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
沈青竹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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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弈跟在戚山雨后面,穿过一楼的玄关,来到旧校舍后方的走廊上。
一拐进走廊,他就闻到了熟悉的臭味,不算浓烈,但只要一闻就知道那是蛋白质腐败的气味。
“人死了多久了?”
柳弈问戚山雨。
戚山雨回答:“你们的彭法医说死了应该有两三天了。”
现在是十一月底,位于祖国南方的鑫海市虽比盛夏凉快多了,但日间气温仍然有二十五六度,晚上也有个十五六度的样子,遗体放上两三天,腐败发臭并不奇怪。
案发现场是一间教室。
与上大课用的阶梯教室不同,这间建筑物虽然是旧校舍,不过看来是小班教学时用的,并不算很大。
因为地面铺了边长九十厘米的标准地砖,所以数一数砖块数量就能知道,这间课室长约九米,宽约六米,室内面积大约五十多平米的样子。
此时这里的家具所剩无几,只有角落里还搁着一溜没带门的储物柜,黑板前还有一张很旧的木制讲台。
柳弈一进门,首先看到的就是灰色瓷砖上的斑驳血迹。
“柳主任,你到了。”
彭法医正蹲在墙角做血痕采集,听到脚步声回头,因为两手都在忙碌,只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而戚山雨的搭档林郁清则在旁边帮忙。
“两具尸体,一具在后门那儿……”
彭法医是个有些胖的中年人,长了一张很和气很讨喜的圆脸,脾气和外貌一样温吞,因祖籍所在地的方言的特点,说话有很重的后鼻音,还会习惯性地把句末的尾调拖长。
“另一具在这里。”
说罢,他让开了半个身位,让柳弈可以看见被他挡住的死者的头部。
柳弈快步走到彭法医身旁,蹲下来查看死者的情况。
任何人看到这具遗体,必定会被他面目全非的头部吸引全部的注意力。
很显然,杀人犯在行凶后用硬物将死者的头部砸了个稀巴烂,除了能从发型和衣着判断约莫是个二十代或是三十代的年轻男性之外,根本看不出生前半点相貌特征了。
“左侧眼球破裂,鼻骨、颌骨、颞骨多处粉碎性骨折,多颗牙齿脱落,面部骨性结构遭受严重破坏。”
在柳弈赶来的这一个半小时里,彭法医已经将现场勘察得差不多了,“砸得太烂,反正我实在看不出他原本长什么样了。”
说罢,他又朝旁边抬了抬下巴,“是用那个灭火筒砸的,上面沾有大量的血迹,不过我们没在上面采到指纹。”
柳弈顺着彭法医的指点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陈旧到一看就报废多年的灭火筒立在墙角。
灭火筒表面的红漆掉得斑斑驳驳,露出了底下锈迹斑斑的罐身,灭火筒的一角已经瘪了下去,上面深褐色的干涸血迹与铁锈融为一体,不凑近了看几乎难以分辨。
从地上放置的标记和比例尺来看,它本来应该斜斜地倒在距离墙壁十多厘米的地板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笔笔直地立在墙边——大约是彭、沈两名法医采了指纹后,才把它挪到那边去的。
虽然没看到灭火筒的原始状态,不过没关系,他们肯定已经拍照存证了,回头看看照片也是一样的。
柳弈熟练地戴上手套,抓起了男死者的手腕。
果然,就如沈青竹告诉他的那样,死者的十指指腹一片焦黑,从不规则的烧伤痕迹来看,大概率是用明火燎出来的。
“毁尸灭迹,隐藏身份。”
柳弈蹙起眉:“很熟练的手法。”
“没错。”
彭法医叹了一口气:“所以我才打电话把主任你给喊过来了。”
虽然现在DNA检验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只要一点点DNA的片段就能确定一个人的身份。
