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夏是真的不会聊天,揪着自个儿的手指,劝导何筝:“我看你还是回去吧。”
他自顾自地说教,字字句句都很斟酌:“打工当学徒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你还那么年轻,不用急着出社会。你要真喜欢画画,就去考相关的专业呗……就是念个大专也是好的,那也是学历。现在找什么工作都要求学历,再不济,你也先把高中读完,把高中文——”
杜夏说不下去了。
他注视着何筝放下筷子,没回头,就这么看向窗外远处的路灯光。屋顶散发出的白光隔绝了黑夜,窗户玻璃上朦朦胧胧倒映出何筝的脸。
那张脸没什么表情,五官立体像混了外国血统,眼窝深邃,眼珠子乌黑,借着那窗玻璃和杜夏无声地对视。
杜夏低下头,又心软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若不是实在留不下去,谁会愿意背井离乡呢。这个青年肯定也有说不出的苦衷,被家里人逼得走投无路,才早早地背井离乡,大年初三夜出来找工作。
何筝也在观察杜夏的反应。像是觉得很有趣,他又拿起了筷子,将那碗普普通通的鸡蛋面吃了个精光。吃完后他也把碗回小厨房,杜夏要接手,他打开水龙头直接上手,“我来吧。”
杜夏没跟他客套,站在边上看何筝洗。何筝显然并不娴熟,应该没怎么干过这种家务活,但拿碗筷冲水的手很稳,一点都不慌张,是能静下心来做学徒的料。
杜夏随后进卫生间放了一大脸盆水,把何筝的外套浸进去。他没买洗衣机,所有的衣物都是手洗的。何筝进厕所门的时候他刚换了一遍水,没戴那种家务手套,用来握画笔调颜料的手被冻红了,利索地把衣服拧干,又在粘过颜料的地方搓了两下。
杜夏把衣服又泡回清水里,“上厕所啊。”
“嗯。”何筝站在门口。这个卫生太小了,洗衣服的大脸盆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空间,杜夏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手臂往外扩的幅度再大一点,就会碰到马桶的边缘。
杜夏甩甩手,挺起弯了许久的腰,那意思是马上要起身,出去,给何筝让出空间,谁知何筝并没有等他,一个迈步直接进来,站在马桶的另一侧。
也不管杜夏就坐在边上,何筝解开腰带和拉链,直接掏了出来。
狭窄的卫生间里一时只有水流声。
很粗长,不存在后劲不足的断续。杜夏扭过头不去看,脸颊都要贴上瓷砖墙面了,他不管再怎么躲,余光闭不开的打眼到何筝的胯下。
杜夏唇舌干燥,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何筝玩味的眼神变得轻佻。
“吓到了,没见过这么大的?”他语气里的低俗很刻意,“还是害羞了?”
杜夏低着头,木讷地继续搓何筝的衣服。何筝不放过他,边整理边说,“有什么好害羞的,你又不是没有。”
杜夏默不作声。何筝要是晚点再离开,就会看到他不安地磨了磨凳子,脸红又耳热。
第5章 弟,听话
当天晚上,何筝在杜夏的出租房里将就了一宿。
将他吵醒的是杜夏的开门声,何筝从那张沙发床上坐起来,看着杜夏从门外进来,将手里的几个透明白塑料袋放小厨房里,然后再进卫生间洗漱。
何筝起床,摸摸头发走过去,橱柜上放着的两盒外带早餐是热的,还在洗脸的杜夏身上是冒着冷气的。
杜夏从卫生间里出来了,把空间让给何筝。何筝动作很慢,边刷牙边在这个不足两平方的小地方左顾右盼,墙上的白瓷砖裂了几块,但整体很干净,冲马桶的水流里放了清新剂,旁边的垃圾桶里只有几张纸,显然是倒的很勤快。
何筝弯下腰对着水槽抹了把脸,再直起身,镜子里的自己特意剪了个稍微长一点的寸头,再加上身高优势,终于有了点古惑仔小流氓的味道,但还是没能把这么多年的精英气全部盖过去。
何筝擦干脸后出门,杜夏把肠粉从透明塑料袋倒到碟子里,白粥也倒到碗里,配上木筷子和勺,而不是从早餐摊上拿的一次性餐具。
何筝觉得挺有意思的:“你好讲究啊。”
杜夏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都买路边摊了,怎么可能讲究,要不是家里还有个人,他走在路上就把这些东西吃光,擦嘴都用手背随便抹而不是专门抽张餐巾纸。
