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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81)

作者:四面风 时间:2023-04-07 11:04:09 标签:酸甜 诱受 年上 破镜重圆

  谭知静面不改色地回道:“我是给小初打下手。”
  当着知闲的面,余初是脸皮更薄的那个,脸上微微泛起红。姐姐就不逗他了,笑着说让他们有空常过来,多做两个人的饭不麻烦,媛媛喜欢和余初玩儿,老爷子也喜欢热闹。
  媛媛喜欢余初是真的,可老爷子并不喜欢热闹。老爷子只是高兴看到谭知静越发频繁地与家人走动,而不是总自己一个人待着,性情也日渐开朗。
  这其中余初所起的作用,老爷子究竟猜到几分,他人都不得而知。也许已经全猜到了,也许丝毫没往那方面想了,没人知道。老爷子只是每次都问:“小初来不来?”和谭知静说:“把小初也叫过来。”
  小初是与母亲在都市相依为命的小老乡,以老爷子的为人,仅这一点就足够让他关心余初能否吃饱穿暖,让他总想把人请到家里来吃顿好的。所以没准是谭知静沾余初的光,每次他们过来,谭知静的父亲就也会下厨露一露他过去在炊事班战友那里学来的手艺,那是谭知静从小就爱吃,但鲜有机会能吃上的味道。
  谭知静身边的每个人都擅长做饭,父亲,姐姐,姐夫,还有小小年纪的余初,做菜都好吃极了,还各有各的特色,甚至连年纪更小的媛媛都会烤饼干,最近还想和余初学烤蛋挞。
  只有谭知静本人是例外。和余初在一起后,他特意学习过做饭,向余初请教。但他确实缺乏这方面的天赋,余初也不是诚心教他,导致他一直都学不会,像是卡了bug。
  余初觉得这也许就是上天特意给谭知静设置的弱点,否则人又不是神,怎么能真的完美无瑕?
  这一隐秘感想被余初写进日记里,所以谭知静也看到了。他那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千疮百孔,在余初眼里竟是完美的。
  吃饭的时候,喵喵也要趴在余初腿上。余初的一只手拿着筷子吃饭,另一只手还要撸猫。
  媛媛和余初认真讨论,为什么同样是客人,喵喵更黏余初,而不是谭知静。
  余初说,可能是因为他经常抱别的猫,身上沾了别的猫的气味,引起喵喵的好胜心。
  媛媛说:“舅舅家也养猫。”又问余初,他经常抱的那只猫是不是就是舅舅家的鱼多多。
  清亮的童声在每个成年人的心上轻轻一挑,所有交谈毫无防备地停顿一拍,结果整张饭桌不其然地陷入寂静。
  余初闭着嘴不说话。媛媛见他似乎不打算开口,就看向谭知静,睁着大眼睛等待回答。似乎在场的每个人都在等待回答。
  谭知静不想骗孩子,就说:“是。”
  知闲则用余光观察着父亲的脸色,生怕父亲问出余初是不是常去知静家、有多常去之类的问题,更怕知静一冲动就全部招认,说出他们是住在一起。
  谭知静是很难冲动的人,正因为如此,他一旦冲动起来才容易闹出大事。谭知静上一次冲动就是因为余初。
  姐夫忽然问余初:“小初硕士快毕业了吧?”
  余初忙说“是”。
  “工作找好了吗?”姐姐也赶紧接上。
  余初说自己打算继续读书,读博,留校做研究。
  姐姐和姐夫稍感意外地瞧了谭知静一眼,明白他和余初已经商量过了。
  老爷子这时开口了,说:“读博好,既然选择了学术这条路,就尽量坚持读完。知静当初读博的时候,我身体出了问题,知静不得已办了休学,去厂里帮忙,最后也没能回去把博士读完。这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遗憾。读博只有一点不好,就是收入少。小初如果经济上遇到困难,别不好意思和知静开口,你们是同乡,知静还比你大,早进入社会,帮一帮是应该的。莫欺少年穷,小初是有出息的孩子,未来能大有作为。”
  余初心里拿不准,含糊地回答说自己经济上倒还好,他父亲这两年生意上比较顺,资助了他一些。
  他们都知道他口中的父亲不是那个曾经只差一脚就能转正的余副局。
  余初也怕老爷子问他猫的事,就聊起生父的生意,说他父亲想带着他一起做进出口贸易,他没敢应,一是怕生父不靠谱,二是怕行业不稳定,还是传统工业更踏实些,多学些技术,不怕失业。
  老爷子笑说他才二十出头就这么保守,余初就也笑起来,说自己害怕折腾,喜欢稳定的生活。
  老爷子听完若有所思,随后含义不明地点了点头,说:“稳定好。知静是看起来稳重,其实生意上偏冒进,所以他前几年把厂子卖了,工程也不干了,不能算是坏事。”
  走的时候,姐姐送他们出门,谭知静问她:“爸今天说那些是什么意思?”
  余初也害怕,对知闲说:“姐,要不我别这么经常地过来了。”
  知闲其实也摸不准。她一直采用慢慢渗透的策略,想让老爷子逐渐接受,避免一下子太受打击,然而从今天这顿饭来看,他们的父亲似乎比他们想象的更见多识广。
  “也是,咱爸什么没见过。”知闲忽然笑起来,“他可能比我们以为的开明得多,今天他还说起厂子,你还记得你当初要卖厂子那会儿吗?咱们当时都不敢说,以为会怎么样呢,结果咱爸特别平静就接受了,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
  谭知静也笑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小初今天吃得不多。”知闲转向余初,说道。
  余初说是中午实验室聚餐了,吃得饱,晚上还不饿。
  知闲在余初的胳膊上轻轻地捏了捏,让他别想太多。
  和姐姐道别后,谭知静和余初趁夜色拉起手,一起向外走着。
  谭知静又问了余初一次:“吃饱了吗?”
  余初说真吃饱了。
  “真的?”谭知静停下来,看四周没有人,低头用鼻尖在余初的鼻尖上轻轻地蹭了一下。
  余初吃吃地笑起来,循着他的气息情不自禁地仰起头索吻。谭知静也没有忍住,吻住他。
  但这里不是接吻的好地方。谭知静说回家再亲,余初抱着他撒不开手,不敢像情侣那样拥抱,而是在侧面搂着谭知静的肩膀,像是两个异性恋男人也能有的动作。
  “知静哥哥,你背着我。”余初闻着他颈间的味道,陶醉进去,离不开了。
  谭知静矮下身去,余初跃到他的背上,双臂环在他胸前。余初比过去长高了,但谭知静还能像他十八岁时那样,轻而易举将他背起来,背着他往前走。
  谭知静背着余初,问他:“喜欢来这边吃饭吗?”
  余初说“喜欢”。喜欢看见姐姐;喜欢看见媛媛;现在看见姐夫不再尴尬了,所以也喜欢看见姐夫;有些害怕老爷子,但也喜欢看见老爷子。
  谭知静笑着回头看他一眼,脸蹭到余初的嘴唇。
  余初也笑起来,嘴唇贴在他的颈部的皮肤上,继续说:“也喜欢和你单独待在一起;喜欢我妈回家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看她;还喜欢在公司的时候,假装和你没那么熟。”
  “怎么都喜欢?”
  “怎么都喜欢。”
  一种奇妙的体验,怎样都喜欢。既喜欢今天永远都不结束,也喜欢明天那新的一天。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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