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怀揣了一点隐秘心思的。
缀合腕心,缚于心上。
言朝的回礼是一枚弯羽款式的胸针,通体雪白,嵌着水晶和碎钻,素净却不失雅致。
又是羽毛啊...
他垂下眼睫,掩去眸中的复杂,指尖轻摁羽毛胸针有些尖锐的顶端,声音仍旧是轻快的:“我很喜欢,不过言哥怎么会想到送这个啊?”
这是和邵雨见面那天,谈完事儿后,他路过珠宝店的展示橱窗,一眼相中的。
看到这枚胸针第一眼,他就决定要买下作为回礼。
因为...
“你的名字。”青年的唇齿间滚过他的名字,去掉姓氏后唤出,纵是声调再清冷,也带着几分说不出的软和与亲昵:“白栩。”
拆了木字边,便是白羽。
宋白栩恍然,“原来还有这份巧思在...言哥有心了。”
他还以为是......
算啦,这个理由也很让人欢喜。
“我很喜欢,收到这份回礼真的很开心。”宋白栩忍不住重复了遍,杏眼攒成清甜的月牙,明媚笑意盈转其中,欢喜与爱慕流露的坦然且直白,“不过,我更高兴的是,学长刚刚喊了我的名字。”
言朝看着他颊边揉出的两道浅酒窝和弯弯的笑眼,整个人愉悦得几乎要冒粉色的小花花出来,有点无奈的想,只是喊个名字而已,至于这么高兴吗?
还真是容易满足。
和宋衍对比起来,真是南辕北辙的差别。
他脑中忽的冒出这个念头来。
同样姓宋。
一个清冷寡言,敏感多疑又拧巴,从不交付真心,说句喜欢都要拐了十八道弯。即便是真的喜欢,望着你的眼神也永远是冷淡又克制的。
一个却明媚又张扬,从不掩饰自己的爱慕,坦荡又直白的表露自己的心思,看过来的眼神永远含着欢喜与热烈。
天差地别的性格。
前者...言朝不想对前男友作出过多评价。而后者,一看就是被无数爱意滋养长大的孩子,只有被很好的爱着,才会爱人。
所以宋白栩喜欢他什么?
言朝摁下乱七八糟的思绪,起身帮忙收拾碗碟,“中午出去吃,我请客。”
“明天起就不过来吃早餐了,遛狗也要看情况。”
宋白栩脸上的笑瞬间垮了,“言哥要搬走了吗?”
“不是。”把碗碟送入洗碗机,言朝打开水龙头洗手,语气有着一种独属于打工人的恹恹:“要上班了。”
宋白栩隐约猜到了什么,“言叔叔安排的?”
言朝恩了一声,不太想聊这个话题。
即便是去自家公司上班也不影响他要变成一个打工人的本质:(
自愿早起和被迫早八是有区别的(。)
“这样啊.....”不知道为什么,宋白栩觉得不想上班的言朝可爱得要命,让人很想捏捏他的脸的那种可爱。
他努力忍住笑,“没关系呀,言哥明天早上还是可以过来吃早饭的,不帮我遛狗也可以。”
宋白栩半蹲着操作着洗碗机,感觉到言朝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他仰起头,软声道:“不要有心理负担,对我来说,能给喜欢的人做饭,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我非常乐意,并且会高兴一整天。”
“而且我也不会什么其他追人的方式,只能选择这种比较笨拙的。学长这几天能来我家吃饭,我真的很高兴。”
“我想继续保持。”宋白栩站起身来,双手背在身后,身体微微前倾,不动声色地把两人之间的距离拉到亲密社交距离范围内,姿态看上去很乖,可眼神却是狡黠的,“而且我没感觉错噢,言哥还是很满意我的厨艺的对不对?”
言朝微微挑眉。
“是。”
以为言朝又要避开回答的宋白栩怔了瞬。
“但是,不要这么折腾。”
宋白栩心里猛然一紧,以为他要说破什么,结果看到言朝笑了下,难得的温颜,清凛的眉眼轮廓都跟着柔和了三分。
“白栩,你的厨艺很好。但是画家的手,应该多握画笔,少沾油烟。”
第10章
上班第一天,言朝是蹭的车。
“哥!”
