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知道,像这样能在草原上悠闲度过的夜晚,今后应该不多了。
“必须要战争吗?”兰缪尔问。
“必须。”昏耀回答。
魔王与奴隶就这样保持了小片刻的无言。突然,草地间传来了“咕咕唧唧”的虫鸣声,清脆悦耳。
有什么东西在兰缪尔白色的衣袖旁高高地一蹦,画出一个弧线,又落进草地里不见了。
兰缪尔一下子又活了——看这纯洁无邪得像个孩子的家伙,他的眼睛亮起来,四顾寻找:“是什么?”
“铃铛虫,”昏耀挑眉,“看来这片土地比之前肥沃了。”
“人间好像没有这样叫的虫子,我想看看它。它的声音听起来像……像孩童在窃笑。”
兰缪尔欢欣地说。哪怕入了深渊四年,他偶尔还是会说出这种吟诗似的句子,是魔族一辈子都想不到的。
昏耀看他一眼。
突然伸手把兰缪尔的嘴轻轻捂住:“嘘。”
他的另一条手臂自然地环过了兰缪尔的腰肢。魔族高大的身躯与人类纤细的身躯,几乎贴在一起。
草地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他们互相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咕咕唧唧”的虫鸣声果然又响起来了。
昏耀突然往草丛里一抓。
兰缪尔一惊:“别杀它!”
有个小东西惊恐地扑腾着想跳走,却被魔王的五指擒了个正着。
昏耀嗤笑了一声,扬了扬拳头:“还真是个慈悲的圣君陛下。”
他甩动鳞尾拍了一下兰缪尔的胳膊:“伸手。”
兰缪尔小心翼翼地把双手伸出来,并在一起。
昏耀拉过他的双腕,将自己的右手缓缓松开。那只小虫子就安然无恙地蹦到了人类的手中。
“没毒,不咬魔也不咬人。”魔王说。
兰缪尔惊喜地将掌中褐绿色的铃铛虫捧起来。这只小虫子居然也不乱跳了,就在人类的手心里缓缓地爬。
过了一会儿,铃铛虫又抖抖腿,咕咕唧唧地叫了起来。
起初,昏耀还饶有趣味地等了他一会儿,看兰缪尔迟迟玩不腻,渐渐没了耐心。
“……兰缪尔。”魔王眯了眯眼,“我带你出来,是让你玩虫子的吗?”
兰缪尔有些依依不舍地将小虫子放回了草地上,随后抬起双手,开始解自己的衣袍。
但解到一半,他突然又停下来了。
“吾王,如今的王庭开始普及一些人类的知识和技术,您也说过,有些东西很有用……”
“既然我有别的用处了,”兰缪尔委婉地试探,“我们是不是……不必再做这种事了?”
昏耀感觉在观赏自家圈养的小动物尝试越狱。
他当然说:“不可以。”
兰缪尔感到遗憾,但还是坚称:“不可以就不可以。我已经熟练很多了。”
当初那个撬一下就能哭晕过去的蚌壳已经打开了。
兰缪尔对于合化已经不再抗拒,虽然对于魔族那种在众目睽睽之下交合的习俗还不能接受,但幸好昏耀也不在这方面逼他,于是一切都很和谐。
“你们……人族。”昏耀好整以暇地瞧着他,忽然问。
“在这种时候会做什么吗?”
兰缪尔明白昏耀的意思。例如魔族,在合化的时候喜欢互相抚摸对方的盘角,喜欢鳞尾与鳞尾交缠。
可惜他没有尾巴,昏耀有时候做得沉迷起来,尾巴总会忍不住地往自己的腿上缠。兰缪尔的皮肤又嫩得要命,第二天就是一道道的暧昧痕迹。
但人族么,嗯……人族……
兰缪尔冥思苦想。
昏耀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不该问你。”
是他犯蠢,居然问蚌壳这种问题。
兰缪尔要是能知道才怪了。
“啊,有的。”但兰缪尔却突然说。
“亲吻,”他眼眸明亮,认真说道,“人族示爱的时候,会亲吻。”
昏耀又好气又好笑。还以为蚌壳能说出什么,亲吻谁不知道?魔族也会亲吻,亲吻鳞尾就是表示效忠的礼节。
兰缪尔从魔王不以为然的神态中看穿了他的心思,他抿唇将声音拔高一点点:“是以唇吻唇的亲吻。”
“这样——”
坐在草地上的兰缪尔忽然跪直起来,郑重其事地捧起魔王的脸。白皙修长的十指,贴在漆黑的鳞片上。
他略微俯身,将自己的唇,轻轻覆上了魔族的。
“……!”
