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兰奇看傻子似的看着他:“你觉得这很好笑?”
“我不知道。你觉得这好笑吗?”希克利诚实地说,“我想你应该没有开玩笑,至少你自己不觉得你在开玩笑。”
“你已经见过魔法了。”
“那不代表我乐意学习。博士,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博士、医生,一辈子都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对吧?在学习魔法之前,你就……”希克利胡乱地比划了一通,“总之,你本来就不是普通人。像你这种类型,不管位于什么处境都会是成功人士,如果你出生在巴西我敢打赌你将是下一个贝克汉姆——”
“贝克汉姆是英国佬。他踢得不怎么样。我猜你想说的应该是罗纳尔多?”
“别在细枝末节上较真,意思我还是表达得很清楚的。你懂我在说什么。”希克利说,“我,就不一样了,博士。我想我还是不赖,但我——”
他点了点斯特兰奇,又点了点自己的胸口,最后点了点头以示强调:“——我就只是我而已。”
他说话时斯特兰奇一语不发,只是平静地看着他。那镇定的目光令希克利感到微妙的不适,因为斯特兰奇的表现就像他在说什么荒唐可笑的东西,而他说的实际上是绝对的事实。一加一等于二,宇宙的铁律。
“魔法挺好的,很梦幻,很奇妙,很伟大。我很感兴趣,不过谢谢,我没有学习的打算。”希克利开始缓慢地倒退,同时警惕地盯着斯特兰奇,以防对方突然抬手画圈,搞些他不能应付的魔法。
可是,当他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斯特兰奇身上,被他忽视的东西就不可避免地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神:斯特兰奇胸口的长矛。
多奇怪的东西。
为什么它穿胸而过?为什么斯特兰奇没有死?魔法真的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又或者,最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是长矛?
法师们不习惯热武器是可以理解的,但世界上有那么多种冷兵器,最常用的是匕首,不常用但帅气的有长剑,同理还有武士刀、□□,甚至双节棍也享有盛名。为什么是长矛?为什么偏偏就是长矛?
长矛捅穿了斯特兰奇的身体。彻彻底底的捅开了他的身体,在他的心脏开了一个洞,而且还被牢牢卡在肋骨和肌肉中。
那几乎有点……色情?
希克利的思绪顿住了。它在最高潮之前戛然而止,仿佛命运鸿篇中的休止符。
一年前。一年前,他曾经接触过一个任务目标。真正一年中,他接触的每个任务,都环绕着那个目标。他恍然感到自己正走在迷宫之中,而迷宫的尽头将是……他就此打住,不愿再往后想。
希克利望向悬崖,又望向斯特兰奇。
博士法师朝他挑眉,仿佛看透了他的所有想法。长矛的矛头下滴落一串小小的血珠,极低的气温令它们在坠落前便凝结成了冰晶。看起来像水滴状的红宝石。
希克利望着斯特兰奇,又望向悬崖。
他叹了口气。
“我该怎么做?”他无精打采地问。
“很好,你终于意识到了。”斯特兰奇说,“我还以为你准备继续假装看不见、听不见。那其实也算是一种办法,虽然是我最不推荐的办法。”
“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只是个渺小的我而已。除了在不可预测的未知面前假装傻瓜,我还能做什么?至少假装傻瓜的时候我真的有点快乐,你呢,博士?不能装傻是种什么感觉?”希克利苦笑,“那肯定很不好受。”
他没有感到天旋地转什么的。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傻瓜,此刻他只是感到有一点疲倦,并且难得生起一点好奇心,想知道斯特兰奇在车祸醒来后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噢,那绝对很不好受。
人类的本质就是死亡。
