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练字。”杨青有气无力地拖长了声音,他含泪看了越迷津一眼,又低下头去,慢腾腾地写他的字。
慕容华气定神闲地坐在旁边看账本:“这小子练武不成,当初跟我说学些腿脚功夫,我教他扎三个时辰的马步,他居然半个时辰都坚持不住,还被太阳晒到中暑,实在无用得很——”
杨青委委屈屈地插了句话:“就没有速成的吗?”
“你说呢?”
杨青悲痛欲绝,刚写满的一张纸被秋濯雪抽去,只见上头字歪歪扭扭,丑不可言,不觉失笑:“哎呀,习文苦手,习武苦腿,杨小友要多花心思才是。”
“说来他心算倒是不错。”慕容华道,“啧,只可惜字写得太丑了一些,等练好了字,怎么也能做个账房。”
越迷津想了想,问道:“杨青,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以后?”杨青歪着头想,忽然灿烂地笑起来,“好好活下去吧,总不能整天再想家了。”
……
数月之后,已是严冬季节,路上朔风渐起,少见行人。
客店里挤满了取暖与听书的人,里外都被酒的热气,人的热气烘得暖和起来,因此外头虽寒风簌簌,但里头却是欢声笑语,热闹无比。
说书人正起话头,这时,忽然门外厚帘被掀起,两个人闪将进来。
店小二定睛一瞧,只见前头的公子面如冠玉,身披玄衣,形貌端丽,行动之间飘飘然似仙;后头跟个英武非凡的青年,眼若寒星,叫人不敢逼视,倒比这严冬霜气更横秋,活似太岁凶神降。
两人虽没带兵器,但气宇非凡,店小二狐疑是江湖中人,不然也是豪客,忙扯开笑来,热脸相迎:“二位吃点什么?”
那贵公子寻了张桌子坐下:“先烫壶酒来暖暖身子,再炒两个菜来。”
酒菜皆上全之后,他二人低头说话,店小二抄手窝在边上,懒洋洋地听说书人讲故事。
只听惊堂木一拍,说书人慷慨激昂:“书接上回,却说那烟波客单刀赴会,到了这忘归林,惊魂地,只见那头站着一人,顷刻间叫他汗涔涔,泪涟涟。你道此人是谁?不错!正是那身高八尺,英武非凡,待他痴心一片的万剑山庄少主——步天行!”
金秋时分,落花庄连出两件大事,一是破了江湖里玉邪郎之祸,二是出了英雄榜。
后者在群豪之中虽激起狂澜,但对于他们这些普通百姓而言,自还是这玉邪郎之祸有趣得多。
这故事其实已说了好几回了,前头的回目分别是:灭快剑诛九冥、护宝剑七星相随,万剑山庄共聚义、血劫剑迷情露旖旎、琴封血劫阻覆水、双骑入墨戎、烟波客智计破恩仇……
不过店小二每次仍是听得津津有味,几乎将后面的故事都已背下。
今日已到了大结局,话说这步少庄主对烟波客痴心一片,不惜掀起武林风波,引得烟波客一顾。
偏偏二人有缘无分,烟波客只能挥剑断痴情,可怜那痴情男儿为情所困,自绝忘归林。
英雄美人,向来为人乐道,烟波客虽是男子,但传闻他较西施多娇,赛嫦娥下凡,寻常人但见容貌,浑然忘我,不知天地,江湖之中不知几多追求者为其拜倒痴狂。
常人有此美貌,不过是徒增负担,难免生乱,惹出祸事,偏生烟波客美而多慧,还有一身绝世武功,每每化险为夷,逢凶化吉。
有生之年,若有缘分,店小二真想见见这神仙般的人物。
说书人徐徐道来。
店小二正摇头晃脑地感慨,忽见那新坐下的贵公子,不知是不是喝不惯乡下劣酒,正咳嗽得面红耳赤。
他忙站起身来,过去招呼。
天寒地冻,客店酒暖,人声鼎沸。
一片江湖而已。
(全书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还有番外233333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二百二十六章 番外:冬·访友
秋濯雪穿了一领很艳的斗篷。
红色刺目, 承着满肩白雪,像是一枝初绽的梅花,鲜艳得近乎刺目。
