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48)
幸好余初虽然问题多,也爱刨根究底,但他毕竟年轻,正处于向前瞻望的年纪,还没看出人实际是由过去积分出来的人,所以从不问会让人真正感到为难的问题。
余初喜欢问当下的情形,问他现在想做什么,现在想要什么,现在快不快乐?
总是很快乐的。
余初的一项特别的快乐是带他看动物的视频,边看边给他讲。帝企鹅之后是狮子,狮子之后是老虎,因为鱼丑丑,于是全都是大猫,老虎之后还有各种豹子。但他其实没太专心听,余初神采飞扬地炫耀知识时,两条眉毛一跳一跳,被吻得鲜嫩水润的嘴唇开开合合,甚至那两只脚也不老实,脚趾一直在动,都让他分神,所以他至今搞不楚花豹和猎豹到底有什么区别。
他只通过余初知道了丑丑的很多习性接近于老虎,还知道了狮子和老虎其实也会爬树。原来猫师傅没有留一后手,反倒是老虎徒弟无师自通学会了游泳。
他还记住大猫们的嘴唇都是黑色的,看上去充满野蛮的凶残,而鱼丑丑的嘴唇是粉红的,即使是一张小丑脸,张开嘴时露出粉红的唇和舌,也能惹人怜爱。
他又分神了,想起余初身上也有一些惹人怜爱的粉红色。余初有很多和鱼丑丑相似的地方,比如喜欢用脸蹭人,比如喜欢被抚摸,比如身体有着优雅的柔软。他问过余初是不是练过舞蹈或者武术,得知并没有,实在惊讶。
实际上他们一起看电视或者交谈的时机并不算多。每天的时间远远不够用。他丢下一些工作,推掉一些饭局,把晚饭也省掉,甚至关机,抓紧一切时间来作乐。
他把人折腾得一放到枕头上立马就能睡过去,看着那具身体上新的旧的手印,于清醒时回忆起这具躯体刚刚在自己怀中被折成怎样令人惊诧的形状。
穿上衣服后再去想那形状,会觉得它已经是非人的状态。余初带他看了那么多动物纪录片,所以他瞬间就联想到了,像被狮子死咬住喉咙的鹿——脖颈与躯干弯成不合常规的姿态,细长的四肢高高地翘起,或者以奇异的角度折向深躯。
有时他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疯了,明知道一个人的身体不可能真的被揉进另一个人身体里,却还总是做出这样的努力。
余初不该这样纵容他。是余初的顺从在滋养他变态的那部分,余初心底的疯狂勾引着他关在笼子里的疯狂。
有时他看着余初那犹带有生长迹象的细瘦身体,想起它被自己折成一只濒死的鹿,顿时又意识到,变态和疯狂的其实只有他,非人的也是他。他向来对自己这种非人的状态深深地厌恶着,艰难地与这种厌恶共处,而现在他还要努力不让这厌恶殃及余初。
余初在沉睡中被紧紧地勒醒了,睁开眼看到谭知静的那双眼睛近在咫尺,深晦地望过来。手臂如蟒蛇般逐渐绞紧,肺里储存的空气渐渐排空,胸腔干瘪下去,并且无法在结实的手臂的压制下扩张开来。余初咧嘴笑起来,于眩晕中闭上眼睛,使劲最后一丝体力用腿将谭知静也绞住。谭知静带着他翻滚,两人像动物搏斗一般。
余庆春最先发现余初不一样了。
有一天他坐在沙发上,余初从他面前经过,被他喊住,从头到脚地打量,想看看到底是因为哪里有了变化,导致这个一直长在自己眼前的孩子突然呈现出陌生的面貌。
但余初的变化是由内而外的,余庆春用他敏锐的目光打量再三,最终也只能归因于穿着,便问他,为什么天气越来越热,反而从短裤穿回了长裤。
余初伸了伸腿,笑着说:“长裤比短裤帅。”
余庆春也笑了,说自己要像他这么年轻,才不在夏天穿长裤。
知静哥哥也穿长裤,“大人”都得穿长裤。最性感竟不是裤子脱下的时候,反而是结束以后穿回去。只穿这一条长裤,肩胛骨之间的沟壑中残存着汗水,裤腰松松挂在胯部上方,赤脚走出卧室;很快,他就会拿着一杯水回来。
自从他表现出对皮带的憎恶,知静哥哥在他跟前时就总会将皮带藏起来。
余初有时觉得自己和妈妈一样可悲,在讨好余庆春时会偶尔不自觉动了真心,然后在被赐予关爱时感到满足。但他过后总能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犯了和妈妈一样的错误:怎么能享受这种被恐惧覆盖的爱呢?他会为自己之前的软弱感到恼火和羞耻,以致在余庆春面前都感觉到屈辱,觉得低他一等。
但是现在余初不再有这种感受了。他站在余庆春面前自然地微笑,内心则充满高傲,就如他们此刻的位置,余庆春坐在沙发上,而余初站立着,高他一截。
余初怀着这种骄傲从余庆春眼前走过去,知道自己再也不用去乞求对方的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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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看余初,心疼他爱得卑微,但余初在自己的爱里感受到骄傲。
第52章 陪酒
那天,谭知静提前告诉余初不要去找自己,说自己会应酬到很晚。但余初后来知道原来他是要和余庆春出去。
余初是听见余庆春在和别人打电话时提到谭知静的名字才知道的,余庆春说:“我叫上小谭了,他能喝,又会来事儿,能帮我挡一挡。”
能喝,会来事儿,简直是在说别人。
等余庆春打完电话,余初忙问:“今天和谁吃饭,这么能喝?”
