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黑暗的瞳孔一时无法适应如此强烈的光线,焦建斌下意识地扭过头,菜刀却没收住,顺势继续往前劈去。
——糟了!
尽管烦躁无比,尽管怒火上头,但大脑里残存的理智,还是在焦建斌心里疯狂敲响警钟。
糟了!
要砍到人了!
焦建斌本能地想收回菜刀,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只听噗呲一声。
菜刀重重地砍进了对方的身体。
焦建斌睁大眼睛,眼睁睁看着鲜血从对方肩头涌出。
奇怪的是,那血不是红色的。
而是一种,像石油一样,粘稠发黑的质地。
“你……”焦建斌一时懵了,正要说话,下一秒,对方却忽然伸出一只大手!
“!!!”
焦建斌措不及防,被那粗壮有力的手臂,拖进了客厅里!
砰!!!
防盗门重重关上。
恐怖片的音效再次响起。
除了女演员卖力刺耳的尖叫,还多了一个痛苦的,绝望的,不住求饶的男人惨叫。
很快地,男人惨叫声变得低微。
深夜的楼道里,整栋居民楼,再次陷入黑暗。
只留下顶楼那户居民,门口地砖上,一团一团沾着头发的,混着鲜血的,头皮肉屑。
第127章 喧嚣
江耀在等猪脚饭。
阳光明媚的下午,临近年底,薄薄暖阳从店铺大门里斜照进来,淡金色光辉给小餐桌铺上温暖。
是很浅淡的暖意,混杂在秋冬的凉风中,恰到好处。
这家店在露天菜场里。说是菜市场,其实不过是一条狭长的青石板路,两边布满各种店铺。
卖菜的卖肉的,卖水果的卖零食的,甚至还有卖鞋子帽子袜子手套的。
空气中弥漫着油炸烧烤的香气。人间烟火。此时正好是学生放学的时刻。
有老人家接了孩子,路过菜市场,就买些炸物给小孙子、小孙女吃。虽然不那么健康,但是好吃。孩子喜欢。
油炸鸡柳,油炸大排,酱香饼,麻团。
各种各样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和鸡鸭鱼肉的生禽气息,混杂在一起。
人间烟火。
江耀坐在猪脚饭的店门口,歪着脑袋,注意力被一条大黄狗吸引。
大黄狗是附近摊贩家里养的。这条街上的摊贩,都是临街而立,开门做生意。前面是店铺,后面就是自己住的房子。
有时前后通透,家里的小孩、大狗,就从里屋跑出来。
邻里街坊的都很熟悉,这些家养的土狗也习惯了散漫的生活。总是眯着眼睛趴在台阶上晒太阳,很亲人。
今天不知怎么,大黄狗嘴里叼着一片很大的树叶子。
那树叶呈长条状,叶片厚实,边缘圆钝。被大狗结结实实地叼在嘴里,一路穿越人流,朝这边步伐轻快地走。
【这种树好像在隔壁街区才有……】
心里的人也感到十分稀奇。
【这狗大老远的专门把树叶子叼回来做什么?】
江耀:“……”
不知道。
好奇的神色渐渐浮现在江耀脸上。江耀缓慢地眨着眼,盯着那条油光水滑的大黄狗。
很明显是家养的狗。见到人都很礼貌,不叫不闹。还会停下来乖顺地给人摸。
一路过来,被好奇的小朋友们和友善的老人家们摸了个遍。大黄狗还是叼着那片树叶子不放。
意志坚定。
江耀看着那条大黄狗。
大黄狗的狗爪脚垫很软,踏在青石板上,圆滚滚的身体看上去很轻盈。
大黄狗渐渐走得近了,靠近猪脚店。
但却没有进来,而是拐了个弯,停下。
停在了隔壁的炸货店。
那是一家专门卖油炸肉类的小摊。
香喷喷的油炸大排、油炸丸子味儿就是从这家店传来的。
只见大黄狗在炸货店门口停下,乖乖坐好。
大狗脑袋微微仰起,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安安静静地看着摊位上的炸锅。
黄狗嘴巴微微咧开,“哈、哈”地喘着气。
那片长条形的树叶子就躺在它的舌头上,顺着狗子喘气的动作,微微往外伸出来。
“哦哟,汪汪又来啦。”
炸货店的胖老板笑呵呵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他手上沾了油炸用的米糠。擦过手之后,就从大黄狗嘴里接过了那片树叶子。
“咦,老板,狗狗为什么要叼树叶子给你啊?”
