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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80)

作者:四面风 时间:2023-04-07 11:04:09 标签:酸甜 诱受 年上 破镜重圆

  有一天在余初家里,余初接到一个电话临时出去了,谭知静待在他的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余初的妈妈进来,准备把冬天的被子收起来,换成薄棉被。
  她请谭知静帮忙,把余初的床板掀起来。余初的床是张老式的大床大床,没有床垫,而是铺的褥子,床板可以打开,里面有大片的空间,可以用来存放平时不需要的物品。
  谭知静把余初的被褥折起来,把床板掀起来,帮余初的妈妈把薄棉被抱出来,再把厚被子放进去,然后把一切恢复原样。
  等余初的妈妈出去了,谭知静又按照刚才的步骤把床板重新打开,弯着腰盯着被子旁边的那些物品看得出了神。
  很像是影视剧里警察收集来的证据,一只只密封的透明塑料袋里装着一件件古怪的物品,每个塑料袋上还贴了标签,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烟蒂、擦手纸巾、讲题的笔、演算纸……
  一件中学校服上衣,看起来既像他的,又像余初的,他分不清,但应该是他的……他想起他们一起低着头,对着余初短袖外的胳膊上不该有的痕迹发起愣,又一起翻箱倒柜,找到这唯一一件与余初那时的年龄相称的长袖外套。那时余初穿上他的衣服,一定会在镜子前照了又照,那时他的个头刚到自己嘴唇,自己高中时的校服对那时的他来说也是会有一些大的。如果是现在的余初,穿这件衣服会正合适。
  那时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挡住胳膊上的痕迹,自己开车送他回家,他害怕吗?颤抖了吗?他坐在自己车里,一定会同往常的每一次一样,抱着自己表达不舍之情。那天的不舍会比别的时候更强烈吗?他缠上来的手臂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紧,他那天的吻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热,或者更凉,自己不停地催促,他眼里的泪雾是否比别的时候更委屈、更恐惧?谭知静都不记得了。
  一本书,没印象了,翻开来,扉页竟然有他自己写的字,“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知静。”他想起余初生日聚会那天,他险些就留下来了,但实际是走了。可终究还是留了下来。他预见到那扇门背后的危险,可还是捏住余初递给他的钥匙,将门推开。
  他推开了门,余初就不允许他再关上。那时他料到这一点了吗?也许有预感,所以一直踌躇不决,但也许那预感并不真切,所以他没有追出去,妄想余初能忘记这场短暂的恋爱,过上自在的生活。
  一件长款的羊绒大衣……没有印象,但确实是他会选择的款式,没有装在塑料袋里,而是用一个专门用来存放衣物的防尘袋保存着,衣服依然平整。某年某月某日,小区内垃圾桶。谭知静对这个地点十分介意,把大衣从防尘袋里取出来,小心地嗅了一下,已经洗干净了,同时对过去某一时刻的自己感到些许无奈。他竟然做出过把外套扔进垃圾桶的举动。那时果然更年轻一些。
  余初比自己多记住了多少?
  谭知静忽然产生一种感性的设想:假如自己死了,也没什么损失,他在余初的记忆里比他本人更鲜活。
  旁边有几只笔记本,谭知静打开一本,是余初的日记。他把这些日记本挨个拿出来,找到第一本,看到那句话:“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他在余初的日记里没有名字,他是唯一的“他”,恨“他”,爱“他”,想“他”。他是余初在日记里提到最多的那个人,从未间断过。
  在重又见到余初后,谭知静有过一些大胆假设。这些日记里记录的真实事件比他的假设更让人吃惊。谭知静读着余初的日记,同时在脑海里修改对过往的记忆。曾经那些穷极无聊的日子,因为背后多了一双生动的眼睛,也都变得值得起来。
  谭知静略微翻看了几页,就将日记本合上了。一切恢复原样。余初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已经出去很久了,随时都会回来。
  他不希望让自己知道这些,或者说暂时还没准备好。余初已经习惯了伪装成一个“正常人”,乍让他改变,他会恐慌。
  况且余初在最新的那几篇日记里提到,希望“他”永远心怀内疚地爱“我”,带着偿还的心思,只要“我”一直表现出“他”还没还完,“他”就永远都觉得欠“我”的,就能一直爱着“我”。
  谭知静走出余初的房间,对余初的妈妈说,希望她不要告诉余初是自己帮忙把床板折起来的,因为床下有余初存放的一些东西,他不希望被自己看到。
  余初的妈妈点点头。她不管他们的事,从来都是要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谭知静给余初打电话,问他怎么去了那么久。余初说他顺便去旁边的超市买了袋蜜果子,突然想吃了,已经结完账了,正要往家走。
  谭知静说:“你在超市门口等我,我去接你。”
  余初笑出来,“你拿什么接?这么近!”