纯粹是何筝昨天吃饭的模样太秀气,搞得他不好意思太随便。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那么点卑怯,担心何筝低看了他。
“乘热尝尝。”杜夏告诉何筝,这家店的老板是蓉城本地人,坚持用最古早的制作方式,用布拉粉三十年,三十年来价格也没涨过。
何筝确实没吃过,细嚼慢咽地品尝,“嗯,好吃的。”
蓉城美食虽多,但忌辣嗜甜,很多初来乍到的北方人都不习惯。何筝既然是西北人,那肯定也需要适应期。
“那就好,还怕你不习惯。”杜夏笑了,“我弟也喜欢吃这个。”
何筝慢慢把筷子放下了,故意省了一块肠粉,把旁边那碗白粥喝光了。吃完后何筝去阳台摸摸自己晾着的外套,还没干,杜夏搜出件自己弟弟的大衣,让何筝先穿。
在何筝的说辞里,他这次打工约等于离家出走,没带什么行李,杜夏就先带何筝去买衣服。蓉城的制造业发达,上到百货商场下到批发集市,在蓉城,不管钱多钱少都能过日子,在这座城市生存。
杜夏知道什么地方的衣服物美价廉,他成年和颜料打交道,买衣服不讲款式颜色,只要耐洗耐脏,盗版的路边摊他也穿。但他没带何筝去那种地方,而是去了一家商场的打折店。他把何筝当自己弟弟了,不舍得他跟自己一样不修边幅。
男人逛街都是怎么快狠准怎么来,何筝又是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试的每一件休闲装杜夏看了都笑着点头,连连说“好”。结账的时候他本来是打算帮何筝付的,但何筝快他一步掏出现金,之后他们去商场后面的贪吃街解决午饭,何筝也都是用现金买单。
杜夏原本以为何筝会吃不惯这些,但青年那种好奇又谨慎的眼神是装不出来的,每道食物的第一筷子都只夹一点,像个专业的美食家放嘴里品上很久。
杜夏都没心思吃自己那份了,看何筝吃更有意思。碗仔翅,钵仔糕,牛杂,糯米鸡……每吃一道菜,杜夏都会问何筝“味道如何”,何筝都能说出好坏来。他不想浪费的,实在是食物太油了,他越吃越烦恶心,杜夏也不跟他见外,等他吃不下了,把剩下的都装进自己那铜墙铁壁来者不拒的胃。
杜夏不由想到今早出门前,他问何筝昨晚睡得怎么样,何筝嘀嘀咕咕了句“腰疼”。杜夏乐了,功能性的沙发在舒适度上确实会打折扣,但除非躺上去的是位豌豆公主,不然不至于腰酸背痛吧。何筝哪是打工人啊,活脱脱是个来体验生活的落跑公子哥吧。
杜夏对何筝的身份依旧存疑,还是想找个机会跟人好好聊聊。他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当他和何筝一起上了辆空荡荡的公交车,两人并排坐下,他注意到靠内的何筝偷偷推开了窗。
像个猝不及防进入新世界大门的小孩,何筝全程仰着脑袋观望沿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他肯定从未体验过这种视角,好几次差点把脑袋伸出去,还是杜夏眼尖,次次拉住他的帽子将人拽回来坐好。
杜夏稍微能理解何筝在欣喜什么。十二年前他第一次来到蓉城,他走在街上比何筝更像刘姥姥,蓉城是个现代化的大观园,而他是初来乍到的乡巴佬。
这座城市是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大世面。他那时候是那么年轻,小心翼翼又充满好奇,怕脚上从山沟沟里带出的泥脏了柏油马路的地面,又满怀憧憬,期盼有一天能融入这个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
“何筝,别闹了。”杜夏拍拍何筝的肩膀,让他把伸出窗外的手收回来,不然不安全。何筝听见了,但任性地没理会,五根手指头在寒风里最大限度地张开,指尖微微向内蜷缩,像是伺机而动,要抓住那缕看不见的风。
“何筝。”见对方没反应,杜夏就又训了声,“弟!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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