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够不够?”
设摊老板方才的怒目横眉登时化作喜笑颜开,赶忙起身,一脚踹开浑身腱肉的打手。
“够,够,当然够,”他去捡起铁碗中的大银锭,用衣物擦了又擦,嘿嘿地笑,“您还想看点啥,他不仅能挨打,还可能打了,这就给您表演一个?”
“不用,”少年半蹲下身子,看向胸膛起伏的朝别,又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锭,“我要买下他,够不够?”
朝别被猛踹上一脚,老板粗声骂道:“你以后跟着这位公子,有你好吃好喝的!”
围观人群逐渐散去,朝别侧着脑袋躺在地上,白衣少年叫了他两声,耳朵里只传来一点微弱声音。
朝别爬起身,慢慢地端详着白衣少年。
玉冠束发,白衣锦袍,清俊中透着一股疏然,左脸笑起来有个微微凹陷的梨涡。
“走啊,”他说,“你还没吃东西,是不是?”
朝别就这么随他回到方才的酒楼,许是见他邋遢,时不时有客人目光落在身上。
桌上是点好的酒糖牛肉,两碟酱猪肘子,上好的酒,少年取下长弓,置于一旁小凳上。
朝别问道:“为什么。”
他太久不说话,声音很粗,很哑,像是什么干燥分岔的木柴,磕磕绊绊地不清晰。
少年顾自倒了一杯酒,酒液入腹,抬手擦去嘴角酒液,十分爽朗:“什么为什么,我见你有眼缘,就把你买下来,请你喝酒吃肉还不好?”
“你要我,做什么?”朝别继续问。
一碗酒被推到朝别面前。
“喝酒。”少年说。
朝别沉默一会,端起酒碗。
喉咙滚动,生灌下一整碗醇香酒酿,酒液顺着下巴,湿了大半襟领。
酒并不烈,更多的是花果清香。
于他而言,已是多年未曾尝过的美味。
盛着肉的碟子被推到面前,少年做了个手势:“请。”
朝别饿了很久,肉类香气窜入鼻间,他再不犹豫,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就着馒头吃起两碟肉来。
少年招手:“老板,再上两盘。”
他这般沉着脑袋吃食,左耳后远远便闻一道声音,脆若银铃,细棱棱,听来十分刁蛮:“怎么,你说先一步来把菜点好上齐,合着是先请了个乞丐,让我来吃你们的残羹剩饭来了!”
少女步履轻盈,款款而至,坐到少年身侧,手中一只挂了铃铛的团扇,果真叮铃叮铃地响。
朝别掀起一点眼皮,从遮挡的额发中看到了少女面容。
天水碧襦裙搭纱制藕荷霞帔,禁步系腰,肤如雪腻,腮若敷粉,额心一点朱砂,杏眸剪水,盈盈如月,当真是位仙露明珠般的美人。
朝别不识,观看着全程薛应挽却是再清楚不过,当下愕然——
此人不正是,负责此次秘境的百花门门主喻栖棠吗?
喻栖棠……与朝别竟曾经相识?虽样貌稍显稚嫩,性情却与千年后成为百花门门主的她几乎算得上天差地别。
少女芍药般润红的唇角轻勾,偏又生一点媚意,掌心托颌,露出截藕白腕子,腕上带着一只小银镯,在日头下反射辉光。
感受朝别目光,柳叶细眉一挑,扇子遮挡在二人面前。
“不准看。”
朝别重新低下脑袋,用馒头沾着油水,扒尽盘中最后几块肉。
少年:“……”
少年:“再来两盘。”
喻栖棠摇着扇子驱赶那股油腥混着朝别身上久未清洗的臭味,嫌弃道:“怎么突然大发好心?”
“觉得有缘,就做了,甚么突然不突然,”少年笑道,看向朝别,“这位……兄弟,你很厉害。如今你也是自由身,是愿意自行离开,还是想跟着我,往后一起四处游历?”
