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耀头也不抬:“不紧要的呢?”
摩朵犹豫了一下,道:“都是污言秽语,没什么新鲜。”
说到这里,她又一拍自个儿脑袋上的盘角:“哦,对了,倒是有句古怪的话。”
“说。”
“有个家伙声称……断角魔王的死期将至,而深渊即将迎来真正的王。”
昏耀轻轻一嗤:“真正的王?口气不小。怎么,又有哪个小家伙要觉醒魔王血统了?”
他边说着,边用鳞尾蹭蹭兰缪尔垂在一边的手臂,确认了对方不抗拒,就捞起来塞进被子里。
“胆敢自称深渊之王,确实有些狂妄。”兰缪尔淡淡瞧了昏耀一眼,“但魔王血统难得一见,也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
魔王这个称号与通俗意义上的“王”并不一样,并非地位,而是一种血统。
深渊的魔族以血统区分高低贵贱。最低贱的是劣魔;往上则是数量最多的凡魔;再往上是稀有的大魔,只有他们才能担任部落的“将军”或是“首领”;唯一凌驾于大魔之上的血统便是魔王,有时要好几十年才会诞生一位。
自古以来,每一位魔王现世,都意味着深渊的格局将被洗牌,新的乱世即将到来。
譬如昏耀,他的父亲是凡魔,母亲是大魔。他在十五岁那年觉醒血统,从大魔晋升为传说中的魔王。
据说那一天,整个迦索深渊的火脉都为他而沸腾,黑暗的火焰化作倒悬的流星雨,从大地逆升至天穹。
也正是这幅奇观和震荡的魔息,被远在结界之外的光明神殿长老所观测,才有了后来少年神子那惊天一箭。
昏耀沉吟片刻,大手一挥:“不着急,带回王庭慢慢审。”
摩朵便行了个礼,领命走了。车帘落下,这片空间内恢复安宁。
昏耀忽然眼角一跳。
“啧……你……”
那条厚实的被子底下,兰缪尔的手正在摸他的尾巴。
人类的手指柔软偏凉,轻缓地从尾尖往上一路捋过去,酥麻的感觉就传遍了神经,令那些鳞片都舒服地翘起来。
如果力道再重上一些,这甚至可以成为他们合化的前戏。
昏耀隔着棉被按住那只作妖的手,亲吻了兰缪尔的眼尾:“唔,不生气了?”
“奴隶并没有生气,”兰缪尔无奈道,“那些瓦铁的族人,后来还好吗?”
“不好,都死了。”恶劣的魔王得寸进尺,又开始逗他,“好奇死了。”
“一个人类拥有魔王的魔息,还舍命去护一群隶属于叛乱部落的族人。哼,见证了这样离奇的事情,今晚所有家伙都会死于想破脑袋。”
“………”
兰缪尔哭笑不得,难得放肆地在那根鳞尾上拍了一巴掌。
昏耀心情好,非但不恼,反而摇了摇尾巴。兰缪尔忍不住又拍了一下。
昏耀倏然握住人类的小臂,俯身又亲了他的唇。
兰缪尔则支起身,很轻地在魔王的断角上啄了一啄。
又过了会儿,多古进来送了一次药。兰缪尔喝下药,不久就晕沉起来,把脸埋在魔王怀里闭上了眼。
“睡吧。”昏耀吹熄了车厢壁上挂着的铜灯,缓缓抓起一捧人类的银灰长发。
……是从何时起呢,他的兰缪尔变得像雪一样飘渺。
呼吸轻悄悄的,睡过去便几乎没什么声音,安静得有些吓人。
魔王低垂着目光。
马车还在咯噔咯噔,小铜灯依旧吱呀呀。
黑暗促使回忆躁动,魔王闭上了眼,却迟迟难以入眠。脑中反复映出兰缪尔白天纵马持弓的样子,还有山谷里裹着熊熊火焰的那一箭。
渐渐地,那一箭的颜色变了,变得灿烂、光明、金亮如太阳,携着十四年的时光洪流,从云层间射来。
金发雪肤的神子兰缪尔手持神弓,从回忆深处冷淡地望着他。放眼整个大陆,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如此圣洁、如此美貌的少年。
咚!
