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蓝比他们先回国一天。
回到雩城的第二天,林筝直接去了姑妈的公司。
对方对他的到来似乎早有预料,从会议室出来,四目相撞,一句都没问,径直带他进办公室。
门一关上,林筝开口问:“为什么骗我?”
对方接水的动作僵住,慢慢看向他:“韩霁山都告诉你了?”
“他要是说了,我就不会用刚刚那句话诈姑妈了。”
林蓝傻了眼。
“姑妈,为什么要骗我?”
沉默许久,林蓝放下水杯,坐下:“不试试,怎么会放心呢?姑妈是骗了你……可不那么做,你会配合我吗?”
沉默。
林蓝说完也立马意识到自己那句话很不应该,正要再说,林筝突然开口。
“会,”他一步步走向林蓝,眼里已经浮出泪光,“我会在答应你的当天就和他私下商量好,让他和我一起配合姑妈的这场戏。到时候姑妈会放心,他也完全不会害怕,而我始终不会被骗……姑妈,其实你们想要看到我什么样子,我都会做好的,我一直很擅长这个。”
林蓝早已震骇地抬头望他。
青年那双澄明的眸子,在水光里氤氲着凛冽的气息。
“……小筝。”
“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对不起!”倏地起身,林蓝第一次在侄子面前露出无措来,“小筝,不要哭……”
她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可双唇几度开合,好像有千言万语,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姑妈,”林筝的身影静默许久,回头看她,“韩大哥会在你的考验里害怕……害怕成那样,是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对一件事下了决心,谁也左右不了我的决定……”
“你的担心,是因为你觉得我处于弱势,只要未来和他的关系出现变动,受伤的一定是我。”长睫掀起,那张难过无比的脸看着姑妈后面的夕阳,像是看着过去的自己,眼神倏然在霞光下变得欣慰,“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低于任何人。”
当年和韩洺成为朋友,是真的兴趣相投吗?
那些时光,全部变得模糊,他不记得了,但一直记得韩洺转学来找他的那天,班里很多同学议论纷纷。
“那是韩氏集团老总的儿子诶!”
“他怎么来找林筝啊?”
“不会是朋友吧?”
“想多了啦,那种人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老爸捐了楼把儿子送来混日子而已……林筝怎么可能和他是朋友?去给那富二代当绿叶陪衬吗?”
“差距太大,也会被看不起的吧?”
……
那天放学,韩洺来找他一起打球。
本想拒绝,对方似乎看出来,忙道:“不要那么冷漠好不好?明明在橙骏县你还很热情的!怎么能两幅面孔?”
那天夕阳红得刺眼,教室里的少年恍然看向他,然后慢慢笑了:“是哦。”
思绪回转,落地窗被大片红色夕阳笼罩,林筝转身离开,他从高楼里快步走出来,手机一震,来了一条消息。
【韩霁山:我爱你。】
呆呆地眨了下眼睛,继续往上翻。
新消息的上一条,是他来这边的路上无聊,随手发过去的一句话。
【林筝:你没事干的时候,爱做什么啊?】
然后往下,是韩霁山回复地三个字。
——我爱你,每时每刻。
他许久才回神,关了手机,走进熙熙攘攘的人群,抬起头,缓缓笑起来。
年少时光最爱热闹,那时的林筝和现在一样,喜欢交朋友,隐去身份的韩洺和有着那样身份的韩洺,对他而言本就没什么不同。交到好朋友了就一直玩下去,交错了就绝交,幼儿园就知道并坚持的法则。
很多事重来一次就会改变吗?
如果回到过去,他想他还是会自由自在地踢球,哪怕球场有韩洺。
可若重来一次,他再也不会收下那束花。
表哥高考那年毅然决然报了爸妈反对的专业,他当时说:“人生很短,不该敷衍。”
可他现在才明白这句话。
如果一切重来,如果一切真的能重来……
他会在韩霁山第一次来R大那天,就按照心里的小恶魔所说冲出去。
那年的那天,男人在零下十几度的窗外一动不动地悄悄盯着他看,下颌被围巾遮住,黑沉的眼睛蛇一样危险,却在他支着下巴漾起笑容时红了脸。
那天,他就该出去揪住男人,一股脑说出那些埋在心间的顽劣话语:“为什么要一直看我?谁允许你看我?!你是韩洺的大哥吧?可惜我不喜欢他,你们韩家我根本看不上!高考结束后我就已经远离他了!不准调查我!也不准盯着我了!”
或许还会说别的。
但绝不是像记忆里那样,漠然翻开书,完全无视那道小心翼翼的视线。
又在日后,愤怒地故意淡忘。
路上霞光万丈。
林筝随着拥挤的人群走进地铁站,不经意间瞥到墙上贴了新的广告语。
【我希望跨越时光,马上就见到你。】
他停下脚步,仰头。
发了很久的呆,眼前的广告语逐渐变得模糊。
人来人往,路过的一位女生扭头看他,随即凑近询问:“你……你怎么了?是需要帮助吗?”
“谢谢,没事,我只是……我只是……”
青年湿润的眼睫完全卷翘起,这年这天,二十二岁的林筝盯着广告牌上绚烂的光,低低笑道:
“太幸福了。”
第42章
这年大三的暑假很漫长, 从泰国回来的第二周,林筝进了雩城的一家银行实习。
因为着装要求,每天都是白衬衫和黑西裤, 他从小到大都喜欢休闲款的衣服,起初还觉得拘束别扭,几天下来, 随工作上的业务越来越熟练, 也开始习惯了这一身装扮。
“小林,晚上要不要一起去附近那家湘菜馆吃饭?”即将下班,隔壁同事脑袋凑过来问他。
林筝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今晚已经约了人。”
“啊?好吧……”
行助路过,打趣道:“一看你就不够了解咱们小林, 从上班第一天开始,每天下班都有人来接的,人家这是名草有主了。”
“瞧你说的, 那明明是人家朋友!”
“男朋友也是朋友呀!”
“哈哈哈……别开人家玩笑了, 该害羞了!”
林筝抿着笑, 不解释也不反驳,他将保温杯里最后一口水喝完, 看时间到了,收拾着起身:“我先走了, 明天见。”
走出银行, 忍不住侧身朝玻璃大门看一眼。
玻璃倒映着人, 熟悉又陌生。
青年衬衫笔挺, 领带上藏着金色领针, 似乎将天边的最后一点儿金光吸纳了进去。
纤长的睫毛下, 清水般的眼眸迷茫一秒, 又笑了笑。
小时候他想象中的长大的自己,好像就是这样。
林筝出了银行,沿路往右边又走了一段,熟悉的车仍是停在那里。
他笑着直接上了副驾,扭过头,男人已经过来吻住他的嘴角,同时将安全带系上:“我买了菜。”
林筝微惊:“你做饭呀?”
男人闷声道:“我现在厨艺进步了很多。”
林筝:“我可不是说你以前厨艺不好,只是以为你最近很忙。”
韩霁山再度凑近,将他领带上的领针正了正:“忙完了,以后当专职司机。”
“哈哈哈……行吧,我雇佣你!”
晚上自然又在韩霁山家留宿,自从实习后,林筝基本只在双休日回家,银行距离家里有些远,他也没撒谎,直接告诉爸妈有朋友住在附近,平时直接借住在朋友那边。
周琳妮还特意准备了几份特产让他带过去,说是就算关系好,也不能麻烦别人,房租也要记得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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