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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82)

作者:四面风 时间:2023-04-07 11:04:09 标签:酸甜 诱受 年上 破镜重圆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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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 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余初说:“是。”
  谭知静向前迈了半步,把媛媛护在自己身后,隐约像是把余初也护在身后的样子。他在余初的日记里读到过郑铎对余初的那次单方面的殴打。
  小姑娘因为他这动作而惊讶地问道:“怎么了舅舅?”但没有不安。谭知静的身影能给人安全感。
  余初惊讶过后却心生不安,谭知静不做无缘无故的事。他也想起自己的日记。
  谭知静转过头对余初说:“我记得他脾气不好,怕他动手。”
  “哦……”余初略放下心来,安慰他:“没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很多事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郑铎和李思敏向他们走来,余初和谭知静便也朝他们走去。余初和郑铎客气地握手,一个说:“没想到在这儿碰上,好巧。”另一个说:“是啊,好巧。”
  余初向二人介绍:“这是谭知静,我朋友;这是媛媛,谭哥家的孩子。”
  郑铎也不记得谭知静了,只注意到小孩子,问余初什么时候成家。
  余初笑笑,说自己还在上学,暂时没那个打算,又问他和李思敏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恭喜他们。
  郑铎沉默了一下,说:“已经结了……在那边领的证,回来就办了个小仪式,走走形式,只叫了家里人。”
  余初了然。他们都在新加坡定居了,听说新加坡上班也卷得很,请长假恐怕不容易,他们这次没准就是为了办婚礼才回国的。这样专门回国办的婚礼不会只是走走形式,郑铎家里可能没什么能走动的亲戚了,但李思敏家不一样。郑铎这样多余地解释一番,是内心里还把余初放在“婚礼应该邀请的好朋友”那一列。
  余初心里有些乱,草草摸了下兜,只摸到手机。而他如今没有郑铎的联系方式了,也没有李思敏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红包发过去。他心里更乱了,愣在原地。
  谭知静在他耳畔小声问道:“找什么?”
  余初一下子醒过神来,扭过脸小声问他:“你带现金了吗?”
  谭知静明白他的意思,拿出钱包。
  现在还会随身携带现金以备不时之需的人不多了,谭知静是一个。他把钱包里所有的大票都掏出来,簇新的一叠,正好十六张,吉利的数字,递给余初。余初转手递给李思敏,说:“恭喜!”
  郑铎忙推辞,六只手围着一叠钞票打架,嘴里说着常见又陌生的客套话,一旁的媛媛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他们,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
  余初忽然强势地按住郑铎的手,说:“我们现在像不像他们那时候?那会儿咱俩都觉得他们那群大人特傻x。”
  郑铎的视线从现金移到余初脸上,两人对视了片刻,眼里都有些湿润,又同时笑起来。
  李思敏把那一叠钱抽走了,拢整齐,说:“这是余初的祝福,我们收下了。我们还要在国内待一阵子,想请你吃顿饭,这周末行吗?”
  余初说可以,中午晚上都可以。
  他们定下时间,交换了联系方式,李思敏这时多看了谭知静两眼,问道:“谭哥是不是替余初开过家长会?就是余初帮小佳那次,百日誓师那回。”
  余初惊叹她记性好,谭知静也深感讶异,从女孩儿给出的线索里联想到小佳是谁,进而想起她是谁——这也要感谢余初的日记,所有他出场的事件,余初都凭记忆记录下来,这才让他的记忆也有了复活的机会。只是在这复活的记忆里,那些少年少女们的面孔都是模糊的,只有余初一个人的脸庞始终清晰鲜活。
  李思敏突然“咯咯”地笑起来,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郑铎也笑了,问她是不是想起来余初当年的壮举。
  李思敏笑着点头,说余初当年可太勇了,还解释自己为什么能记得谭知静:“谭哥当年太帅了,又高又有型。当时学校里都是穿校服的小屁孩儿,谭哥一身风衣出现在学校,一下子就显出不一样,走路都带风,好多女生都对他一见钟情。”
  谭知静也笑了,说:“不至于。”
  另两个听者则目瞪口呆,脸上竟同时显出几分年少时的稚气。
  郑铎震惊地问李思敏:“你不会也是吧?”
  李思敏笑着点头,随即又摆手:“说着玩儿的!一见钟情,就钟情一分钟,低头看见桌子上的考试卷子立马就忘了!”她说完,爽朗地笑起来。在她的笑声里,横在郑铎和余初中间的最后那点儿隔阂也消散了。
  郑铎主动上前和余初拥抱了一下,拍拍余初的背,“好兄弟,周末一起喝点酒,叙叙旧。”
  余初也在他背上拍了拍,说:“好。”
  分别后,余初和谭知静带着媛媛继续买东西。媛媛挑选的时候,余初和谭知静在旁边等着。余初忽以一种恍然大悟的语气小声道:“难怪李思敏那么低调的性格,那天那么活跃——你还记得吗?她说的私刑法律什么的,说了好多,你后来还夸过她聪明,有想法。”
  谭知静忍俊不禁,不知道他的脑袋瓜里装了多少与自己有关的细碎小事。
  “你还记得吗?”余初又问,属于二十六岁的余初的眼睛里隐晦地闪动着十八岁的余初常有的占有欲。
  “那天发生的事,我记得你给我打电话。我当时感觉很莫名其妙,为什么要找我?你讲你为什么被叫家长,我又觉得很有意思。我记得那天去了学校,你戴着你的大耳机,对人爱答不理的样子,看着挺酷,但是我和老师说话的时候,你又一直偷看我——”
  “我偷看你?”余初惊呼,“你发现了!”
  谭知静眉眼里俱是笑意,还有追溯记忆时所流露出的怀念与喜欢。
  “我还记得你跟着我去洗手,帮我关水管。我那时候觉得你这小孩儿挺有意思,在此之前,包括之后,只有我姐会帮我开关水管。我还记得你给郑副处打电话,想方设法让我去他们的饭局,我当时觉得你这这小孩儿聪明得有点离谱,看起来对什么都心不在焉的,怎么能知道大人们的那些弯弯绕,还那么会引诱我——”
  “引诱?你那会儿知道我要干什么?”余初再次惊讶了。
  “知道。那是不是你第一次引诱我?”谭知静扭着头看他的神情。
  余初脸上有些发热,心口也有些发烫,怕自己在公共场合会受不了,不敢看回去,只被动地接受他的打量,很快连手心都发热了,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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