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79)
后来余初一直走得稍靠前一些,拉着谭知静的手带着他在停车找车。
余初说谭知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不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让别的一切都给自己让路。
谭知静不会这个,余初会,余初学会了。谭知静把余初从地狱里托举出来,余初由谭知静出发,独自行走六年,学会了如何追求幸福。如今他们的幸福是一致的,余初回来找谭知静了,这次换他牵着谭知静往前走。他们两个从来都不是一场你追我赶,他们一直都是一场等待与寻找的相遇。
第87章 谭知静爱余初
有一次他们去谭知静姐姐家去吃饭,谭知静的姐姐拉着余初说悄悄话,说希望他不要怪知静当初没有追出去。她把错都揽到自己头上,说是因为自己当时拼命拦着,因为那时候看余初年纪小,觉得他们不合适,父亲又刚做完手术,还在恢复中,怕知静太冲动,惹父亲生气。
余初笑着说他谁都不怪,他那会儿也有责任,他们那会儿确实不合适,现在才是最好的时候。
他喜欢谭知静的姐姐,因为姐姐真心对谭知静好。那时候他在门外听着,听见谭知静的姐姐说:“知静,你要是这么难受,就把人追回来吧。”
谭知静想做什么,谁能拦得住?他不想做什么,谁又能强迫他呢?是他自己选择的,他自己选择让自己的心爱之物丢失了六年,他自己选择受苦。
姐姐还告诉余初,“以前厂子里着了一场火,是厂里一个年轻工人放的火。刚到能打工的年纪,没比我和知静大几岁,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去车间,厂里考虑到他家境不好,容忍了他一段时间,但是他一直没长进,就把他辞退了。他是出于报复才放的火,之后没两年,我们的母亲就病逝了。后来知静在厂里听说,放火那小子一直在心里嫉恨他,经常说,凭什么厂长家的儿子就能过那么好,整天抱着只足球在厂里踢球,他就得天天下车间,又脏又累。后来知静就不玩儿球了,从学校足球队里退出来,家里的足球也不知道放哪去了,再也没有见他拿出来过。后来我想,是不是知静把我们母亲生病的事也怪到自己头上了,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老是在厂里踢球,没有招人嫉妒,就不会有那场火,母亲也不会生病。”
“余初,知静是一个恐惧快乐的人,他觉得快乐对于他而言是罪恶。”
余初说:“我知道的,姐姐,我都知道。”无论是谭知静对于快乐的恐惧,还是那场火,他早就知道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谭知静的人,甚至强于谭知静本人。
他们买上足球,余初让谭知静带他去他以前最经常练习踢球的地方。
余初以为他们要回厂里,但谭知静带他来到老房子的楼下。
他们到了那里,余初环顾四周,这熟悉而陌生的地方,“在这里吗?为什么不找片宽敞的空地?”
谭知静双手抱着足球掂了掂,他也环顾着,指着近处的一排高层对余初说:“我小时候那边还没有楼,这里就是一大片空地。”
他们不约而同地面朝向那排和他们无关的楼,而回避身后那幢五层高的老楼。
谭知静松开手,足球跌下去,他用脚背接住,然后把球踩到脚底下,问余初:“想看我小时候怎么练球,是吗?”他今天穿得和平时一样,皮靴,牛仔裤,上衣是余初最喜欢看他穿的长款羊绒大衣。
这一身不适合踢足球,但是他穿着皮靴的脚踩在足球上,大衣敞着怀,下摆自然地垂在大腿的高度,只是这一个形象就已经让余初无比痴迷了。
余初忍不住地笑了,说:“想看。”
谭知静也笑了,“给你看我那会儿练的一个绝技。”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然后用脚背接住,往上一颠,换到另一只脚背上,再一颠,这次颠得更高些,用膝盖停住球,停住一拍,再顺畅地移回到脚背上。
他做成功这套动作,抬头看向余初,脸上的神态看起来非常年轻,还有些骄傲——并非洋洋得意的那种骄傲,而是一种天然的自然流露出来的志得意满,说是天生的桀骜不驯也无妨。
这一神情和余初熟悉的每一个谭知静都不一样,但有类似的时候。