但用DNA确定某人身份的前提是——公安系统里得有他的DNA信息存档,不然对于身份不明的死者,还是得从颜面、指纹等最基础的个人生物学特征开始查起。
柳弈:“……”
他没有立刻做出评价,而是开始检查死者身上的伤口。
男子穿了一件短袖的浅灰色T恤,T恤心脏位置上印着一个巴掌大的图案,是一颗黑色的五角星以及橘黄色的“BEST”,从款式、剪裁和缝纫来看,八成是淘宝上十九块九一件的便宜贴牌爆款。
而此时浅灰色的T恤已经几乎完全被血迹染成了黑色,血液凝结在衣服上,一碰就簌簌地直往下掉渣。
“我现在一共数出了九刀。”
彭法医说道:“第一刀应该是从背后刺下去的,扎在了肩胛骨上。”
他回头指了指地砖上的星星点点血迹,“然后这人被追到了角落里,无处可逃,又被凶手刺了另外八刀。”
胖胖的法医神色严峻,协助柳弈撩起了死者的衬衣。
果然,男人的前胸、肚腹上横七竖八,深深浅浅都是洞,一看就是刀子扎出来的锐器伤。
有几个洞的周围十分干净,几乎没有血迹,说明凶手补这几下时人已经死透了,心脏停止泵血,自然也就不怎么出血了。
“……感觉像……内讧啊。”
柳弈忽然低声说道。
他的音量不大,只有彭法医,还有就站在两人身后的戚山雨和林郁清能听到。
彭法医眯了眯眼,露出了很感兴趣的表情:“为什么这么认为呢?”
柳弈回答:“因为我觉得,凶手很有可能跟这人认识。”
第149章 6.Insidious-08
对柳弈的推论,彭法医想了想,“因为犯人的第一刀刺在了他的背上吗?”
“这是其一。”
柳弈点了点头,“其二在于,这人不像是个学生。”
他抓起凶手的左手,示意众人仔细看他的手指,“食指和中指内侧指节皮肤有明显的烟熏烤导致的色素沉着,这人很可能有长期大量抽烟的习惯。”
众人纷纷凑过去仔细研究起来。
虽然凶手烧掉了死者的指纹,却没连他整只手指一起烧了,只要认真观察,排除满手血污的视觉干扰之后,烟熏后的指甲和指节皮肤黄染的征象还是很明显的。
“还有,他的右手没有抓笔的痕迹,但手部皮肤粗糙,双手手掌……尤其是右手虎口处有明显的胼胝,看起来更像是个体力劳动者。”
柳弈将手电筒交给身后伸着脑袋的林郁清,“小林子,麻烦帮我打个光。”
林郁清连忙照做。
柳弈将男死者的左手举到了光柱下,示意众人看他的食指外侧皮肤,“这里有好几道陈旧的锐器伤,对吧?”
那几道伤口斜斜地排列在死者的食指外侧到虎口上缘处,方向相似、角度相同,好似曾经在同一个地方反复受伤,好几道疤几乎都叠在了一起。
戚山雨:“像是农具弄出来的伤口。”
“没错。”
柳弈点了点头,“应该是割草的镰刀。”
从上生活在大城市里连镰刀的实物都没摸过的小少爷林郁清张了张嘴,面露惊诧,“你们怎么知道的?”
戚山雨:“小学跟我爸回老家时帮忙打过猪草。”
柳弈:“我留学那会儿见过一个农场工人手上有类似的伤。”
“哈哈哈,没错,这确实很像镰刀的割伤!”
彭法医在旁边笑了起来。
笑完了,他也给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过看这疤痕的颜色……估计得有十来年了吧?”
死者左手指节上的几道割伤虽层层叠叠,但实际上很不显眼,要不是林郁清举着手电给它们打光,几乎很难被人注意到。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疤痕组织已经完全泛白,边缘的高度与正常皮肤平齐,几乎只剩下一点儿微妙的色差了。
这是陈旧疤痕才会有的特点,彭法医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三五年犹嫌不够,怕是得要十年以上才能恢复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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