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去玩?”
这针灸至少得等上十来分钟,曲仲看了眼中年男子,转头问起对面的阿姨。
先胡乱地抹了把眼泪鼻涕,阿姨这才说起来。
原来他们一家姓唐,这是在外面游玩了准备回家,可走的时候唐叔叔的哮喘药忘在了酒店。
几人想着也就是小半天的路程,也就没有回去拿。
哪知刚上了高速,唐叔叔的哮喘就开始发作了,等好不容易下了高速,更是开始昏迷不醒了。
可唐亚走时竟忘记了检查车的油,勉强下了高速,这车子就没油了。
几人打了120,可是从城里到这里怎么也得两个小时,急救中心建议他们拦一辆过往车辆还要来得快些。
他们等了半天,才第一次有车停下来,这才遇到了曲仲。
“你开长途竟忘记加油了?”
颇为无语地看了眼斯斯文文的唐亚,曲仲哭笑不得地问道。
“是啊,平时都是我老公加油,我没想到这油这么不经用。”唐亚理直气壮地回道。
曲仲:“……”
马路杀手说得就是这种……
“还好遇见你了,要不我真不敢想象……”
张阿姨后怕地拍了拍胸口,一脸劫后余生地表情。
虽然现在唐叔还没醒,可她们已经肉眼可见地看出来他青紫的脸色已经渐渐恢复。
就连呼吸也渐渐开始平稳了起来。
“我回外婆家,刚好路过。”
曲仲也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开始把银针取了下来。
银针取下,唐叔还是没醒,两母女又有些着急起来,只巴巴地看着曲仲。
“没事,他这是睡着了。”
轻轻拍了拍唐叔的脸颊,曲仲顺道按摩了他脑后的几个穴位。
这位老爷子肯定也是个乐观的性子,这才刚舒服了点,竟然就这么睡着了,一点也没得觉得膈得慌。
睡着了……
两母女顿时无语了,感情她们在这里担心的要死,这人竟然呼呼大睡去了。
果然拍打了没一会,这人就幽幽转醒了。
把位置让给唐亚,曲仲说道:“可以喂药了。”
药刚下肚,唐叔立即砸了砸唇,迷迷糊糊地冲唐亚说道:“这酒不错,再来点。”
“……”
“你个死酒鬼,就知道喝酒,这是药。”
张阿姨见人已经醒了,忍着破口大骂地冲动,使劲推了两下唐叔的脑袋:“你感觉怎么样了。”
“爸你感觉怎么样了?”
唐亚忙顺着唐叔的胸口,小心翼翼地问着。
“我胸口不紧了,就连喘气也顺了,你们买到药了?”
按照女儿的话感受了下,唐叔惊喜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呼吸困难地感觉不说,现在耳边连呼吸的杂音都没有了。
而且他现在感觉喉咙到胃都是一阵清凉的感觉。
“我们遇到个好心的医生,是他救了你。”张阿姨庆幸不已地说道。
“是啊,这医生好厉害。”唐亚也说。
三人还在说着,而曲仲已经收拾好了银针就等着三人说完自己就打算走了。
可是三人越说越远,甚至说起要给已经赶来的女婿打电话让他回去的事。
“咳咳!”曲仲轻咳两声,看向已经打着转弯灯开过来的一张车:“我觉得人已经来了。”
三人齐齐转头去看,脸上都露出欣喜之色。
特别是唐亚,一下子感觉自己找到了主心骨,眼泪瞬间飚了出来,朝着黑车就扑了过去。
“那我就先走了,这药丸明天再服用一次就行了,以后可别忘了带药。”
弯腰提起药箱子,曲仲笑盈盈地冲几人摆摆手。
“医生,医生,我们还不知道您贵姓呢!”张阿姨连忙喊。
“我姓曲,以后有缘再见。”
现在天已经渐渐黑了,曲仲也不打算在这里耗下去,要不今天晚上都到不了陇水城。
坐上自己的车,伸手点火,车慢慢地开离路边。
而窗边的几人正不停地向他鞠着躬以表达自己地谢意。
“就是这个年轻人救了爸?”
