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了你,好让你去自杀,等于帮了你一个忙,所以我想请你也帮我一个忙,”风饶终于抖出自己的目的,抬手直了一个方向,“我想请你换个地方死。”
他指向了西方。
“你知道那个幽灵信号的传说吧?没有人知道那个信号是怎么回事,因为去调查的人都死了,”风饶说,“我会给你一辆车,请你深入荒野,帮我看看信号的源头究竟是什么。”
“我会死在那里。”凌景用了陈述句。
“大概率会吧,但也不排除那里存在着一个真正的桃花源哦。”风饶笑着摆摆手,“你肯定想问,如果你死在那里了,又该怎样把里面的情报告诉我呢?其实很简单,你可以托梦给我。”
“托梦?”凌景还不知道自己有那样的能力。
“当然,你可是梦魇的主人,只要你标记我,就可以在任何地方让我做噩梦。”风饶说,“不管你看到了什么东西,有没有价值,都请你给我托个梦,好让我知道那里究竟有什么。”
凌景轻易地同意了他的请求,不是因为他对眼前的男人有什么好感,而是乐铭生前也曾许过愿,想去看看那头的风景。他觉得死在他们梦想过的地方,也是个不错的归宿。
只是他有点捉摸不透风饶的态度,便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放走母亲的阶下囚,甘愿被噩梦标记,请他去做一件未必有结果的事,只为了看一看那里到底有什么。
“怎么讲呢……就好比对你来说,乐铭就是整个世界,”风饶摸着下巴,“对我来说,追逐无穷无尽的知识就是全部的乐趣所在。‘谜’就在那里,所以我要破解它,就这么简单。”
“可以。”凌景道。这样的动机倒让他觉得风饶有点意思。
“那就一言为定。”风饶和他碰了碰拳头,替他拉开车门,“轻一点,别把守卫吵醒了,油和食物都有30天的分量。祝你好运。”
凌景坐上驾驶座,无意间看了眼后视镜,愕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笼罩着一层灰败的气象,他看了眼就不愿再看,转头望向前方。平畴漠漠,一望无际,地平线上有山峦模糊的轮廓,恍若一片人类还不曾踏足的亘古蛮荒。他驱动车子,只身深入旷野,忽然想起神话故事里,英雄俄尔普斯前往冥府寻找死去的妻子,冥界的王让他不要回头,一回头便是万劫不复。
旅程出奇顺利,跟随着信号接收器,凌景只管向前开。异兽逐渐变多,越发丑陋和残暴,有些已经进化到匪夷所思的地步,随便一个进入人类世界,恐怕都会引起不小的麻烦。但凌景对它们的强弱没什么概念,每次只要使用梦魇,就能轻易地摧毁异兽的精神,就像他摧毁那几个秘密警察的一样。
说到那九个可悲的灵魂,被他的梦魇吞吃后,并没有消失,凌景把他们的灵魂制作成了九个小梦魇,让他们跟随在自己身后。他开发出了不少乐趣,比如他可以制造最可怕的噩梦,让那九个梦魇在痛苦中扭曲,比如他可以在杀死异兽的时候,共享异兽的痛觉,让他们一次次地体验被杀死的感觉。
当然,大多数时候他只是无聊地靠着车,抽一根烟,回忆过去的事。他在城市废墟里偶尔停留,会用小刀在石头上百无聊赖地刻字。
荒野的黑夜远比白天可怕,好在夜晚的凌景也远比白天可怕。每次陷入沉睡,他的梦魇便会失控,随意地发泄心中的暴戾,有几次凌景早晨醒来,发现周围一圈都躺满了异兽的尸体,死状凄惨无比,那九个可怜的小梦魇在一旁瑟瑟发抖。
第十二天,信号接收器受到了干扰,哔哔叭叭吵个不停,凌景心情不好就把它给捏烂了。异兽变得越来越可怕,即使是他也无法轻松应对,于是他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往前开,然后便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箭头。
很多石头堆在地上,组成了一个箭头的形状,泼满了红油漆因而格外醒目。凌景从善如流地跟随箭头的方向,约莫五公里后,是第二个方向箭头,再继续往前,便在扑面而来的风中,闻到了浅淡的花香。
非常沁人心脾的气味,凌景深吸了一口,整个人都舒服得喟叹了一声,抖出千辛万苦省下的最后一支烟,却没有抽的欲望。
他很快注意到,附近的异兽少得惊人,偶尔看到几个,也都没有攻击的欲望,反而都痴痴地向着一个方向走去——哦,和他的方向是相同的。