是当年的祭司吓得祭鼓脱手,跌坐在地。
所有魔族都惊恐地退避。
人类,他们指着天上喊,人类!
那天,原本正举办着祝贺魔王诞生的大典礼。
而彼时十五岁的少年魔王,狂傲、无畏、年轻气盛,怀着满腔怒火,从地上抓起父亲掉落的一把青铜弯刀。
千钧一发之际,他口中怒喝,挡在所有族人面前,刀尖指向金亮的天幕。
可那枚金箭的威力是如此恐怖,先是击碎了他手中的弯刀,紧接着射断了他的盘角。昏耀听见自己凄厉地发出一声惨叫,整个身体都被那股巨力扯飞到半空。
剧痛充斥了神经,天旋地转的视野里,那金箭尤不减势,照亮了深渊的天穹后,消失在远山尽头。
砰!
少年魔王摔在地上,又弹起来,就这么滚出去十几丈远。
众目睽睽之下,在祭坛上拖了出长长的,触目惊心的一道血迹。
金光褪去,云层失色。
天穹回归黑暗。
昏耀挣扎着想爬起来。他尝试了一次,摔倒了;又一次,仍然失败;第三次,狼狈地勉强支起身。
忽然,他发现所有魔族都用惊恐而怪异的目光盯着自己。
父亲、母亲、祭司、族人……没有任何一个魔族上前扶他,没有任何一个魔族开口说话。
角。
终于有魔族开始窃窃私语,他的角。
角,角,他的角,人类,人类,快看他的角,人类,角,他的右角……
不知哪个魔族跳了出来,形容疯癫地指着他:“人类射断了他的角!!”
“魔王被人类射断了右角!!!”
黑发红瞳的魔族少年怔愣地坐在祭坛上,坐在自己的血泊里。他成了深渊有史以来第一个,耻辱的断角魔王。
那天,昏耀差点没能从自家部落的祭坛上活着走下来。
魔王被人类射断盘角,简直是奇耻大辱,当场就有好几个疯了的家伙要杀他。
第二天,神神叨叨的祭司断定断角魔王不祥,要杀他。
第三天,早就嫉妒他觉醒了血统的兄弟姐妹落井下石,要杀他。
第四天,首领觉得部落里养一个断角的少年魔王,供着也不是,不供着也不是,左右为难还丢脸,也要杀他。
第五天,父母深夜落泪,说这孩子反正废了,不如睡梦中给他个痛快,头颅献给首领,说不定还能换点赏赐。
在深渊,命太贱了。杀死一个魔族,和扯断一根野草没什么区别。
昏耀在部落里失去了容身之地,只能拖着重伤之躯,孤身流亡。
支撑他活下去的,唯有仇恨。
他想着天外的金发少年,没日没夜地恨着,恨着,恨着。
于是被绝望的泥淖吞没了也爬起来,被埋进尸山血海里也爬起来。
整整七年,魔王在深渊的暗火与风霜中重生。
可是现在呢?
马车咯噔咯噔,铜灯吱呀呀。
现在,断角魔王坐在摇晃的车厢里,抱着自己毕生的仇人,静静地回忆着当年。
当年的兰缪尔,真美啊……真美啊。真的弄丢了吗,再也找不回来了吗?
他现在似乎不再恨了,他只是还想再看一眼兰缪尔挽弓的样子,不要被狂暴的黑焰包裹,而是化作烈烈的光明太阳。
“兰缪尔……”
黑暗中,魔王沙哑地脱口而出:“你想念自己的法力吗?”
这句话才出口,昏耀就惊醒了。低头一看,幸好兰缪尔睡得很沉,没有听见。
魔王一时不知道该庆幸还是失落,他闭上那双红眸,靠在车厢上吐出一口气,摇了摇头:完了,自己真的完了。
这一夜,昏耀没有睡。
清晨时分,瘴气向四方涌动的时刻,魔王的军队回到了王庭。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之假如十四年前的昏耀穿越到现在
少年昏耀:哼哼,让我看看成年后的我是如何报仇雪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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