朝别依旧透过糟乱的额发看他,看到那张白净的少年面庞,此刻笑意温然,右颊还有一颗浅淡梨涡。
喻栖棠看热闹般敲了敲桌子:“问你话呢!”
良久,朝别张了张嘴。
他哑声问道:“今后,也能,吃……这些吗?”
喻栖棠忍不住嘲笑:“你这买的什么乞丐,连讲话都不会,还问你以后还能不能吃这些……哈哈哈……”
朝别早已习惯这种藏着讽刺的笑意,用手指了指少年,又指了指自己,示意自己愿意与他一起。
少年明白他意思,笑道:“好!”又想起什么,停顿一下,说道,“我父亲与我说过,在外不准用本名丢了他颜面,你便叫我喻谨,或是阿谨皆可。”
朝别比了比唇形,重复一遍这个名字。
薛应挽却是哀叹一声。
世上总有不巧之事,可朝别与此人,却实在是不巧中的不巧,不幸中的不幸。
便是日月增长,容貌变化,他也依旧认出如今的这位“喻谨”便是数年前曾与朝别有过一日相处游戏的付谨之。可惜朝别大概是因为这些年落魄苦楚,早已失去了仔细辨认一个人容貌的能力,连带着那个“谨”字,也难做他想。
两碟酱牛肉姗姗来迟,喻谨看向朝别,两只筷子抵在他手腕:“你还没说,自己叫什么名字?”
朝别喉咙滚动:“朝,别。”
“朝见,夕别,”喻谨点头道,“好一个朝别。”
喻栖棠两手托着下巴,懒懒乜去一眼:“一个乞丐,话讲不清楚,还起个这样好听的名字呢。”
“这是我表妹,喻栖棠,”朝别向他介绍,一面将装满酱牛肉的盘子到他面前,朝别握起一旁的弓,神色闲然,“一会随我到客栈,带你洗了身子,重新买上几套衣服,确实不能……一直这样。”
喻栖棠离去前,不忘嘲讽他要随身带个乞丐,走到哪儿都是一股臭烘烘的酸味。
朝别跟着喻谨换了衣物,梳洗头发,至少不再邋遢,有了那么一点人样。
喻谨说:“你不会讲话,这样很麻烦啊,往后遇到事情了怎么办?”
“会,说话,”朝别咽下津液,很慢地回答他:“太久没有讲了。”
喻谨当下便想了个解决之法,“往后每日我们多说些话语,你不就能记起该怎么讲话了吗?”
朝别从喉咙里挤出粗哑的“可以”二字。
喻谨莞尔,先是询问他是何方人士,为何沦落成如今模样,朝别挑拣着回答,唯独提及来处事便推脱说不记得。喻谨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说是不记得,其实就是不愿讲,当下也不继续逼问,将自己过往也一一说来。
半年前,他从家中出来历练,走过淮河一带,顺着邬城,联城往南,缙平镇是他来的第二个镇子。来了兴致,便将各地见闻,风土人情一一讲来,又问朝别,可有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有意思的景致事物。
薛应挽想,这付谨之性子爽朗大方,倒是个喜爱热闹,挥洒意气之人,若朝别不曾经历家祸,二人想必早就成为了意气相投的好友才是。
朝别摇头,磕磕绊绊答:“我一直,待在这里,没去过,别的什么地方。”
他发音不对,喻谨便仔细着教他,一字字的纠正,以免遭人笑话,至近子时,才熄了灯烛。
朝别被买下,却并未被当成仆从或是奴隶对待。喻谨是个喜好热闹又大方的人,给他吃穿,遇上事儿也爱分享,分明将人当成了一同陪伴游玩的好友兄弟。
久而久之,朝别也没那么冷冰冰的,偶尔接上一两句话,讲得也通畅很多。
二人纵马而行,穿过林山溪河,村落稻田。倒春寒的风拂过面颊,柳枝抽条,马蹄踢踏,一片新绿映在眼中,鼻间是雨后露水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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