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仆侍端上干净的热水上来,郑侍医先净了手才去检查伤患的伤口,扭头对阿沅道:“伤口很深,估计要缝合才行。”
阿沅点头:“我这就去准备。”
阿沅带着一个皮肤黑黑的小姑娘出去了。
郑侍医开始按部就班地为伤患清洗处理伤口。
自从有了盐水清创法之后,非常富有钻研精神的郑侍医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努力改进生理盐水的配方,如今盐水的配方比已经非常科学。
照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连双氧水和碘伏都能研制出来。
樊伉乐观地想着。
郑侍医处理伤口的时候还算好,那伤口只不过是吓人了些,然而在场的诸人谁没见过狰狞的伤口?根本不以为意。当郑侍医处理完伤口,在他的指导下阿沅缝合伤口的时候,便是连吕禄夏侯灶这等自诩见多识广的纨绔也有些撑不住,纷纷跑出去呕吐。
实在是太可怕了。
樊伉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找了个借口溜出去。
果然外科医生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樊伉在外面深呼吸了好几次才终于勉强将心中想要呕吐的欲望压了下去,抬眼一瞅忽然发现窗户下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发须皆白的陌生老头儿。
老头儿一手捋着胡须,贴在大开的窗户边上往里瞅,眉头时皱时舒,时而显得若有所思,神情很是多变。
“敢问这位老先生您找谁?”樊伉十分诧异。
书院的位置有些偏僻,一般人很少寻到这里来。这个老头儿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老头儿瞧得正起劲,被人打断,嘘了樊伉一声,示意他噤声,站在廊下继续听。
在自己的地盘被人嘘,樊伉内心真是五味陈杂。
不过现在院中有伤患,郑侍医和阿沅正聚精会神地给伤患缝合伤口,实在不宜大声喧哗,惊扰到二人。
樊伉便忍了,只以手势示意对方到别处说话。
那老头儿却对樊伉视而不见,一直站在外头瞧着。
看到对方年事已高,本着尊老的优秀传统,樊伉默默地陪着老头儿在窗下罚了好久的站,直到阿沅将伤口缝合完毕,再涂上商城出品如今在大汉朝已经非常流行的刀伤药,然后将伤口包扎起来,老头儿方才回神。
当他发现一个面貌冷漠的青年带着一个小少年站在自己面前,脑中思索了一下,道:“这位可是兴平侯?”
“正是。”樊伉心想您老可算是能看见我了,“老先生认识我?”
那老头儿掐着胡须微微一笑:“老夫姓阳名庆,字中倩。”
“……”樊伉不由肃然起敬,拱手行礼,“原来是阳庆公,不知阳庆公驾到,有失远迎。”
从他穿过来樊哙就一直派人满世界寻找却怎么也找不着的公乘阳庆,今天居然自己跑出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樊伉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郑侍医和阿沅处理好伤患,收拾东西走出来,看见站在廊下的樊伉,连忙迎上前来。
“郎君,无名公子。”郑侍医一脸诧异地看着公乘阳庆,问道,“这位是?”
“老夫阳庆。”
“原来是阳庆公。”郑侍医顿时表情都不一样了,很有几分樊哙见到韩信时的迷弟模样,十分激动,“惭愧,老朽郑験,见过阳庆公。”
樊伉摸了摸脸,心想这也是个追星族啊。
公乘阳庆道:“未得先生允诺,吾擅自在廊下观先生处理外伤技艺,十分惭愧。”
“不敢不敢。”郑侍医道,“就怕在下才疏学浅,让阳庆公笑话了。”
公乘阳庆不由莞尔一笑:“哪里。适才观先生所为,很有几分启发,有空我们不妨多多交流交流。”
郑侍医喜道:“今日我的课已经讲完了,明后两日也没有医理课。择期不如撞日,阳庆公若不嫌弃,还请到宿舍一叙,我们把酒言欢。”
公乘阳庆哈哈一笑,道: “老夫所学颇杂,于外伤上反而不如先生专精,我也想向先生请教。”
说罢他转过目光望着阿沅又道:“这位夫人如何称呼?”
