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会儿还要吃饭呢,还早,何筝双手做爪状,作势要挠杜夏痒痒,骑到杜夏身上戳他胳肢窝,逗得杜夏咯咯直笑。
“别闹我了,别……”杜夏笑到气都喘不上了,何筝才停手,居高临下地问,“那你快说,说出来也让我乐一乐。”
“你先下来……”杜夏还是乐呵呵的,想先把何筝哄下来,何筝立场坚定,坐在杜夏胯上不动摇。杜夏也是时候给脑子做复健了,努力回想过去,随便撤点什么糊弄过去,他余光里的灶台上有小火在煮面,柴米油盐生活气。
“庄毅,嗯,对,就是他。”杜夏终于想出个人名了,断断续续地转述庄毅曾经同自己说过的那段经历。庄毅和姑娘露水情缘,庄毅给她画了幅肖像,姑娘给他念《情人》。
杜夏后来知道庄毅那都是编的,吹牛逼的,但如果真的有那样一个场景,肯定很美,想想都浪漫。
“我还以为什么呢……”何筝的落差感还挺大,就差把“这算什么”写在脸上。杜夏心情好,跟他拌起嘴来了,故意嫌弃道,“总比某些人只会煮速冻面强。”
杜夏这话成功挑起了何筝男人的自尊心和胜负欲。不就是杜拉斯的《情人》嘛,何筝又不是没看过,他也能给杜夏念。不,他会背,最经典的那段开头他还记得原文,他清了清嗓子以表正式,才说了几个音节,杜夏就又笑了。
“你叽里呱啦就叽里呱啦,怎么还吐痰啊。”
“诶哟,那是小舌音。”
“什么音?”杜夏以为何筝欺负自己书念得少,胡说八道,何筝只得继续解释,不是所有洋人都说英文,人杜斯拉是法国的,《情人》原著是用法语写的!
杜夏更震惊了,不是说法语是世界上最浪漫优雅的语言嘛,不应该很好听嘛,怎么还吐痰呢,何筝都没脾气了,问他,“你到底还听不听?”
“听,听!”也不去想何筝为什么会说法语了,杜夏也天真的像个孩子,撑起身子,两眼充满好奇。何筝躺到了他身边,托着腮帮子和他平视,他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
杜夏在憋笑,听不懂何筝在说什么,更不知道何筝的语音语调标准又地道。
何筝没笑。他真的很严肃,很认真地看着杜夏,他还用手指卷起杜夏的一缕头发,勾到自己鼻尖嗅闻,他又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杜夏也不笑了。
潮热的出租屋里窗帘紧闭,两人在沉默中相视,耳边有风的声音。
杜夏情窦朦胧,问,这两句话什么意思啊。
何筝毫不犹豫,说,意思是我可以吻你吗?
杜夏差点又笑,想说何筝在骗人,欺负他没看过原文。就算没看,他也认定何筝在胡说八道,他凝视眼前那么近的何筝,何筝的眼窝深邃,他的眸色依旧是东方的,澄澈的,通透的。
杜夏不敢说自己看清了何筝,但他已然见过何筝的多种模样,东方的,西式的;克制的,疯狂的;体面的,露骨的;文明的,野蛮的;阳光的,阴戾的感性的,冷漠的……只要一直看,天天看,日子天天这么过,一辈子不也就过去了吗。
杜夏看着何筝缓缓朝自己凑近,他垂眼,神色竟有些娇羞,早就被肏熟了,突然又变回纯情模样,何筝就要亲上来了,他难为情地低眉含颌,偏偏又不开口拒绝,等着别人来撷取。
一切都刚刚好,正正好,何筝突然面色惊慌,蹿起身往床下跑。杜夏被吓了一跳,鼻子也慢半拍,迟几秒闻到焦味,他也顾不得自己没穿衣服浑身赤裸了,忙不迭也赶到灶台前把毫无经验的何筝推开,以防他被随时可能冒火的锅烫伤。
祸不单行,杜夏的手机偏偏也在这时候响起。这还是他这些天来接到的第一个来电,用言语支使何筝帮他去接,别站在旁边帮倒忙。
然后杜夏赶紧行动起来,火速关掉煤气,将底部焦黄的锅端到水龙头下冲洗,极端温度的对撞下锅底腾起水汽发出滋滋声,杜夏用钢丝球把那些报废的速食面和馄饨刷洗,终于有功夫扭头,何筝竟也背对着自己,耳边还贴着手机。
那就不是催缴话费的。这是杜夏的第一反应。杜夏问何筝谁打过来的,何筝犹犹豫豫,到底还是转过了身。
何筝的面色不大好看,天大的好心情一下子降到阴暗谷底那种。
总不能是因为没表现好烧糊了,闹脾气。
杜夏还挺希望何筝是因为这个不高兴的,何筝慢吞吞地走近,板着一张脸,不情不愿地将手机递过去。
导致杜夏接手机的动作也很僵硬,瞟了一眼来电提示,对方是老四,他出声还是没什么底气和自信,“喂?”
