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父一愣,“在下确实叫叶承南。”
“家父可是年年念叨着要不是您救了他一命,就没有如今的他。”
褚绪风心道,要不是您突然回乡,我家老头还想着让咱们两家定个娃娃亲,让我娶了你家的闺女。
不过…
他看了眼趴在叶父身上的小儿,娃娃亲不行,但认个兄弟可以啊。
叶父闻言惭愧道:“倒是让将军惦记,为将军挡那一刀是我该做的。”
毕竟要是没有褚将军,哪里来的如今的和平日子,将军身上背负着重要军令,而他只不过是一小小兵卒罢了,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褚绪风又是一叹,果然如他爹所说,叶伯是个坦坦荡荡的男子汉,既然他选择回乡,那他们就不该再打扰,也因此这么些年都没有特意寻找过他。
他们边走边说,很快就到了城门口,此时叶老太正踮脚张望,焦急地走动着。
“娘,我们过来了。”叶父连忙迎上去。
叶老太第一眼先是打量叶瑜,见他虽然疲倦,但身上都是好好的,这才瞥叶父一眼,没好气地说:“都什么时候了才过来,看宝哥儿都累成什么样了。”
叶父指指褚绪风介绍道:“事出有因,对了娘,这位是褚公子,会到咱们家住一宿。”
褚绪风抱拳一笑,“您叫我绪风就好。”
叶老太一愣,赶紧说:“你好你好,快上车坐一会。”
等驴车上路的时候,叶家几个孩子都好奇的看着突然出现的陌生少年,已经有性别意识的桃花荷花两个更是不自在的移开眼睛,双颊泛上绯色。
褚绪风目不斜视,他如今九岁,虽然生母早亡,自幼在军营里长大,但于男女一事也不是一无所知。
叶老太搂着叶瑜,见他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便小声说:“宝哥儿你先睡会,到了家我在叫你。”
叶瑜也实在是困倦,并不挣扎,很快就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孩子叫宝哥儿?”褚绪风难得好奇地问。
“嗯,小名宝哥儿,大名叫叶瑜,今年刚五岁。”叶老太慈爱地拍着叶瑜的背哄他睡觉。
看来这就是叶伯唯一的儿子了,褚绪风只拿眼睛一扫就把叶家的组成摸透了七八分,这是个人口颇多的家庭,但能看出来所有人都关系和睦,一家子都是亲近的。
作者有话说:
攻正式出场
第36章 烤蚕蛹
一行人回到到叶家的时候, 天色已然暗下来,再配上凛冽的寒风,直吹得叫人忍不住缩缩脖子。
叶老太刚开门, 就有一只米白色的小狗冲出来围在他们身边不停跑动。
“汪!”
叶瑜早就被叶父从驴车上抱了下来, 他先是揉揉眼睛, 赶走困倦,然后才蹲下摸了摸小米的头,“乖。”
然而小米这次却没享受主人的爱抚,反而是竖起耳朵, 警惕地望向陌生人。
陌生人本人褚绪风倒是淡定地站在原地任它打量。
“别怕,这是家里来的客人。”
叶瑜拍拍小米的头,俯身抱起它走到褚绪风身边,让它熟悉一下味道。
小米仿佛能听懂话一般抖抖鼻子,过了一会耳朵才塌下来, 欢快的伸出舌头舔向小主人的手。
手心的湿润让叶瑜笑了两声, “乖乖别闹,好痒。”
“宝哥儿你俩别在院子里站着了,多冷啊, 回屋休息一会吧, 晚饭做好之后再叫你们。”叶母边洗手边说:“家里屋子少, 今天就得麻烦褚公子跟我家小儿睡一起了,千万别嫌弃,这位贾公子怕是要跟您分开住了。”
褚绪风摆摆手,“您直接叫我绪风,叫他贾一就行, 如今是我们主仆俩打扰你们, 要说麻烦也是我俩麻烦你们才对。”
叶母想了想就从顺如流的改口, “那宝哥儿你带着绪风哥哥去你屋里休息一会。”
叶瑜闻言放下小米,邀请道:“你跟我来。”
褚绪风给贾一使了个眼色,让他放心跟着叶河他们一起离开,他对自己的身手还是很有自信的,至少整个叶家应该没有能打过他的人。
紧接着他就跟在小孩身后绕着院子走进西南角的一个小屋里。
