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刻钟,长队又开始前行,大家该干什么干什么,谁也没有注意到朱标骑着马,身侧跟着六出白,悄悄奔入侧面的荒野中。
没有人跟着,不需要注意后面负重的货车是否掉队,六出白这才开心起来,在山林的小路中狂奔,替身后的朱标开道。
两侧风声呼啸,嗅到的是草木的香气,看见的是四野的山色,哪怕朱标并不因长途旅行而感到烦闷,此时也觉得舒适很多。
一个多时辰后。
四蹄踏过落叶,朱标向后扯紧缰绳,骏马嘶鸣一声,头向右侧一歪,立在泥泞的土路上。
六出白跑出去一段路,见主人没有跟上,摇着尾巴折返回来。
“你看这棵柿子树。”朱标指着远处,“临行前我娘对我百般交代,找到了这棵柿树,也就找到了我爹出生的村子。”
“汪?”
“据说我爹当年因为饥荒快要饿死的时候,就是因为吃了这里的柿子才活下来。他打算在登基以后,封它为凌霜候。”
朱标向下看了一眼六出白:“我告诉你这些,是为了让你对这棵树尊敬一点,它是未来的侯爷,最起码你不能在树干上撒尿。”
柿树的叶子已经落完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棕色枝干,不过上面仍挂有许多饱满红润的柿子,颗颗泛着晶莹光泽,坠在枝头,沉甸甸的,像是橘色的圆形灯泡。
朱标将马牵到树林里拴住,从它身上挂着的包裹里取出一套满是破洞的麻布衣服换上,捧起一把土,摸在自己脸上,而后又用法术从空中抓出一个水球,浇在六出白身上,按住它在地上磨蹭了好几下,直到雪白的毛发变成土灰色才停下。
六出白疑惑又委屈地叫了几声。
“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你不是六出白,你的名字是……大壮,懂了吗。”朱标从狗子的眼里看出惊恐,不顾它的反应接着道,“我也不叫朱标,我是林示,家里是……嗯,卖大饼的,还算有点钱,我和爹娘走散了,与你相依为命。”
既然是回来为家乡的百姓干实事的,不微服私访简直说不过去,至于后续身份暴露后会不会有失体统的问题,朱标认为这种小事是无所谓的,毕竟老朱同志在称帝后也曾坦然的宣称过朕本淮右布衣。
向前看了看,朱标抬步朝柿子树走去。
卢近爱离开自己的茅屋,走向村头的柿子树。
道路两旁是翻过的土地,呈现出单调的黄色,三五户人家的房子立在那里,有炊烟笔直上升,篱笆里犬吠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响起来,伴随着男人女人聊天的动静,和谐而略有枯燥。
凤阳村很贫穷,卢近爱也很贫穷,但他的贫穷,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
卢近爱有一张瘦削的脸,五官端正而并不出彩,下颚处的线条硬朗,脊背永远挺得笔直,一看就是一个古板的、严肃的、不知变通的刚硬男人。
卢家是世代读书的人家,祖上出过几个小官,最高干到县令,更多时候都是穷秀才,与起伏的家境相反,卢家的家教非常稳定优秀,奉行君子之风,他们家的人,无论提谁出去,都能令古今贤人抚掌而笑。
到了这一代,卢近爱的父亲早年生了一场大病,家中几亩薄田全卖了出去用作买药,还欠下不少外债,病没有治好,人也死了。
卢近爱的母亲没有再嫁,一个人在乱世中拉扯着儿子生活,靠缝补和替地主耕种养活两人,躲过了战争,躲过了饥荒,没有躲过日渐衰老的残破身体,最终还是逝去了。
但她确确实实养成了一个好儿子。
她的儿子极有骨气,极为孝顺。他不顾及自己的死活,用家中最后的钱财为老母买了一口薄棺。
所以如今沦落到了没有饭吃的地步。
这棵柿树是他不久前发现的,说来也奇怪,树上那么多红彤彤的甜柿子,村里的其他人仿佛都看不见似的,哪怕是被他刚摘下来的,别人也看不到半个,愣说他手中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事出有妖,卢近爱本该小心一点,但他家中实在不剩半粒米,在不愿意欠人情的情况下,没有别的选择。
故而他穿上一身灰色的麻衣,脚踩草鞋,背好一个斗笠,用一根磨光的木棍梳起头发,拿起一根顶端开叉的长竹竿便出发了。
他在树下站定后,伸出长竿,用顶端的缝隙嵌入挂有柿子的细枝,轻微一扭,带下几个红柿。
采够一顿所食后,卢近爱停了下来,对柿树拱手道:“多谢兄台,我这就挑一担水来给你浇上,往后几日恐怕还要叨扰。”
风吹草动,树梢似乎晃了晃。
用衣摆包住柿子,他刚一扭头,就看到大路上迎面走来一人一狗。
人是个少年,狗的模样怪里怪气,似乎是瘦得过分了,一身毛发纠结缠绕,挂着泥浆和杂草。
这是哪里来的?怎么要饭要到凤阳村来了。
等着朱标走近,卢近爱往他手中的破碗里放入一个柿子。
--------------------
作者有话要说:
凤阳这个名字其实是朱元璋登基后赐名的,大家当成本来就有吧。
也算是历史小常识?
