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你这人,”展世一伸着手指把狄初从头到脚划了一道,“小小年纪就这么不真诚,我可是从你报道那天起就把你当朋友了。”
“得,”狄初说,“朋友就朋友。”
两人左右手交握,默契地碰了碰肩。
展世一依然笑眯眯的模样,如春风拂面带着挠人的暖意。
他说:“最近晚上早点回家。”
狄初看不懂:“哈?”
“哈什么哈,来自学长的忠告!晚上多跟你男友在家听听歌看看电影,增进感情嘛。”
“啊?”
展世一乐得找不着北:“你以为你俩瞒得很好吗?你们之间的粉色泡泡简直快要恶心死人了好不好!”
狄初不好意思地蹭蹭鼻梁:“哦……那啥……”
“本来对你是有点意思,”展世一忽然又换了说辞,“不过我看他还不错,好好在一起。跟你做朋友,真挺好。”
狄初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展世一要在今天说这些话,与他平时的人设不符。
但别人做事总有别人的道理,狄初决定装瞎:“我也是。”
展世一看了他两眼,最后挥挥手:“那你们先走,我们再休息会儿。”
狄初想着没什么好说的,这么站着也尴尬。当即转过身要离开,展世一忽然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
“啪!”
巨响!
狄初愣住,祁凌愣住,另外三人也愣住!
一时间场上所有人都觉天雷滚滚,这什么剧情?!
唯有展世一还笑眯眯地揉揉手:“抱歉,犯病了。”
在祁凌暴走前,狄初赶紧装作不在意地走了几步:“没事,都有失手的时候。”
祁凌看不懂,摊着手满脸“WTF!”,狄初摇摇头,牵着祁凌离开了。
“初,我操!你这什么意思,他那又是什么意思?你们说什么了?!”
狄初沉默半响,最后磨了磨后牙槽,说:“我猜……他是跟我告别了。”
“什么?”
狄初两人走远,展世一收敛了笑容。整个人如坠冰窖,冒着丝丝寒意。他脚下三方地,硬生生起了一层薄冰,好似春风暖阳的他,只是一个假象。
前来约球的三人不解:“老大,为什么要跟两个小鬼打球。根本放不开,打不爽。”
“还想着爽不爽?”展世一没有任何表情,连严肃都说不上,“清洗日快到了,刚刚那两个,你们看着点儿,别误伤。”
“每年清洗都得误伤好几万人,哪顾得了那么多?”
展世一把篮球捡起来,终于有了类似笑容的东西。
而后,篮球在他手上消失不见:“所以才让你们把脸记清楚,他俩,我罩。”
三人对于展世一堪比鳄鱼泪般的笑容表示惊恐,最后只得点头:“行吧,反正工作量的大小也就您一句话的事儿,年终多放几天假OK?”
展世一冷冰冰地说:“O几把K。”
……
三人惊!
“老大你怎么这样了?!”
讲道理,展世一板着一张死人脸说出这句话简直比天雷滚滚还要滚滚!
“与时俱进,”展世一转身要走,最后想起什么似的,毫无表情地回头说,“对了,还有一句:完全O尼玛的蛇皮棒棒K。”
蛇……蛇皮棒棒?!
三人石化。
下一秒:我靠!和谐社会你还我们一个正常大佬!
展世一走后,另外三人也不敢逗留。手上积压下一堆工作,清洗日来临后,工作量只会增加,没有减少的道理。
入秋的凉风快赶不上三人撤退的速度。
其中一人脖颈上的项链从衣服里翻了出来,秋风打着旋儿掠过时,项链上挂着的银质小牌在阳光下闪了闪。
一行极小极清晰的字体浮现:Azrael /S组/03
狄初的第六感很准,那天之后,展世一再也没有出现过。
时间一长,狄初总会怀疑自己生活里是否出现过这么一个人。祁凌没了情敌又过得心情舒畅起来,拖着狄初辗转各种小型音乐节。
后来祁凌终于实现带着爱人和家人去听他的演唱会,那天祁凌唱得风骚又霸气。
不少做直播的红人赶上这个热度,结果有细心者在人群里看到了狄初。这下网上顿时翻天,一个个粉丝化身福尔摩斯,追查蛛丝马迹的能力不去重案组简直对不起社会。
接着盖棺定论:狄初就是当年跳双人舞昙花一现的长发帅哥!
据说——他们两人在拍拖!
消息传出去,狄初的正常生活多少受了影响。有时在大学上课也会接到别人莫名的眼光,这搞得他很烦躁。
祁凌为这事给狄初道歉好几次,但狄初也未真心怪他。
慢慢长大他们都会发现,生活没那么顺心,也不可能真正做到毫无顾忌。社会会把每个人打磨成不一样的形状,每天接收到陌生人对自身不一样的看法与解读。
但这都不重要。
狄初安慰祁凌道:“我们又不是人民币,不需要所有人都喜欢我们。”
祁凌眼睛一亮,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他把狄初抱进怀里,两人一起靠着沙发:“初,知不知道我们乐队为什么要叫Crush?”
“我还老早想问了,这么文艺的名字谁取的。”狄初笑了笑。
祁凌说:“废话!当然是霹雳无敌帅的我!”
“我当时建立乐队的初衷,其实是:让热爱永恒。而Crush的意思又可以为:短暂地、热烈地但又羞涩地爱恋。其实很多人都这样,把Crush误认为Love。”
“人都是会变的,直到有一天,有的人不再喜欢我们。或者说先喜欢,然后突然不喜欢,这都很正常。粉丝总有离去的时候,生活里的其他人也会离去。这个词教会我用平常心看待别人喜不喜欢我们。”
“喜欢时,我尽力把自己最好的传达给他们。不喜欢时,也一笑了之。”
“总有人走,总有人来。”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在变,今天关注你的人,明天莫名其妙就取关了。今天喜欢你的人,明天突然就不喜欢你了。也有可能当初讨厌你的人,后来发现,嘿,你还不错。
这都是短暂的而又强烈的感情,时间流逝,强烈也会变得平淡。
走与留都是缘分。
狄初伸手揽过祁凌的脖子,他很少见到祁凌软乎乎煽情的一面。
他想,除了喜欢祁凌当年的那股霸气和细心,历经时间考验的,还有祁凌越长大越成熟的温柔与豁达。
狄初抬起下巴吻了一下祁凌的眼睛:“我啊,真是长久地、热烈地但又大方地爱恋着你啊。”
祁凌滚动喉结,接着扳正狄初的脸,毫不犹豫吻了下去。
都是读大学的人了!
怎么还随时随地乱撩人!
作者有话要说:
①之前改了一个设定,迟迟和如水第一次见面,英雄救美那个桥段,本来写了迟迟胸口有纹身,我前几天删了。
本来是想和祁凌脖子后面凑一对,毕竟兄弟嘛。前几天修文,觉得与后期人设不符,就删了。
(当然,我才不会告诉你们,金鱼作者自己写着写着就忘了……
②Azrael 译为 死神
③老七好喜欢Crush这个词!真的喜欢,哈哈。
话说,番外会不会有点多……
④你们相不相信,我们身边,真有“异于人类”的存在。
第95章 番外五
—教教我吧, 教我该怎么办
—爱我吧,你爱我一点,我就爱你一生一世。你出一, 我出十,你出十, 我出千、出万。
—公子,你一本万利啊。*
爱情这回事, 无非是双方付出的搏弈过程。你来我往的“竞争”是这场感情维持下去的砝码之一。
有人在中途叫停, 有人输得身败名裂,有人赢得盆钵盈满,有人输得血本无归。
大抵相知相爱、又相爱相杀的两人,走下去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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