓排着队过去。不管是士卒,还是平民,见了这么老大的螃蟹,全都惊叹连连,窃窃私语,偷偷看了又看。
给了腰牌,不会有人拦,驴车就这么一直拉到了办事处门口。
门口的槐树底下,长孙万贯正在吃西瓜,一边吃,一边把子都吐在了树底下。
驴车不是新的,轱辘都旧了,因为有几个缺口,所以走在路上声音很响,咯噔咯噔,长孙万贯即使没有法力,也听得一清二楚,忍不住伸长了脖子朝路的尽头看。
很快的,他就看见了二人一驴和一蟹,连忙站起来迎接。
一边迎接,他一边喊了人过来抬河鲜。
“老丈,谢谢你的车!”
长孙万贯只一眼就看出这是怎么回事,立刻握住了老丈的手上下摇晃,非常热情地拉他进了院子:“来来来,进来喝口水。”
老人即使很有生活的智慧,又哪里见过这么热情的官,吓得脸都白了,连连摆自己那没被抓住的一只手,腿打着弯儿往回走,拒绝道:“大人说笑了,这是我的本分,家中有事,我就先走了。”
“怎么能说是本分呢?这驴车又不是我们的!这样吧,我给您点儿钱您拿着。”
长孙万贯迅速取出一把铜钱来,塞进老人手里,不等他惶恐地开口,就给老道士使了个眼色,一左一右架着他,将他架进了里面去,安慰道:“您别担心,既然不想喝水,就吃顿饭再走吧!”
“不不不,大人,我还是……”
老道士抬起袖子,大笑道:“你的萝卜还在我这儿呢。”
“啊——”老人张口结舌,确实,他的白萝卜还在道长那里收着。先前只想着走,竟然把它们给忘了。
农作物对百姓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现在是乱世,老人的年纪又大了,更是省吃俭用,什么也舍不得丟,想到萝卜,心里有了记挂的东西,身上的肌肉就不由松了下来,不再紧绷,也没那么抗拒了。
办事处里即使有金山银山也不是他自己的,老人很有分寸而且很老实,但是萝卜——
老道士觉出他的犹豫,添了一把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抬头看看,天都黑啦!留下吃口饭吧。”
老人抬头,果然见到了红霞,一转眼,现在就已是徬晚了。
长孙万贯松开手,附和道:“就是就是,吃两口走吧。”
他们倒也不是图老人家什么。老道士是真的像个老顽童,每天乐呵呵的,什么都不在乎,热情奔放,什么好玩就做什么。长孙万贯则有自己的心思,他知道自己虽是朱元璋带回来的,却应该把忠诚与前程都放在朱标身上,他敏锐地觉察出,朱标喜欢与百姓亲近的官员,喜欢中正平和、踏实肯干的属下——这点父子两个喜好相同。
所以入职以来,本着认真工作,务必讨好上司的原则,长孙万贯对待每一个进门的百姓都同样热情。
毕竟指不定什么时候朱标就过来视察呢?被领导看到那么一下,都是好的。长期的准备就是为了一瞬间的辉煌!
他不是个好人,但是个好下属。
长孙万贯背景中燃烧起火焰,看着老道士揽住老丈的肩膀走进厨房,才叫了几个人回到驴车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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