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有点无语了,少主看见美人之后是不是所有的防备心和脑子一起被狗啃了?
对方都还没有说明真实身份就把他推开了
“费尔默·德莱斯,你是?”费尔默自我介绍道,看样子似平真的没有一点防备和警戒。
夏普没有看出来,但是季骁尧看出来了,费尔默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欣赏,倒也不是一般男人看见美人那种满是肉欲的目光。
费尔默的欣赏才像是真正把人当做看一件艺术品,看一件美丽的物件一样的看待。
费尔默的眼里,任何美人都值得欣赏,但是任何美人都犹如一件美丽的死物。
夏普只看见了费尔默对美人的痴迷,没有发现他的少主虽然一直喜欢美人,收集美人,但是从来没有真正主动去碰过那些美人。
“国际雇佣兵代号夜枭。”季骁尧对费尔默说道。
季骁尧要是说“季禁”这个名字是无人知晓,但是夜枭这个代号就是如雷贯耳,在德莱斯家族几乎是人人皆知。讀
费尔默一脸讶异,惊叹说:“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夜枭竟然是这般年轻!”夏普暗中松了一口气,生怕他的少主会说出“漂亮”、"美丽”这类的词汇。
要知道,一般越是有实力越是强大的男人,越是反感别人夸奖他的外貌,称赞_个男人长得漂亮样子好看,在这个圈子里普遍是得罪人的。
当知道眼前的漂亮男人是夜枭之后,夏普稍微放心了一点,他不止一次听见家主提起夜枭,言语中很是满意和欣赏。
夜枭和德莱斯家主做了什么交易任何人都不得而知,既然是家主都认可的合作者,现在又有求于少主,应该是不会伤害到少主的。
费尔默也并没有怀疑如此漂亮的年轻男人竟然会是他父亲口中强悍无敌的男人。
首先没有人会去冒充一个大名鼎鼎的人,还是一个凶名显赫的雇佣兵,想要和夜枭交易合作的人比比皆是,想要抓住他杀掉他的仇敌也是遍布世界。
借用夜枭的名头,却没有那个实力,如果遇见夜枭的仇敌,那样的后果和代价太大了,可是要人命的。
其次费尔默也听他父亲说过,夜枭是一个难得的极致东方美人,十六岁的时候就与德莱斯家族有了往来交易。
一切条件都对的上,费尔默也不怕季骁尧是骗他的,到时候是真是假,到了帮他办事的时候就知道了。
假的真不了,真的就不怕他提出来的条件和要求。
里面的气氛刚缓和下来,套房最外面的大门处传来了几下闷晌。
像是人的身体砸在了地上,撞在了墙壁上发出的晌声。
房间里边的三人还没有进一步的动作,最外边的房门就开了。
五把漆黑的手枪被扔了进来,掉在羊毛地毯上,发出几下轻微的碰撞声。
有三把手枪都已经上了保险,随时都可以进行射击。
手枪被这样粗暴大力地丢进来,夏普看得直皱眉,真不害怕一个不注意就走火吗?
套房外面,长廊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几个黑西装的保镖。
一个个的都在地上无力呻吟,既有痛得打滚的,也有痛得动弹不了的。
门外一地人中间站着两个男人,正是陈浩和迪恩。
陈浩抬脚走了进来,目光掠过夏普在费尔默的脸上短暂的停留了一下,然后看着怀里抱着孩子的季骁尧问道:“你搞定没有?这可爱的小崽子你要养还是要玩?”
要养,就是收养他,当做儿子一样培养教导他。
要玩,就是养着他,当做宠物一样逗弄疼爱他。
一字之差,意思可就是天差地别。
季骁尧的一句话,就能注定饶听南以后的身份地位是和他平等的,还是不值一提的。
季骁尧本来想说养,但是话到嘴边,想起现在还长得小小一只的饶听南是自己的爱人-
虽然还是小孩子,但是未来还是注定会成为他的爱人啊,如果说养,那岂不是以后就是乱伦了?:但是说玩,那就更加不对劲了,饶听南现在才八岁,他又不是那种丧心病狂的恋童癖。
他可是要等着饶听南好好长大了以后,然后和他谈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再把他的养成的爱人给骗到床上压在身下。
想想就很刺激!