凤凰山之阳,凤阳。
第137章 背道而驰
失策了。
草率了。
柿子落在碗里的时候,朱标感受到了很久都没光顾过自己的尴尬。
一是因为没人敢让他尴尬,二是他的脸皮已经很厚。
现在卢近爱往他碗里放了一个柿子,且又穿得这么破旧,让朱标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碰瓷骗人的卑鄙混混。
他是真的一时疏忽,忘记把这个碗给藏起来了,回老家的第一天,被误会成一个乞丐,还没来得及伪装,朱标直接子承父业,不忘初衷。
倘若时光流转,几十年前,朱元璋也是这个年纪,拿着同样的破碗,蹲在柿子树下,祈求天上掉一个馅饼给他,好拯救他的肚子,拯救他的生命。
幸好老天从不掉馅饼,它虽然否决了朱元璋的愿望,却给了他另一个可能,但凡朱元璋能吃得起饭,就不会有洪武大帝,更不会有朱标的今天。
情况有变,朱标打算换套说辞,他捡起碗里的柿子:“我……”
我字刚出口,卢近爱就有点惊奇地反问道:“你看得见?我给了你什么?”
嗯?
朱标这才觉出不对,悄悄用余光打量“凌霜候”,它竟是已经成妖了。
有些植物成精的草木妖怪,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会将生产出来的果实用妖气掩盖起来,防止动物和人类采摘,只有遇到喜欢的生灵,才会显露真身。
这棵柿树应该是很喜欢老朱同志,也很喜欢眼前这个人。
“你给我的是一个柿子。”
“能看到它,这是缘分。”卢近爱道,“你拿它先垫一垫肚子吧。”
乞丐得到吃的应该狼吞虎咽,朱标意识到自己需要开始表演,几乎嚼都没有嚼,囫囵把柿子吞了下去。
看到这一幕,卢近爱眼里的怀疑消减一些。原因没有别的,朱标实在是太健康了,哪怕灰头土脸,衣衫破烂,也掩盖不住他发育良好的身形,如果是正常的乞儿,不说头大身体小,至少也该面黄肌瘦。
至于六出白,细犬的数量不多,卢近爱固然聪明,也不能理解没见过的生物,只把它确确实实当作一条消瘦的流浪狗。
“你是从何处来的?”卢近爱道,“为什么要到凤阳村?这里家家户户都很贫苦,不是能讨饭的地方。”
朱标抬头望着卢近爱,他看出这是一个意志坚定,想法果决的男人,恐怕不好隐瞒。
“我家里有些薄财,父母是做生意的,开了个饼子店,算是吃喝不愁,早年间他们离开这里经商,后来便因为战事回不来了。这次听说凤阳被吴王攻下来,没人再打仗了,专门带着我回来寻亲,没想到路上遭了土匪,我和父母走散了,只好一个人来,没吃没喝,才搞成这个样子。”
“寻亲?”卢近爱皱眉道,“你姓什么?”
“我姓林,叫林示。”
“村里没有姓林的人家。”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