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永奎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韩思农继续说:“大多数人像我们这个年纪,早就该颐养天年,回家逗逗孙子,喝杯茶,三五老友聚聚,或者出海钓钓鱼什么的,这种生活才惬意啊……我们俩啊,还是太要强了,也太爱操心了,其实真没必要。”
茶香四溢,屋子里只开了壁灯,光线幽暗。
厉永奎看着韩思农,心里的火苗烧得噼里啪啦直响。
“那我们是不是从现在开始,要制定一个退休计划,免得到时候太闲了,整天无所事事?”
韩思农轻抿嘴唇,笑了笑,“好啊。”
“你第一件最想做的事是什么?”厉永奎牵起韩思农的手,晃了晃。
韩思农凝眉,思考几秒,“希望你扶着我去户外晒太阳吧。”
厉永奎怔了怔,然后噗嗤笑出声,“这算什么啊,不行,重新说一个!”
“那希望……我不要发病太快,趁着人是好的,能够陪你去很多地方走走看看。”
说这话时,厉永奎牵着韩思农的手抖了抖。韩思农总是有这种能力,一下子就能剜到他的痛点。
等到那一天到来,那他只怕整个人都会没了魂,再活下去,都是苟活,没滋没味。
他长长吁了一口气,抱住韩思农。
“别瞎说,你现在不好好的嘛,我们,不都好好的嘛?我们要去好多好多地方,走到世界尽头。
我知道世界尽头在哪儿了,是阿根廷最南端乌斯怀亚,那里有一处灯塔,我还要从那的邮局,寄一封信回来。”
韩思农回抱住他,抚了抚他的背,问:“为什么要寄信?”
“因为我要在信上写,韩思农,老子要爱你一万年,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跑不了,你可别想赖掉我。”
韩思农故作夸张「哇」了一声,然后说:“这辈子,就可以了。”
“不行,你不是最讲迷信吗?我就是要我们生生世世都遇见,都在一起。”
韩思农没说话,垂眼笑了笑,一副实在没辙的模样。
在决定彻底退休前,厉永奎听从韩思农建议,捐出自己大部分财产,成立了慈善基金。
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全世界贫困地区儿童青少年的教育,用于建学校,投入更好的教育资源,以及提高教师薪资;
还有一部分,投入到健康卫生事业之中,研究神经系统疾病、阿兹尔海默症、老年心血管疾病等的治疗途径。
基金管理者,是他和韩思农。
这一年圣诞节过后,思思忽然不行了。
一开始,它只是不吃,喝水喝得倒挺多,整只猫悻悻无神,开始消瘦。
厉永奎以为它犯了挑食的毛病,就去买了上等新鲜里脊肉回来,压成肉糜,喂给它吃。
猫咪凑到饭碗前,吃了几口,结果全吐了出来,吐出的秽物里,有黄色粘稠汁水。
厉永奎深觉不妙,连忙往宠物医院送。诊断结果出来,慢性肾衰竭,这是老年猫的一种常见疾病。
厉永奎其实一直有在预防,喂猫咪吃一些维生素,但依然无法逆转生病的局面。
兽医宽慰他,这太正常不过了,思思的年纪摆在那里,就算不是得肾衰竭,也会是别的疾病。它年岁已高,身体机能自然是在退化,逐渐失去活力。
厉永奎哪会不明白道理,但情感上始终无法接受。
他舍不得将思思留在宠物医院治疗,便雇了护士,上门来输液,以维持思思的状态。
每天,他和韩思农,轮换着抱思思去草坪上晒一会儿太阳,替它梳理毛发,按按摩挠挠痒。思思很乖,大多数时候,安静趴在膝头,接受人类的服务。
它其实很有灵性,要是觉得抚摸不够,就拱拱掌心,示意人类继续。等到按得心满意足,便发出沙哑的喵叫声。往往这个时候,厉永奎都会鼻腔一酸。
思思是真老了,叫声不复当初娇气,沧桑不少。
那天按照以往,护士离开后,韩思农搬了把藤椅,在前廊坐下,准备看一会儿书。
佛罗里达的阳光实在是充沛,就连冬季的草坪,都被阳光浇灌得一片向荣。