从黑车上走下来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他拉着唐叔地胳膊上下查看,简直不敢相信。
他现在做的就是医药行业,这医学知识了解的也是相当多。
就凭他岳父这种严重的哮喘病,猝死地几率是相当大的,可是现在面前的岳父不仅好端端的。
而且连口齿清晰,一点哮喘的感觉都没有。
“就是那个年轻人,你看,就是他喂了这个药丸,你爸就活蹦乱跳了。”
张阿姨想起自己手里还剩下的一枚药丸,忙把手心里的药丸展开给女婿看。
这颗药丸只有指甲盖大小,通体黝黑,看上去就跟一般的药丸没什么区别。
凑到鼻端闻了闻也就是很普通的药香味,并没有什么特别。
旁边的唐亚立马想起刚才的药水,啧啧称奇地补充道:“这药丸遇水就化,泡出来就跟湖水一样的绿色。”
“可惜我还没来得急感谢这个医生,我觉得现在可以跑了”
唐叔很是遗憾地摇了摇头,只感觉自己的肚子好像已经饿了。
绿色!
转头看了眼脸色红润已经在后备箱找吃的岳父,洪春铭感慨不已。
这一定是个世外高人……
***
华灯初上,曲仲终于开到了陇水城的市中心。
这座城比想的还要小,虽然是个地级市,可跟他印象中的县城也差不了多少,就连进城的郊区还到处都是农田。
而看了下车里的时间,现在才九点多。
可城里几乎已经没了多少行人和车辆,除了路灯亮着街道上在营业的商店也很少。
“丹山郡晚上都比这热闹。”
灵墨犬显然也想到了这里,伸着个脑袋贴在车窗上,对曲仲抱怨。
在上个世界之时,它最喜欢的就是夜晚跑出去蹲在街道上看过往的行人。
最有趣的还是能听到别人的说话内容,大大地满足了它的好奇心。
可现在连个人烟都很少,晚上肯定很无聊。
“现代世界有个东西叫电视,他能满足你听别人说话的兴趣。”
依循着记忆,车东拐西拐终于转到了一个很大的城中村。
他记忆里,他的外公凌天肃就是在这个城中村了开了个小小的膏药铺子。
就专门给那些舍不得花钱去大医院看病的人治一些跌打损伤啥的。
反正来他这里看病的,很多都是工地上,或者是做各种苦力的人群。
这个村叫临水村,村后面就是铁路,铁路两边都是农田,算是在城市的边缘。
而凌天肃的家就在村尾的小河边,房子也是整个村子里盖得最豪华的一栋。
村子的道路很是狭窄,与城市里面的冷清截然不同,现在已经十点多,村子里还热闹得很。
路两边都是卖烧烤炒饭的小摊子,到处都烟雾缭绕的。
现在天气还热,好些人都是打着赤膊在边喝酒边划拳。
曲仲这回虽然是买的轿车,可是才刚到村口,这车子眼看着也根本没法开进去。
没法,他只有找了个村头的停车场,把车停了进去,自己拖着行李箱走路进去。
临水村应该是陇水最大的城中村,村子里住着至少十几万人。
街道两边地商铺卖什么的都有,整条街都是灯火通明。
商店里的喇叭声,路上的划拳声,加上空气里瞟着的烧烤味,都让曲仲很是高兴。
他最是喜欢这种热闹而又真实的烟火气。
村子很大,曲仲从村头走到村尾整整用了大半个小时。
先拨通了凌天肃的电话,曲仲这才抬头打量这栋房子。
总共六层的房子,现在除了六层没亮,其他每一层都亮着灯光,看样子是都出租了出去。
“喂,豆豆,是豆豆吗”
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一个很是苍老的女声激动地喊着“曲仲”的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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