只不过,他们之间伟大又深沉的爱情怎么能用一个“玩”字来概括昵?而且意思完全不对,他才不是玩玩就可以了感情。
季骁尧一时半会没有答上来,陈浩看着他的养子,脸上笑意盈盈的。、“没想到啊,以前还以为你不喜欢男人,原来是喜欢小小的男孩子”z
“我不恋童。”季骁尧想要解释,证明自己的清白和名誉。
“那你要他是想要养个儿子?”陈浩再一次问。Q季骁尧微微摇头:"先养着,等他长大了
迪恩神情阴郁,半路截住了季骁尧的话:"等他长大了再玩?”
季骁尧:“
意思上他不是这个意思,但是饶听南长大以后,他们就是要在一起的,那好像形式上就是这个情况
季骁尧思考的这一会儿功夫,房间里面的四人都看着他,眼神略微诡异。
饶听南其实心里都明白,八岁的孩子懂得的东西远远比大人以为他明白的事情还要懂得多。
但是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脸懵懂不安的神情,因为看见又进来了两个高大的陌生男人,一双手臂抱紧了季骁尧的脖子,把自己的脸埋在季骁尧的颈间。
像极了一直寻求主人庇护的小狗子。
季骁尧很是顺手地给他拍了拍后背,像是给小狗子顺毛。
四双眼睛将他的动作看得明明白白,季骁尧拍动的手微微一顿。
这下他可能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第359章 小狼狗的主人(八)
季骁尧从费尔默的手上要走了饶听南,没有花费一分钱,只是欠下一个人情。
不过夜枭的一个人情,价值可不是用金钱就能衡量的。
费尔默要季骁尧欠他一个人情,那是稳赚不赔,在危机时刻,甚至还是一张保命符。
季骁尧给费尔默留下了联系他的方式,然后抱着饶听南离开了花都城。
花都城只管他们自己卖出去的“收藏品”安全完整的送到了买主手上,之后“美丽的收藏品”是死是活,会被怎么样对待都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了。
只要不是死在花都城里面,一切都好说。
也有很多人会为了与众不同的“收藏品”争的头破血流,打得穿肠破肚。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很少见,冲冠一怒为红颜,有时候只是为了男人的面子,很多亡命之徒在花都城里都做了风流鬼。
季骁尧带走了饶听南的时候有几个男人看见了。
虽然有包厢,但是在回到包厢之前,在长长的走廊上行走不免会遇见很多陌生的熟人。
说陌生,大家伙儿或许是第一次见到真人的真面目,而不知道真实身份。
说是熟人,那是因为只要说出代号,或许早就是听说过千百回的晌亮名号。
季骁尧一般只有对金贵的雇主露出他的真面目,以表示合作的诚意。
一般他在外面都习惯性地会掩饰自己的真实容貌,因为过于惹眼的长相,有时候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个雇佣兵不需要太好看的皮嚢,年轻和漂亮,在这个行业会显得不够有威慑力。
季骁尧从十五岁开始做任务便带上了面罩面具,通常不会暴露自己的真正模样,亲眼看见过他脸的人少之又少。
故而他抱着一个孩子从最高档的套房里面出来的时候,有几个经过的人看见了还对他吹口哨。
季骁尧的皮衣套在了饶听南的身上,自己身上只有一件白背心,两条露出来的胳膊看起来又白又滑,经过的几个男人看的眼睛都直了。
看见过好看的男人,就是没看见过这么好看还带感的男人!
明明穿着上并不是很暴露,只是一件简单的白背心,修身的黑色弹力裤,普普通通的黑白搭配,常见至极的衣服样式。
可就是把他们一行人的目光都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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