“杜夏!”对面的人却把他当救命稻草,嚷嚷道,“你在哪儿啊!”
“我……”杜夏支支吾吾,看看何筝,目光又挪回到自己的脚趾。
“你快回来吧,出事了!”
杜夏一个激灵,眼睛都瞪直了。
正要问出了什么事,老四比他还要着急地咆哮,“再不回画室,你说不定就再也见不到庄毅了!”
第47章
杜夏:“?”
杜夏的反应还是慢半拍,也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啊……我。”他手足无措起来了,在灶台前踱步了好几圈,才意识到得先把衣服穿上。
从厨房走到床前就那么几步路,何筝站在中间,不是很情愿让道,杜夏一筹莫展地挠挠头发,拉开塑料帘子做成的衣柜,从里面抓出干净的衣裤。
杜夏都忘了自己上一次穿衣服是什么时候了,又拿着手机,歪着脑袋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脸之间用两手套裤子,单脚站立时不平衡地跳了好几下,差点跌倒。
总算穿好了,杜夏才发现自己忘穿内裤。他这些天荒唐过头,现下要重回现实世界,干什么都手忙脚乱。
杜夏只得把裤子脱了重新穿,把手机开免提外放。老四还在催他,声音过于焦急,事情又说来话长,导致前言不搭后语,没个重点。
好在杜夏依稀听懂了。老四说庄毅问老乡借了辆车,要把画室楼上自己房间里的东西打包搬空,看那架势是要开车回老家,不准备继续在大卫村里做生意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对杜夏来不可谓不是晴空霹雳当头一棒。不出门的这些天里他没收到任何来自画室的讯息,他还以为庄毅独当一面,把画工和客户们都笼络住,继而还有点怅然若失,别说这个世界,就是小小一个画室,没了他也照样正常运转。
没成想,庄毅这些天过得并不好。
但也没理由啊,杜夏想不明白庄毅好端端为什么要走,当务之急是回画室。他总算穿好衣服了,一挂电话就往门口冲,何筝挡在门前,好言好语道,“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
杜夏一脸茫然。没拉开窗帘的日子里,他吃了睡,睡了做爱,做累了吃点速食,吃完困了再继续睡……就这作息,别说白天黑夜,他连今天是几月几号都不知道,赶忙重新将手机屏幕摁亮,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好家伙,这会儿都凌晨三点了,万家灯火都熄灭了。
他原本以为这种沉沦浸淫过了很久很久,起码十天半个月,他和何筝也就独处了四五天,实在是做的次数太多,以至于有这般错觉。
“他选这个时间点,就是去意已决,又不想让你们知道他要走,”何筝分析给杜夏听,“要不是闹出动静把老四吵醒,他说不定已经走成了。”
一个打定主意要离开的人再怎么被挽留,都不可能再心甘情愿地留下;留下了,双方也会心生芥蒂,回不去曾经的亲密。
杜夏沉默。何筝这番话乍一听,确实有道理。
杜夏也是个听得进去话的人。
“所以为什么不遂了他的愿呢?”何筝继续晓之以理,娓娓道来,“我在你们画室工作也有小半年了,很多事情都看在眼里,不说罢了。我不知道庄毅以前怎么样,但今年,连我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人都能看出来,他已经没放心思在画室上了。这一两个月的订单还都是你拉来的,他什么力都没出,到年末却要拿走你一半的钱……他要是和别人合伙,这桌宴席早散了,也就你杜夏心肠好,不跟他计较。但杜夏,这世道弱肉强食,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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