屋内传出男人撕心裂肺的一声唔嚎,但这唔嚎戛然而止,彷佛听觉出了错。韩思农隐隐不安,起身返回室内。
厉永奎跪在思思常待的沙发前,脊背绷得僵直。韩思农呆怔片刻,走近。
厉永奎的大手盖在思思身上,一动不动。思思也是一动不动,甚至连腹部都少了微小的起伏。
韩思农心脏怦怦跳着。他来不及思考,去猫房找到思思的小毯子,拿给厉永奎,弯腰的时候,动作有点猛,眼前忽而发黑,差点趔趄跌倒。
“慢点慢点!”厉永奎被他打断悲伤,眼疾手快扶住了他。
韩思农稳住重心,苦笑了一下,“谢谢。”思思走了,他好像也不怎么中用了。
厉永奎接过他手里的毯子,依旧跪着,小心翼翼裹住挺得直直的思思,将它团成一个扎实的奶油团子。
韩思农的手,按在厉永奎的肩膀上,厉永奎没有回头,两人共同沉默着。不多久,他的手爬上肩膀,覆住了韩思农的手。
尽管思思短暂的猫生养尊处优,厉永奎却很是愧疚。他认为自己还是太疏忽大意,思思其实还可以再多活几年。
韩思农不擅长安慰人,他辅助厉永奎,联络宠物殡葬公司,进行火化。当天,他们就抱回了思思的骨灰。
厉永奎抱着小小的骨灰盒,在家里走了一圈,喃喃自语,像是在跟思思沟通。
他最后走到庭院,踏上草坪,将骨灰盒搁下。黄昏时分,阳光像一条大河,从天际淌到地面,覆盖住眼前万物。
韩思农陪着厉永奎一道坐下,草坪被修剪得很好,不扎皮肤。太阳持续往下落。
就跟这生命一样,无论是猫的,还是他们的,最终都会被死亡一口吞噬。他们必须做好准备,坦然接受现实。
两人肩膀抵着肩膀,一直坐到太阳完全从地平线上消失。
“进屋吧。”厉永奎抱住骨灰盒,率先站起来。
韩思农抬起头,他们对视着。
“小深。”
韩思农叫厉永奎。叫得那么自然、温柔,叫出厉永奎心底的雷阵雨,湿了眼睛。
天空迅疾地被一片深蓝取代,淹没最后一点儿余晖。
厉永奎单手拉起韩思农,握得紧紧的,一起往家的方向走。
——End
哈哈哈,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我过生日,就把结尾发了吧。
番外过几天再见。
第110章 大学时代——《风ꔷ初遇》
韩思农是W大他们那一届最耀眼的存在,可他在大学里的生活其实并不顺遂。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开放思潮刚盛行,听着摇滚,却穿着喇叭裤,要做嬉皮士。
男生们喜欢黑豹,喜欢唐朝,崇拜窦唯王小波,喝酒喝开心了谁都会嚎两嗓子「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韩思农也喜欢唱歌弹吉他。但不知为何,或许是天性克制,或许骨子里疯狂因子还未攒足,他对摇滚倒不感冒,哼哼唱唱流行港曲为多。
正是这份不一样,再加上容貌气质从普通男大学生里脱颖而出,招到不少女孩青睐。
无论是校园晚会还是歌曲大赛,他收获到的掌声和尖叫,一定是最多最可怕的那个。
树大招风,猪怕壮,人呢,怕出名。韩思农不主动招惹人,上门来招惹他的,肯定有。
譬如,去上课途中被某社会青年拦下,强词夺理女朋友被他拐走,要好好教训他一顿,他简直莫名其妙,两人信息虽不对称,可拳头还是互相招呼了对方。
后来那位女主角浮出水面,原来是见过他在舞台唱歌,一见钟情,决定抛弃现任,倒追。
韩思农真没把这女孩的追求当回事,没感觉没眼缘……再说了,每天都有情书收到手软,哪有那么多精力一一回应。
女孩感觉良好,以为在韩思农面前晃悠多了,肯定得记住她。啧,又是信息不对称闹的。
想让他记住的人,必须得有鲜明特质,他喜欢不一般的人,带点傲带点独的气质,按现在说法,那得是高岭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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