阿沅连忙道:“奴唤阿沅。”
“原来是阿沅夫人。”公乘阳庆朝她拱了拱手,说,“阿沅夫人于缝合上的技巧着实令我等望尘莫及,老夫佩服。”
“阿庆公谬赞了。”阿沅有些受宠若惊。
能让当世医术堪称第一人的公乘阳庆如此称赞,的确称得上是一种荣耀。
“走走走。”医痴郑験已经喜上眉梢地拉着公乘阳庆走了,临走的时候本着同僚的情谊还非常好心地叫走了阿沅。
能让当世医术第一人的阳庆公指点的机会可不多,拉上阿沅绝对是好心,没有二意。
樊伉朝着跟去的阿沅使了使眼色,阿沅秒懂,给了樊伉一个“郎君你放心”的眼神,跟着二人走了。
“乘光,让人给郑先生和阳庆公送壶好酒,再叫厨房做桌好菜。”樊伉吩咐道,“去告诉阿翁一声,就说阳庆公到书院了。”
也省得他派人到处乱找。
乘光应了声喏,下去吩咐去了。
无名也很高兴的样子:“来了也好,让他给郎君看看。”
樊伉身患癫疾一直是无名的一块心病,虽然这两年樊伉几乎都没怎么发病,但总归让人放心不下。
“没事,我不要紧的。你看这几年我的癫疾都没发作过了。”成天被人说你有病啊要吃药啊,说了这么多年樊伉已经很淡定了,仿佛已经默认了自己身患癫疾的事。
“那也要看。”无名兄的态度十分坚决。
“行行行。”樊伉心想他根本就没病,能看出个名堂来才有鬼。
第147章
傍晚时分,接到消息的樊哙和吕媭乘坐牛车匆匆忙忙地赶回书院,公乘阳庆和郑験的医术交流讨论会也正好告一段落。
刚一出来老头儿就被吕媭心急火撩地请去给樊伉看病!
樊伉的院子在书院靠南边的一个角落里,面积不大,至少和书院其他的院子相比,他的院子还稍微显得有点小。
不过因为是自住的缘故,樊伉尽可能地将院子收拾得干净整齐舒适。
只不过他的舒适跟别人相比有点不一样。
一般人家的院子多少会种些花花草草,有些讲究的甚至还会挖个水池种点水生植物点缀院子,增添几分雅趣。
但樊伉的院子里这些统统都没有。
进门就是平整的水泥地面,一面靠墙的地方摆放了几个武器架,边上还吊着两个沙袋。
公乘阳庆他们进来的时候,院子里还晾着没晒干的粮食。
一见这个水泥地面,公乘阳庆眼睛就亮了起来:“这个好,晒东西不错。”
说着他还用脚跺了跺地面,看他表情如果不是边上人太多,这老头甚至还想蹲下来敲一敲地面。
樊伉笼着袖子笑眯眯地看着他:“这是小子无意中捣鼓出来的一种叫水泥的东西,用来铺地修路挺不错,就是配方拿捏得还有些不准,容易开裂。”
炒水泥这个东西其实挺简单的,小时候他们老家建房子,那个时候商品流通不像现在那边发达,很多人都自己去炒。
“就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公乘阳庆捋须微笑。
吕媭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儿子在书院的住院,光秃秃的一片,连盆花都没有,不由道:“水泥铺上是好,可也太单调了吧?要不阿母明儿叫人给你移点花木过来,墙角那个位置再给你开个小水池。我见信武侯府中的院子就这么布置的,春天的时候开满了花看着挺雅致的。”
樊伉顿时满头黑线:“阿母,这些花啊树啊水池的好看是好看,可是容易生蚊子。”
大约是现代社会生活安逸带过来的毛病,他不耐热也不耐冷。冬天的时候还好,反正一天到晚都烧着火炕,夏天天气闷热,关着窗子睡觉还要熏驱蚊的药草,要是种一院子的花草还养个水池,他还要不要活?干脆喂蚊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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