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居然有压制修为的阵法。”沈映宵终于确认了,“上次青竹镇中的那个,只能压制合体期以下,这里居然连合体期都能压住,这到底……”
一想到合体期,就忍不住想到凌尘,一想到凌尘,不安就细细密密地泛了起来。
自从把人抓……接到洞府,沈映宵就再也没有过这种对凌尘了无音信的时候。即便途中将人放出,他也时刻走在凌尘身边,一有不对就能立刻将人收起藏好。
可如今,明明刻意走在一起,一眨眼的功夫,人却丢了。
久违的焦躁袭来,沈映宵的太阳穴突突直跳,全身血液仿佛都在往头顶倒灌。
“那个人莫非早就盯上我了?这里是他专门用来抓捕师尊的陷阱?师尊人呢?他现在境界比我还低,如果那些人支开我对他动手,他……”
剑灵被他的一连串思绪吵得头疼,只得打断:“你先别急,这未必是陷阱——若真是陷阱,周围一定早有埋伏,哪里还有空让你慢吞吞地御剑试药蝶?
“而且严格来说,刚才踩到阵法的人是你,走丢的也是你,你师尊当时还拉了你一把,只是你消失得太快,他没拉住。”
第126章
不管丢的到底是谁, 沈映宵现在满心都是把人找回来。
听剑灵说,他跌进来时,凌尘还在林中。沈映宵于是想回树林找, 可放眼望去, 远处茫茫一片树影, 根本分不清哪里是来时的方向。
犹豫片刻,沈映宵离了破庙, 打算先围着外城绕上一圈:这座城极可能与魔种相关,凌尘见了不会不管,如果他离开树林往城里走, 自己或许能在半道与他相遇。
沈映宵于是收好剑, 往稍有人烟的地方行去。
……
本以为藏在深山老林里的城镇, 气氛和居民都会十分诡异,谁知走着走着, 沈映宵却发现这里满是寻常集镇的生活气息。
这让他一时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只是在普通的外城散步。
可能换了身衣服的确管用, 平时他用分身一身黑衣走在路上, 又戴着面具, 鲜少有人敢同他搭话。如今穿了身白的, 倒是有热情的小贩笑眯眯地招呼他。
沈映宵看了一眼担子里草编的小玩意儿, 没有停步。他正要继续往前走,忽然斜前方传来一声怒吼——两个中年男人迎面遇上,愣了片刻, 突然打成一团。其中一人一拳过去,另一人的鼻血就溅在了地上。
……等等, 鼻血?
沈映宵倏地望向他们, 心中惊讶:“这是活人?”
据他所知, 那些用来填充青竹镇的傀儡,平时外表与常人无异,可唯独没有血液。
……而这两个打架的人,却居然能血溅当场。
沈映宵想了想,挥挥扇子,像个多管闲事的世家公子一样走过去搭话:“两位因何斗殴啊?”
那两人一个身材壮硕,黑的像炭。另一个身形瘦高,白如面皮,乍一看仿佛黑白无常正在打架。他们打得天昏地暗,听到有人问话也不搭理,早已杀红了眼。
沈映宵合拢折扇一点,残存不多的灵力横插进两人中间,硬生生将他们分开。
那两人只是凡人,在修士面前毫无反抗之力。挣扎了几下见动弹不了,只得转头看向那个多管闲事的混蛋,敢怒不敢言。
沈映宵把两人往隐蔽处带了带,又问了一遍:“你们从何而来,何时到的此地,因何斗殴?”
听到他问,那个黑炭般的壮硕男子朝对面唾了一口:“我们都是北屿赵家的护卫,前两日陪主人家送一批货去南边,路上却遭山匪血洗。混战中我摔晕过去,醒来时周围已经遍地尸体——所有人都死了!只有这小子和山匪头目勾肩搭背,定是他将路线告知了山匪!”
沈映宵于是又转头看着那个白净高瘦的人,好奇:“你跟山匪是一伙的?”
黑炭壮汉怒而抢答:“他是我徒弟!一身功夫都是我教的,本该与我一同为赵家效力,可他却…!”