曾经有很多次,他看见谭知静脚步轻快地上楼,一步能跨两阶、甚至三阶,如果是下楼,那就更快了,几乎是一步就跃了下去。那时他跟在谭知静身后,或者面朝向谭知静,朝他迎过去,看着他的背影,或者他的脸,那时余初就知道,在他没有见过的时刻,谭知静一定还有比此刻看上去更潇洒更自由的形象。
现在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形象了。那是谭知静与生俱来的,没有被规定的命运与现存的规则所抹杀的,如果他第一次见谭知静时就能看到,则很有可能不会爱上的一个形象。现在那个形象又要回来了,他爱上谭知静以后,就在等那个形象回来。
谭知静这样左右脚颠了会儿球,找回些多年以前的脚感,给余初表演他真正拿手的、别人都做不来的动作:用脚跟把球勾到身后,跃起来,双脚在身后倒换,用另一只脚把球勾回到身前。
他不厌其烦地尝试,用这只没有用过的足球,用这双从来没有用来踢过球的皮靴,一遍一遍地练习,最终在余初面前表演成功。
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用手接住,问余初:“想上楼看看吗?租户搬走了,我带了钥匙。”
余初攀住他的肩膀,把脸贴在他的背上,让他带着自己回去。
这里也变得陌生了,整个变了样。这里被余初不认识的人住了很多年,家具被换掉了,房间的气味也换掉了。气味发生了变化,整个就都变了。
余初不肯再往里走了,不想让眼前这个陌生的房间破坏自己的记忆。
他只想问谭知静一个问题,他最后一次站在那个记忆中的房子里,最想问出口的那个问题,这会儿他终于敢问出来:“你那时候看着我那么难过,你心疼吗?”
谭知静轻轻地皱了下眉,眉间挤出几道不起眼的皱纹。他已经把吞咽痛苦的动作练习得这么熟练。
“心疼。”谭知静说,冲破他根深蒂固的沉默,这两个字吐出来。
余初走到他身后,又把身体贴到他的背上,一只手绕到他胸前,伸进他的大衣里,手掌隔着贴身的衣物紧贴住他的心口,问他:“有多疼?”
谭知静说:“有三件事改变我的人生,第一件是我母亲去世,第二件是厂子那次着火,第三次是我没能送你去大学。”
“前两件事都不是你的错,知静哥哥,那两件事不是你能左右的。第三件事是你的错,你那时候只要肯说一句话,不是,你只要喊一声我的名字,第三件事就不会发生。”
“你说得对。”
余初的手掌感觉到谭知静的心跳在加快,他又让他的知静哥哥痛苦了。他闭上眼睛,回到六年前的那个场景。那只手往上走,摸到谭知静的嘴唇,用手指拨开那两片缄默的唇,手指伸进去,撬开谭知静的牙齿,捏谭知静的舌头。
“知静哥哥,我没有洗手。”他又忍不住去挑战他。
谭知静的舌头在他的指尖,张着嘴,唾液开始积蓄。余初的手指掠过谭知静的齿列,摸到他舌根下蓄了一洼的口水。他把手从谭知静嘴里拿出来,用手推着谭知静的下巴让他闭上嘴,手掌蒙住谭知静的嘴唇,轻轻吻谭知静的耳朵,“知静哥哥,咽下去。”
谭知静咽了下去。
余初的手继续往上摸,摸到谭知静的眼睛,沾湿他的睫毛,代替他曾经流不出来的泪水。
他们在窗前做,余初在没有窗帘的窗户前脱掉谭知静的最后一件衣服,露出这具令他痴迷的身体。真希望全世界都能看见他们,是他让谭知静如此快乐,只有他能做到。
以前他一直想弄明白疼痛、爱、痛苦、幸福,这几样事物之间的关系。后来他明白了,这几样东西是纠缠着长在他身体里的,别人可以不带它们地生存下去,而他不能。这些东西长在他的血肉里,他依附它们而生,每一个都不可或缺,而它们在他的身体里,彼此不可分离。
谭知静要靠勒到他窒息,而他不躲,来证明,靠掐他、咬他,而他更紧地抱回去,来证明。然而这些和他的所求相比,算不了什么。他需要用真正的痛苦来证明,他不仅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快乐,还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痛苦,否则他又会心生疑虑。只有如此刻这样,他才能真正的满足。他早就说他是贪婪的。他早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谭知静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