后座车窗降下,青年笑得露出尖尖的虎牙,唇红齿白的模样,一笑起来颊边还有一对很明显梨涡,看着很是讨喜。
他的五官轮廓细看下能看出和言朝隐约有那么几分相似,但眼眉之间却又把这点相似给压下去了。
言朝是单眼皮,眼尾弧度呈上扬趋势,整体轮廓显得清冷又淡薄,看人时永远带着股漫不经心的懒倦,眼神也淡,一看就让人很难亲近。
而言鹤的眼廓则很圆钝,双眼皮极深,瞳色是很浅的棕,眼睫卷翘又细密,轻轻眨动间,天然生出一股纯稚无辜感来,总会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揉揉他的头,跟揉小奶狗那样。
“小鹤。”言朝对他微微颔首,在他身边落座,“麻烦你专程绕路了。”
“不麻烦!和我这么客气做什么?”言鹤往堂哥那边挪了挪,献宝似的把食盒捧到他面前,“哥你吃早饭了吗?我特意去广清楼打包的!有你最爱的蟹黄汤包!”
“谢谢。”言朝接过食盒,但并没有打开,“我吃过早饭了。”
“好吧。”青年头上不存在的小狗耳朵一下耷拉下来,但两秒后又蹭的立起,“那今天中午一起吃饭好不好?我们公司的员工食堂味道很好的!”
“好。”言朝翻了两页金融新闻,感觉到堂弟的视线一直落在他身上根本就没有要移开的意思,忍不住轻叹口气,侧首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没有。”言鹤乖巧摇头,“是太久没见到哥哥了,想多看一会。”
“......”言朝面无表情,“别看了,我压力大。”
“噢。”言鹤乖乖转头,过了十秒又忍不住偷偷打量起言朝今日的衣着———白T恤,外罩了件黑色的工装风衬衣外套,搭配同风格的九分裤,主打一个休闲和舒适。
他忍不住问道:“哥,你第一天去公司上班,不穿西装真的没问题吗?”
言朝滑动屏幕的手一顿。
“今天最高温度三十二度。”
“办公室有空调。”
“不想穿。”言朝从不在这种事情上委屈自己,“你别告诉我今天还给我准备了什么入职仪式。”
“那倒没有,大伯说还是低调一点的好,只让我带你熟悉下公司,和相关人员对接好就行。”言鹤说,“大伯给你安排的职位是什么啊?”
“执行总监。”言朝合上平板,顺嘴一问:“你呢?”
“我?我在技术部随便挂了个职位。”哥哥的过问让言鹤忍不住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项目啊决策那些我没兴趣,还是技术研发有趣一点。”
“虽然说是要低调,但你要入职的消息已经在员工论坛炸了几波讨论了。”言鹤把言氏企业员工论坛调出来给言朝看,“话题度最高的两个帖子,一个是讨论你的长相,一个是能不能看到现生版的霸总爱情故事。”
“......”言朝看了几眼热帖发言,忍不住轻摁眉心,“想象力都很丰富。”
为了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到达总部大楼后,言朝是蹭的亲爹的董事长专属电梯上楼的。
他的办公室在十六楼,这一层都独属于项目部,这也是言朝自己要求的。他暂时对决策管理那些没兴趣,也不想卷入董事会那群老狐狸的勾心斗角里。
对言朝来说,与其和鬼精一样的高层玩心眼子,还不如参与规划重大项目来得有趣。
言朝在公司见到的第一个人是他的助理谢衡。
谢助理生得白皙秀气,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模样,可眼镜后的一双狐狸眼却又流露出几分久经名利场的精明算计来。
谢衡做了个简短有效的自我介绍,短短三句话就交代清楚了自己的毕业院校、过往履历和以后的工作范畴,末了加上一句:“除开工作上的事情,生活中有任何事情,小言总也可以找我,我的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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