从诞生起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最长也不过百年的人生,每一步都是不断地朝着那个最终的结局逼近。人们是怎么面对这份痛苦的?毫无疑问,最上乘的选择是根本不要意识到死亡这件事。
假装它不存在。只要假装得足够久,有时候它就真的不存在了。那才是美好童年的本质,愚蠢的孩子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理解死亡,哪怕是心爱的宠物离世也不过是悲伤几天,最长几周,然后一切情绪都会随着时间流逝。
可假装死亡并不存在从不是长久之道。死亡就在那里,或者早一点,或者晚一点,人们总是会理解的,这种理解就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随之而来的情绪复杂难言,太复杂了,人类用了漫长的历史讲述这件事:死亡,和逃避死亡。
当然,逃避死亡目前被认为是不可做到的事情。至少不可能永久地做到,如果就连无穷尽的宇宙也会死亡,那么可以这样说,死亡才是唯一的真实。一切渴望脱离死亡的尝试都终将失败。
人类是一种足够灵巧机变的动物,一旦死亡的事实被最终确定,他们自然而然地调整了方向,转而研究如何逃避——逃避在理解必将来临的死亡后接踵而至的负面情绪。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逃跑。只能逃跑。
逃往宗教,逃往艺术,逃往群体,逃往任何可以逃跑的地方。主流的思想逐渐开始宣传尽可能有意义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以此来对抗最终来临的那一瞬间……噢,他们错了,大错特错。
死亡不是一瞬间的事。死亡是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的。一个人生下来,学习知识,体验新东西,他的身体长成,智慧爬升,他与周围的人建立联系,他发展事业,寻找人生的价值:而人生的价值是,一切会先是光明美好充满希望,然后过山车似的急速下滑。
此前所领悟到的美好最终都会在他对死亡的领悟上添砖加瓦。
衰老,那是死亡的鸣奏曲演奏到最激昂的段落,此前建立的所有秩序都在这一章崩塌。先是精力不济,再是肌肉酸痛;而后头脑发昏,骨头咯吱作响。就像被吹胀的气球干瘪皱缩,这就是衰老。
衰老尚且在人类理解的范畴之内,那不可名状的恐怖,死亡,究竟是什么模样?
“跳。”斯特兰奇简洁地说。
希克利助跑,起跳。
你在诞生这件事上没有发言权,你在死亡这件事上同样没有发言权。
假如诞生就是为了死亡,那诞生怎么能算得上一件好事呢?假如死亡不可避免,逃跑的意义何在?品味痛苦,这就是逃跑的用处。那又为什么要逃跑?
然而,希克利还是想要继续逃跑。
这一卷的卷名是“凡人”,Mortal。其实每一卷都有卷名的但我很有先见之明地没有标注以防后续修改大纲,果然就修了(
第126章 第四种羞耻(26)
在斯特兰奇焦头烂额地翻阅古籍,寻找隐藏心口的长矛的方法,希克利痛不欲生地读书,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的时候,康斯坦丁迎来了相当难得的悠闲生活。
这个悠闲上可能需要打引号,因为哪怕亚度尼斯同意他搬走,却也对他自己选中的住处全盘否定,并且给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那些要求既全面又复杂,康斯坦丁耐着性子听了一分钟后,毅然决然地告诉亚度尼斯:
“不然你把我杀了吧。”
“……好?”亚度尼斯不太确定地回答。
“我不是说要你真的把我杀了。”
“我知道。”
“要不你就直接给我个准话怎么样,你到底同不同意我搬走?”
“我只是不喜欢你打算住的地方。”亚度尼斯说,“你的生活已经足够堕落了,严格来说,住在我的房子里是符合身份的。既然你要搬出去,不如表现得正常一点。你给我看的那些,说是垃圾场都算虚假宣传的典型案例。”
康斯坦丁一时语塞。
不过他这人就是忍不住嘲讽,说不过亚度尼斯,他就换了个方向,挖苦道:“搞我的时候也没见你挑地方啊。”
“那是两回事。根据我对人类的经验,不同的场地能够调动起不同的情绪,你口味特殊,我顺水推舟。”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