北疆的风景并不算太多, 甚至算得上枯燥乏味,少有这般热烈,风满楼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这本就是他所求。
从很小的时候起,风满楼就已很明白,为了活下去, 他必然要放弃某些东西。
不过秋濯雪似乎不这么想, 在过去的几年里, 他除了药之外,经常还会带些别的东西来, 然后缓缓道来那些东西的故事。
秋濯雪有一副天生的好口才,纵然再热烈再激愤的情绪从他的身体里转过,都化为一贴温润的良药。
纵然没办法叫风满楼的病有起色, 却也不会击垮他的身体。
与风满楼不同,秋濯雪的这种祥和与平静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没有病痛这条顽固的枷锁紧紧勒住咽喉, 随着心绪而逐渐收紧。
他顺着秋濯雪的眼睛,曾见识过大江南北的风景。
因此风满楼在一瞬间就已明白, 真正令他觉得刺目的, 并不单纯是这领斗篷的颜色。
而是秋濯雪的身上某种更为浓烈的东西。
是连秋濯雪自己都无法驾驭的某种东西, 正如北疆狂乱的风雪一般, 鲜明地彰显着自己的存在。
风满楼很快就看到了来源。
一张年轻的脸, 甚至显得有点冷酷,可他的眼睛里藏着炙热的火, 滚烫如沸,炳如日星。
光是対上他的眼睛,就让风满楼想皱眉头。
这样的情绪,対他而言,与鸩酒无疑。
不过看到他的第一眼,风满楼就已明白了他是谁。
于是风满楼低下头,対荀伯认认真真地说道:“荀伯,我觉得我往后未尝不可试试占卜之术。”
荀伯本笑吟吟地看着前方,闻言转过头来,疑虑地问:“占卜?小主人近日有这样的爱好了吗?”
虽然他卜的是越迷津跟秋濯雪会成就好事,但是所谓三分卜七分天,谁敢说自己算命十拿九稳。
风满楼平静地说道:“那个年轻人,就是越迷津。”
荀伯脸上的笑容倏然僵硬住了。
两把名剑建造而出后,往往是为了一较长短,互相争锋,在两把神兵之中缔造出唯一的传奇。
不知什么时候起,人似乎也变成了如此。
荀伯开始变得忧心忡忡起来:“啊?这……这……带他来做什么呢?”
将一个绝顶的剑客带到另一个绝顶剑客的面前,还能做什么?
江湖中任何人都能给出接下来的答案——决战,直至分出胜败,甚至直至分出生死。
其实荀伯能感受到的东西要远胜过我。风满楼想,只不过也许是看到的东西太多,因此反而忽略那些真实存在的东西。
世人似乎总是这样。
于是风满楼将手搭在荀伯的肩膀上,慢慢道:“自然带他来见我。”
因为我是他的朋友。
因为他们也是朋友。
荀伯苦着脸,长吁短叹:“这……这我也看得出来啊,只是见了之后要做什么呢?”
风满楼淡淡道:“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就是名气。
名气往往压过一个人本身,名气令一些人不得不去做一些事,不得不去见一些人,不得不变成其他人心目之中的那种人。
可越迷津不是为了名气而来的。
秋濯雪与越迷津很快走了过来,他微微含着笑,眉梢里藏着难以作伪的喜色,激荡而快活地酝酿着,如欲来的风雨。
这种陶陶然的,几乎有些忘情的神态,竟叫他甚至没发觉荀伯的忧虑。
令风满楼疑心秋濯雪是不是来路上为了驱寒,喝得太醉。
又或者是风满楼対此的了解太浅,还未能明白越迷津対秋濯雪是否潜藏着某种全然不同的意义,他说不上来,不过已开始有些兴趣。
年轻人简洁地开口:“越迷津。”
干脆、利落,风满楼倒是有些喜爱他了。
他们虽然都是剑客,但是在此地见面,却与剑无关,毕竟北疆就在此地从未变过,没有任何理由阻止越迷津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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