余庆春说是和几个南方的老板。
余初惊讶地问:“不是说南方人不爱喝吗?”
余庆春也纳罕起来,问他:“谁告诉你这个?”
当然是谭知静。
余初没能及时想出怎么撒谎,再想圆的时候已经显得不自然了,干脆岔开话题,问余庆春:“还有人敢灌你酒吗?”
他话里的吹捧意味让余庆春满意地笑起来,说:“不是敢不敢,是那几个太能喝,喝起酒来六亲不认,连我都怵。”
余初一听,这不就是酒疯子吗?这种人怎么能让知静哥哥去挡呢!
“那怎么叫谭老师呢?我看他不像能喝的呀。”
余庆春不在意地笑笑,只把谭知静当作一种酒桌上的典型讲给余初听:“你不能小瞧他。他可能酒量确实一般,但是他有厉害的地方,就是喝多了不显,不上脸不上头,不会失态,还不吐得满地都是。这样的人实际上最厉害,因为你根本看不出他是什么时候醉的。他能陪你一直喝下去,直到把你喝趴下为止。”
余初听着只觉得胆寒,槽牙都要打颤了。
他还想争取,说了几个人选,都是能喝的,想让他们把谭知静替下来,都被余庆春否决了,嫌他们这个口才不好,那个形象不好,那个喝不了红酒,一口就倒。
余初还想再说什么,但余庆春已经对他的热心表现出疑惑,让他不敢再提了,只好改说想跟着一起去见识见识。
余庆春轻蔑地一笑,“都是商人,还是那种没文化的暴发户,你别去,乱哄哄的。”
余初听出他的意思,心里更是抽紧,问:“他们吃完饭还干别的吗?”
余庆春说:“他们想干别的也得等吃完饭以后了,到时候我就不陪着了,让你谭老师跟他们去。”
余初什么都顾不得了,说:“我想去!”顿了顿,将话打磨得光滑些:“我还没见识过那种老板是什么样呢。”
余庆春盯住他看了两秒,忽然笑了,“你怎么懂这个了?还知道帮你妈看着我啊……你妈都没说不放心。”他抬手在余初脑袋上揉了两下,说:“想去就去吧。”
坐上车以后,余初又在余庆春的言谈间得知这几个商人是从沿海过来的。听到那几人的籍贯,余初心里又是一紧:他亲爸爸就是那个地方的人。但许是因为没有喝酒,余庆春提那地名时倒很平静,然而余初慌乱的心跳难以平复下去了,总觉得要有什么事发生。
他跟着余庆春到了包间,谭知静自然早就到了。凉菜和几个保温的热菜也都摆上桌了,白酒配着分酒器,红酒在醒酒器里醒着,整齐地码放着。知静哥哥做事总是妥帖的。
余初担忧地瞟向谭知静,谭知静的眼神也从他的脸上掠了一下,之后便再也没有真正地看过来,就连余庆春让余初和谭知静问好的时候,余初都看出他虽然笑着看着自己,但眼里覆着一层隔膜,导致他看自己就像看其他人一样感情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