  谭知静也笑了,“用脚接。”
  他换好鞋子,穿上外套,从出门的第一步开始默数,一步、两步……他走下楼,三十五步,三十六步……走出小区,六百零一步,六百零二步。
  余初站在超市门口顾盼,看到他后视线便固定下来,朝着自己笑。
  一千两百八十一步,一千两百八十二步……
  余初在日记里说,“他”能一直在原地等“我”,固然好,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希望“他”也能主动朝“我”走一步,哪怕一步也好。
  一千三百二十一步,一千三百二十二步。
  余初拉起他的手,高兴地问他:“今天怎么这么浪漫?”
  谭知静笑着回:“突然特别想你。”
  他和余初都是极其擅长忍耐的人。珍贵的并非忍耐本身,而是忍耐过后,他们能得到的那些。
  余初满足地笑起来,问他:“谁想我?”
  谭知静回:“你的知静哥哥。”
  现在余初不再像六年前那样了,总像是被追赶似的一声声急迫地喊着“知静哥哥”。这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爱谭知静不像从前那么深了,而是他不再感觉自己随时可能被时间驱逐。他如今有无尽的时间。
  无论他喊的次数多,还是少,那声称呼都代表相同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爱意。
  余初每次喊“知静哥哥”,都是在说:“我爱你”。
  谭知静说“你的知静哥哥”,是在回应:“谭知静爱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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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第88章 后记/番外 ——喜欢
  谭知闲家里养着猫,是鱼丑丑头胎中的一只,典型的三花长相,颇有个性:对家人热情,对生人冷漠,对偶尔来访的客人一概不见。所以余初最初只是耳闻,跟谭知静过去蹭过几顿饭后才一睹其真容。
  鱼丑丑的大女儿叫“喵喵”,媛媛起的名。那时候小姑娘刚开始学说话,词汇量有限,跟着小奶猫学会“喵喵”这个词,当即便用上了。
  余初夸媛媛会起名,比舅舅起的好听。谭知静在一旁听笑了,教外甥女“年年有余”的两种写法。
  喵喵认可余初家庭成员的身份后,对他明显比对谭知静更热情。每次他们过来,喵喵先是绕着谭知静的小腿蹭一圈,以示欢迎,之后就一直黏着余初,攀着余初的腿站起来,朝他“喵喵”叫,求抱,一旦余初弯腰将它抱起来,就别想再松手,撸猫的动作也别想停。
  知闲用猫作理由,把余初固定在沙发上,不让他总试图往厨房跑。姐姐知道余初心疼谭知静的手,轻易不让他进厨房。做饭的手总要沾水,有洁癖的人做起饭来更是不停洗手,他们两个平时如果是自己做饭吃,都是余初大包大揽,知闲就想让余初在自己这里享享福。
  余初也能懂知闲的好意,说:“姐,知静做饭不开窍,但是打扫卫生可是一流。”表示自己并没有受委屈。
  谭知静就说:“打扫卫生没有技术含量,还是做饭更难,也更辛苦。”还告诉知闲,他打算搬个家了,现在住的房子厨房太小,两个人站里面都旋不开身。
  知闲一本正经地问:“你不是不会做饭吗?小初做饭的时候你还进去挤,那不是捣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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