昏耀睁大双眼。
杂草掩盖下,十指猛地屈起绷紧,在硬土上划出细小的痕迹。
他的心脏奇异地跳动起来,怦、怦——
兰缪尔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碰,不带任何狎昵。示范完了人类的“亲吻”,就想要撤身退开。
昏耀一把拽住那头银灰长发,睨着人类喘了两口气,然后发狠地朝兰缪尔的唇上咬了过去。
“王……!?”兰缪尔吓了一跳,想躲却已经晚了。
魔王扯开碍事的白袍,抓着人类的肩膀,宣泄般地一遍又一遍亲吻他。
放眼这片原野,人类与魔族的身体化作小小的剪影,渺如沧海一粟。
即将席卷整个深渊的战火点燃之前,他们在苦草间,在虫鸣间,在象征着仇恨与禁锢的清冷崖月的见证下,吻了彼此的唇。
……
后来,在此后的几年里。
昏耀经常亲吻他。
作者有话说:
很久之后圣君回想这一幕:……我有罪。(闭眼)(羞愧)(奇怪的罪孽+1)
第27章 第四年
已点燃的战火,不会因为一段暧昧的插曲而止息。
当魔王回想着那夜草原上的亲吻,按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脏,无比惊恐地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已经不得不迅速投身于战争的筹备之中,常常要从深夜忙到清晨。
数日后,魔王的部将们被请进宫殿。
他们在巨大的地图上,看到了略缩的深渊的山川。
血红的墨迹从王庭出发,中途贯穿了四个小部落,一路直指西北。
“……黑托尔。”
摩朵轻轻念出了征程的终点:“我还以为,吾王会先对瓦铁动手。”
旁边的几位魔将各自点头。首领瓦铁与魔王之间的新仇旧恨,在王庭不算什么秘密。
“瓦铁部落……”倒是天珀说了一句,“远了点。至少要能完全控制住鱼牙山脉与黑河,才方便对瓦铁动手。”
昏耀盘膝坐在草藤编织的坐垫上,就听着魔将们你一言我一语。王的旁边,坐着那位精致得不像话的人奴。
兰缪尔把长发编起来系了一枚白色的骨铃,正慢慢地用火石烧开一壶淡酒。
昏耀和臣属讨论政事的时候,他一般不说话,就在旁边一边做点什么事情一边听着,有什么意见私下里再和昏耀单独交谈。
最开始,魔王的臣属们简直痛苦不堪。
怎么能想象,当他们煞气腾腾地叫嚣着踏平某个部落的时候,有个人类坐在旁边乖巧地编着骨饰,声音丁零当啷的;或者认认真真地给螺贝刺猬涂眼睛,涂出来居然还蛮好看……
但现在,好吧,已经习惯了。
“兰……缪尔——大、人……”
摩朵黑着脸,扭曲地吐出这几个字,尤其是后面的尊称,“也要一同去?”
昏耀看了看兰缪尔。
事实上,这是他头疼了好几天的问题。兰缪尔身戴禁锁,只能在骨钥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带去了战场前线,局势瞬息万变,不可能顾及得上。
就算把人类放在大营里,万一军队出征的时候遭到袭营怎么办,难道要他原地等死吗?
可假如把兰缪尔和骨钥一起留在王庭,和给困兽去枷有什么区别?
昏耀索性把难题抛给“问题”本身,他冲兰缪尔抬了抬下颌:“你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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