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前两个字,朱标愣了一下,地上跪着的人敏锐察觉后,立刻道:“您愿意叫奴婢什么,奴婢就叫什么。”
“名字是爹娘取的,叫这个很好。”朱标接过他手里的衣服抖抖然后穿上,露出进院子后的第一个笑容,“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一会儿先去夫人那里禀告一声,然后就来我的住处报道。”
“是。”
长孙万贯上前几步,叹了口气道:“属下好嫉妒啊。”
“怎么了?”刚才是故意唬人,现在朱标已将回复了非常温和的状态,“你嫉妒什么?”
“以后属下就不是您最贴心的狗腿子了,一想到这件事,我就悲从中来痛不欲生。”
“那你就自宫,年纪虽然大了点,但是我不嫌弃。”
长孙万贯干笑几声:“这个,这个,属下还能在别的事上替您分忧呢,还是这位小兄弟看着细心些,属下笨手笨脚的,就不惹您烦了。”
朱标瞥他一眼,转过身去离开。
披风一角在深深跪服下去的魏忠德头顶拂过。
第111章 小明王的礼物
魏忠德提着食盒进来,安静侧立一旁,似乎是有什么话要等着朱标写完课业以后再说。
朱标搁下毛笔,抬眼道:“怎么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魏忠德慢慢地了解了朱标的生活习惯与性格作风。这是个很好伺候的人,能自己做的事情一定会自己做,如果有人失手打翻东西或是做错了事,不仅不会计较,偶尔还口出安慰与劝导,没有任何不良恶习,早睡早起、勤苦用功、待人温和、言谈礼貌,在底下人眼中简直是完美的主子。
他被选中以后,在王府的仆从圈子里,很是体会了一番巴结与嫉妒,谁都知道朱元璋最喜欢自己的嫡长子,谁也都知道在世子那里做活最舒坦保险,魏忠德一下子平步青云,有人来巴结讨好,有人眼睛都红了,嫉妒要化成水淌出来。
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简单的,当太监也是一样。服侍主子的第一步不是讨主子欢心,而是搞定明里暗里的算计和阴谋,幸好他机灵,学习能力也不错,加上路过的椒西和橘非会帮忙,毫无经验的魏忠德才撑了下来,随后便以坐火箭一样的速度成长,到了如今,已经初步具备左右逢源的能力。
越是八面玲珑,魏忠德就越小心谨慎,对朱标越恭敬体贴,连朱元璋见过他后都说了一句标儿的眼光不错--当然我们都明白这句话夸谁的成分更多一些。
“回主子,是蓝玉将军到了。”
“什么时候来的?”
“刚到的,坐在外间等您呢。”
“嗯。”朱标站起来走到水盆边洗了洗手,“午饭你放在这里,等我回来热一热就好。还有,一会儿不用跟着我了。”
他大步离开,就在门合上的那一瞬间,从书架上飞起一道白光,眨眼间自门缝中追出去,黏在了朱标腰间。
魏忠德低头站着,眼观鼻鼻观心,似乎什么都没瞧见。
走到前厅,蓝玉果然正坐在那里喝茶,大马金刀的姿势,贵到离谱的茶叶在他嘴里好似白水,一看就让人知道他没在好好品味。
他有副好相貌,两条眉毛偏粗偏直,眉尾向上,显得人很英气,脸型端正,嘴唇有些厚,身体结实,手长腿长,少年英雄什么样,他就什么样,朱标与其比起来,倒有点老成温润了。
“世子殿下。”看到朱标,蓝玉赶紧蹦起来行礼。
史书上对蓝玉的记载是嚣张跋扈、志满气溢,虽勇武过人、能力出众,却居功自傲,本来作为太子妃的舅父,加之又是太子的铁杆支持者,就算有些缺陷,也是完全能容忍的,只可惜“朱标”早逝,朱元璋担心朱允炆年纪幼,压不住他,硬是扣了个谋反的大帽子杀了。
以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有未来那样的性格并不稀奇,但起码现在,蓝玉还是懂得什么叫做礼法和尊卑的。而他的本事不容埋没,只要朱标好好的,就不会落得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称王典礼后,他们总算在老朱同志的介绍下认识了,好朋友要么志趣相投,要么能取长补短,朱标和蓝玉属于后者,相处起来竟然意外得很投缘。
“你都准备好了?”朱标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对,之前王爷就交代过了。”蓝玉道,“您也把心放到肚子里,就算我变成鬼,也不会让人把小明王给抢走。”
“不只是抢不抢走的问题,有人半路劫杀小明王,下个毒也是很方便的,你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王爷已经说过了。”蓝玉道,“随行的有大夫郎中,我稍后就去叮嘱。”
“不要太骄纵,韩林儿毕竟仍有名分在。”
前两句蓝玉还认真听,这一句他不以为然:“咱们王爷很快就能扫老鼠一样把张士诚给收拾了,到时候黄袍加身,您就是太子,我给您当大将军,韩林儿一个光杆司令,有什么重要的,也就是现在不能死,以后还不是……”
朱标咳嗽两声打断他的话,瞪着他道:“让你照顾人,你就照顾着,哪来那么多废话。”
“是。”蓝玉瘪着嘴应下。
“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哒清脆动听。
“瑞雪兆丰年,真是喜气。”
朱标嗯了一声,目光黏在车架顶上,黄色的车顶慢慢被雪花覆盖,每隔一段时间,就白一分,每离应天城远一寸,就冷一点。
“您看什么呢?”蓝玉问道,“喜欢这车?我家里也有差不多的,给您送去。”
朱标哭笑不得。这车是皇帝坐的,说他喜欢什么意思?老子还没当上皇帝呢,儿子就想当了?再说自己家里有,难道王府没有吗?一是显得傲气凌人,施舍一般,二是显得好像贪墨了许多军款。
一句话足够被参十几回,偏偏还真的是好意。
也亏得是朱标懂他,回头看了一眼队伍,见没人听见,骂道:“以后不准说这种话。”
“为什么?”
“不懂?”
“不是很懂。”
“回去问你姐夫,让他给你讲讲。”
蓝玉的口无遮拦打消许多离别愁绪,朱标再去看车的时候,突然见前面马车的车窗里伸出了一只手来。
“怎么回事?”蓝玉也看见了,两条眉毛几乎竖起,怒道,“是不是他在搞幺蛾子,想坏事?”
说着,他就要上前去。
朱标拦住人:“我去看看,你在后面等着,我没有叫你,就别过来。”
蓝玉犹豫一下,乖乖勒马,他后面的大臣们不明所以,只好也原地停下。
朱标知道韩林儿是在叫自己,韩林儿也知道朱标肯定会明白他的意思,于是在窗前默契地见面。
和他想的一样,韩林儿脸色煞白,已经哭过一场,袖子都还没有干。他那张圆圆的脸都似乎有些干瘪了,像是没浇水的多肉,两手紧紧捏着衣服的样子,比小姑娘还要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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