一旁有年轻女孩好奇发问。
两个年轻女孩子,手里拎着好些水果零食。打扮得漂漂亮亮,似乎是来观光旅游,顺便体验当地人菜市场的风土人情的。
“它把这个当钱用!”胖老板笑呵呵地道,“它想吃肉丸子了,就拿树叶来跟我买。我看它好玩,每次就留几个小肉丸子给它……”
果然,在不锈钢的餐盘角落里,放着几个小小的、与众不同的生肉丸子。
看上去似乎是用捏肉圆剩下的边角料捏的,但和其他大肉丸子不同的是,这几个小肉丸子里面没有放葱姜等调料。一看就是专门给狗狗准备的。
“哇,老板你好可爱呀!”女孩子们笑起来,“狗狗也好可爱!好聪明!居然会自己买东西!”
狗狗听不懂人类的夸奖,对于女孩子们举起手机给它拍视频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反应。
它两颗眼睛亮亮的,乌溜溜地盯着摊位上的油锅。嘴角肌肉自然松弛,如同笑容般咧开。
随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口水也从它嘴角流下来。
这条街区上,多是些年纪大的街坊邻居来买菜。
老人家不习惯用电子支付,哪怕儿女子孙都给他们装好了软件,存好了钱,老人家们还是更习惯于用纸币付钱。
狗狗看到老人家给小孙子买肉丸子,它学会了。
于是它去捡来最好看的树叶子,叼在嘴里,小心翼翼地走过两个街区。
它也想吃肉丸子。
秋天的落叶,干枯脱落。很脆,落在地上,踩一踩就碎。
狗狗很小心很小心地叼着,不能用力。用力的话这片树叶子就不完整了。
所以它过来的路上,被路人摸头的时候,都很小心地松弛着嘴巴,用它大大的柔软的舌头含着。
怕树叶子不好看了。没肉丸子吃了。
“……”
江耀静静地看着。
【很可爱。】
心里的人说。
“……”
江耀没有说话,只是嘴角微微地扬起来。
很可爱。
“你在看什么?”
熟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江耀侧过头,看到一头耀眼的金发在夕阳中朝他走来。
“哦,这条大狗啊。”
伊万诺维奇顺着江耀的目光望过去,一目了然,笑着道,“这狗可聪明了!上次我来吃猪脚饭,把买的肉丸子落下了,还是这狗闻着味道过来追我……”
“!!!”江耀睁大眼睛。
它竟然能忍住不吃!
“是吧,我也觉得特牛逼。”
尽管江耀一言不发,但伊万读懂他的眼神,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华国不是有个说法么,说华国田园犬特别聪明。我以前不信,看了这条狗我发觉,狗是真的能通人性啊!”
江耀点点头。
【伊万的华文说得越来越好了。】
心里的人低笑。
江耀再次点点头。
伊万当然不知道江耀为何接连点了两次头,不过恰逢猪脚饭好了,老板从厨房那头刚端出来,伊万就跟闻到肉丸子的大狗似的呼哧呼哧扑到窗口去了。
江耀也下意识起身。
“没事没事我帮你一起拿。”伊万高高兴兴,一个大托盘里放着两大碗猪脚饭。步伐矫健平稳地走回来。
猪脚又肥又嫩,被炖得软糯生香。
卤过的猪脚表面呈现出诱人的焦红色,随着伊万轻轻把盘子放在桌上,猪脚上的肉甚至软乎乎地晃动了一下。
江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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