凌景隐约感到自己可以向风饶交差了。
两公里后,目之所及的尽头,他看到了一片亮丽的绯红色,像是浮在黄土大地上的一座岛屿,随着风的吹动浮浮沉沉。花香味越来越浓了,凌景有些晕眩,心情忽然变得十分明朗,雨过天晴一般,迫不及待地往前开。那些异兽也开始奔跑,像是急着上岸。
原来是花丛,那些绯红色的都是硕大的花朵,密密匝匝地开着,组成一望无际的绯色河流。凌景不忍心碾过花朵,便下了车,踏入花丛,如泅入了绯色的深水中。
奇异的是,一直如影随形地跟随他的巨大梦魇——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个——忽然蜷缩起来,变得越来越小,然后失去了存在感。在当时,凌景并没有在意。
这是什么花?这里怎么会有花?凌景迷迷蒙蒙地想,这里……会有向日葵吗?
他继续向前走,真的看到了向日葵,还有一个带着小院的房子,就是他梦中的那种。凌景的心跳加速,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推开院门,他看到一个男人背对着自己,正在给向日葵浇水。
男人身材纤瘦,穿着一件米色的毛衣,毛茸茸的家居裤和同样毛茸茸的拖鞋,散发着清甜的橘子味。他的袖子挽得高高的,肤色格外白皙,被冬日的阳光晒着,也是偏冷的色调,兴许是吹了冷风的缘故,手指关节有些发红,时不时就要拿到嘴边呵一呵热气。
凌景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乐铭……”
“嗯?”乐铭拿着水壶回过身,“怎么现在才回来……啊,你怎么哭了?”
他的脸在阳光下泛着光,脸颊有些受冻,红扑扑的,琥珀色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明亮,总像泛着层水光,嘴唇是浆果一样的颜色,又甜又软,很好亲的样子。
凌景看得入了迷,竟一时失去了言语,乐铭很担心地过来抱了抱他,“没事了,我们已经到了玄城,一切都会好的。”
这时,凌景好像听到了车水马龙的声音,有些错愕地回过头,看到小院外面是宽敞的街道和气派的建筑。对了,他们已经顺利地逃到玄城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凌景下意识看向乐铭的小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越过他毛衣的下摆,揉了揉他的肚子。皮肤的触感细腻温热,肚脐是个凹下去的小窝,里面连着一个正在孕育的生命。
“干嘛啊,好痒……”乐铭笑着躲了躲,“现在才没几个月,摸不到的。”
“我爱你,小乐铭,”脑袋大概是发了昏,凌景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想把心都挖出来捧给他看,“真的……非常非常爱你……你长得那么好看,光是每天看到你我就好开心,你聪明到让我嫉妒,又很温柔,对谁都很好,这点我也很嫉妒……你特别特别的勇敢,你是我的骄傲……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死了也绝不放开……”
像只被丢下开水锅的虾,乐铭立刻就被情话烫红了,不知所措地捏着手指,感动得眼泪汪汪,“老公,你今天怎、怎么啦,干嘛突然说这种话?就是、那个、呜……能再说一遍吗?”
凌景着了魔一般,急欲确认什么似的,去触摸他的皮肤,俯身去亲吻他,从通红的脸颊到柔软的嘴唇,从湿润的眼睛到挺翘的鼻尖,他一遍遍地重复着爱的字眼,直到乐铭被亲得快喘不上气,呜呜咽咽地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呢,明明那样轻易就能给他快乐,让他幸福得要哭出来,为什么不那么做?
还好,他们还有很长的未来,凌景欣慰地想,他可以用接下来的人生,去弥补过错,去好好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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