叶瑜上前点燃炕桌上的油灯,瞬间黄豆大小的光芒就出现在屋子里。
这小屋确实很小,但却收拾得井井有条,窗户下是一座炕床,床中间放着松木做的炕桌,上面摆着些零散的物件。
炕床上有三个炕柜,都是纯粹的木头,柜面上自带木材纹理,并没有一星半点雕刻出来的图案,朴素简单,至于折叶和拉手则是黄铜做的。
炕床左边还有一对桌凳,木桌只有他腰那么高,能看出来是专门给孩子做的,用的也是好木头,纵然样式平平无奇,但一看就知道很结实。
木桌上此时摆着几本蓝色封皮的线装书,一个竹制笔筒,一杆毛笔,一沓发黄的纸和几块墨锭,右上角靠墙的位置还有一个陶制的罐子,有几支金黄色花朵从中探出头来,尽情摇曳着身姿。
“等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直接把炕桌移到床尾,这一整张炕床足够咱们两个人睡了。”
褚绪风笑了笑,应道:“好的。”
随后他指向书桌上的黄色花朵,“这是什么花?”
“是金盏菊。”叶瑜用手指碰了一下花朵,回答:“这是一种不怕严寒的花朵,在这么冷的天还能开花。”
“怪不得屋里这么香。”褚绪风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香味,似花香又似果香,十分令人沉醉。
叶瑜闻言抽抽鼻子,他怎么没闻到所谓的香味?难不成是他已经习惯了?
褚绪风没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他在经过叶瑜的同意后上前两步拿起桌上的书,看了眼书皮,是《三字经》啊,也是,看这孩子的年纪是该到启蒙的时候了。
叶瑜也没管他,坐在炕上跟小米玩了一会握手游戏。
两个人各做各的竟没觉得尴尬,反而很自在。
也不知过了多久,叶母端着盆推门进来,“快过来洗洗手,该吃饭了。”
他们放下手里的东西,用皂角洗干净手,然后一同去了堂屋。
今天晚上做的大菜是一盆红烧猪蹄,前些日子杀猪分到的,一直冻在外头的大缸里,直到今天家里有客才拿出来化冻。
一盘棕红油亮的猪蹄摆在桌上,喷香的肉味扑面而来,引得桌前众人纷纷咽口水。
主食是一锅糙米饭,叶老太做好后还在担心出生富贵的褚绪风吃不吃得惯,然而没想到他竟是吃得最香的那个。
他吃饭的时候速度快却不失优雅。
“自从母亲过世后,我基本就是在军营里长大,叶伯应该知道军营里的饭食味道如何,我爹又不是个愿意让我开小灶的,因此我就没吃过比您做得更好吃的饭了。”
这话说得让叶老太脸都笑成朵花,忙道:“既然喜欢吃就多吃点。”
叶瑜扒一口浸满汤汁的米饭,微微带着点甜味的饭粒在口腔中翻滚,再吃一口油润软弹的猪蹄肉,咽下后仍觉得唇齿留香。
只有一点不好,丰厚的胶原蛋白吃多了容易腻,好在叶老太特地在旁边摆了一盘萝卜干,咸香微辣的萝卜干配着肉质柔软细嫩的猪蹄肉,别有一番滋味。
一顿美食足以抚慰一天的疲累。
等吃完饭,身材高大且沉默寡言的贾一将行李拿过来,让叶瑜惊讶的是他们行李竟然只有一个包裹,看那容量,应该是装不了多少东西的。
褚绪风接过之后就打发他去休息了,见叶瑜盯着他手里的包裹,便笑着问:“怎么了?”
“你们大老远过来就带了这么点行李吗?”
“就我跟贾一两个人,也用不了太多东西,路上要是遇不到客栈,甚至都有可能风餐露宿,带太多行李更是没用。”
原本应该是他外祖家派人来接,但是褚绪风因为他娘的事一向看不惯外祖家,所以就自己带着贾一过来了,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他该是在郑家住到过年再回边城,但如今怕是不行了,郑家他是一天都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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