沈映宵:“原来如此……”孽徒还真是遍地都有。
正想着,那孽徒却也呸了一口,他抹掉被打出的鼻血,阴冷道:“护卫?我卑躬屈膝跑去给人当护卫,为的就是这么一天!——当初赵家假扮劫匪杀我父兄,吞我家财,逼我家人上山落草之时,就该想到今日!”
黑脸壮汉愣了愣,旋即更怒:“赵大与你有仇,你去杀他便是,我等都是与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竟然……”
孽徒阴冷依旧:“若无你这样的狗腿,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主,如何作威作福!”
眼看着两个杀红了眼的人又要打到一起,沈映宵连忙拦下:“等等,等等,既是遭了山匪,你们怎会出现在这座城镇当中?”
黑脸壮汉道:“山匪走后我爬起来,绕路到半山腰,趁他们过崖时推下巨石砸死了几人。可这小子运气好,竟没被砸中,我便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思将他扑到崖底,刚掉下一半就眼前发晕,再睁眼时就到城里了。”
孽徒大恸:“砸死我七弟的果然是你,我就说好端端的,巨石怎会落得如此蹊跷,受死吧!”
灵力都拦截不住,两个人又嗷嗷地打成一团了。
沈映宵:“……”
一笔糊涂账,他也懒得帮忙算,问完话就撤了灵力,在拳拳到肉的闷响中离开。
“看来我先前的确不是中了陷阱,而是这座城就是这么拉人的——四面八方坠崖的、迷路的、往深山老林里乱钻的,恐怕都在这了,这么一算,城里的确有不少活人。”
多多少少得了些情报,沈映宵心下稍安。他一边走,一边凝神打量着周围。
此时正值白天,街上的人三两成行,言笑晏晏,氛围和睦极了。路上竟还有孩子当街撒喜糖。
沈映宵迎面被抛了一把,他侧身躲开,看着几个挽着篮子的小童笑嘻嘻跑了过去,又低头看看脚下无人问津的糖块,心想若这里真是一座普通的凡人城镇,那的确称得上富贵安宁。
……可惜就连他也分不清街上究竟哪些是人,哪些是傀儡。这副安宁景象如同泡沫,随时都可能消失。
漫无目的地沿着外围逛了半日,始终没遇到凌尘,也没看到哪片树林眼熟。
想了想,沈映宵转头往深处走,去了城中茶楼。
这地方消息多,也醒目,若凌尘没打算找他,而是直接进了城,或许会先往这边来。
……
然而在茶楼里等了好一阵,还是没能等到凌尘。
倒是茶楼里那个闲的发慌的说书人摆弄摆弄惊堂木,晃晃扇子,最后实在坐不住,朝他走了过来。
沈映宵知道自己身上这亮晶晶的白衣,放到修仙界叫光风霁月,放到凡人城镇则像一个不知白衣难洗的冤大头。
见有人主动过来闲聊,他自然不会退拒,便干脆顶着冤大头的形象在袖中翻找,最后找出一点用来炼器的金银,连同灵石一并丢过去,旁敲侧击地问出了一些事。
“我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那说书人把玩着新鲜热乎的灵石,笑眯眯道,“怕有二十余年了。”
沈映宵见他言行灵动,像个活人,于是问:“待这么久,不闲无聊?你莫非没想过该如何离开?”
“离开?”说书人捻了捻山羊胡,面色古怪,他打量着沈映宵,“您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吧。”
沈映宵:“若是知道,我会坐在这同你闲聊?”
说书人哈哈笑了:“此地乃‘金盆洗手城’。”
沈映宵:“?”……什么城?
说书人:“其实最初并未特意起名,只是传着传着就都这么叫了。您大概不知——这里正是四国两宗的交界之地,是个没人管的混乱地方,外界都传,若侠盗散修想金盆洗手,从此不问世事,便可来此地退隐。”
他抬手往远处指了指:“城边有一口洗心革面井,入城之人,需在三日内打来那里的水,于金盆中洗手净面,便能与外界纷扰划清干系,抛弃争斗之心,安然隐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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