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刀和屠夫,我是你的蛇和毒果。我是你的羊和阉伶。我要以火铲烙你,我要绑缚你,我要吃你和吮吸你。我要用我血写诗、我要用我眼球汁液写诗、用我骨髓和津液写诗,我要把它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咬在你身。
我要杀夜莺!我要劈开它,就像火焰的剑要劈开大地,就像我要劈开你!我要搅碎它心,我用它供养玫瑰,然后我要将这花送你。我要将花送你、将我天国的钥匙送你、将骨堆送你、将你厌弃的活肉送你!
你要屏住呼吸。
第111章 七重林中
《FBI探员拉瓦萨·麦卡德下落不明》。
这份报道被放在了《维斯特兰每日新闻》的第三版。
一个周六的早晨,在奥尔加还没吃到安妮端出来的早餐的时候,这份报纸就被送到了她的餐桌上——她一直在订阅《维斯特兰每日新闻》,报纸是被去门口取送到的牛奶的亨特拿进来的。
一般的维斯特兰新闻记者肯定不可能关注一个在佛罗里达失踪的FBI探员,不出所料,这篇文章又是里奥哈德·施海勃写的,他在他的报道中信誓旦旦地说劳德代尔堡的警方怀疑嫌疑人是维斯特兰钢琴师的狂热粉丝或者模仿犯,也不知道是从哪来的消息。
奥尔加冷静地阅读完这篇只占了版面一半篇幅的新闻,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就在她读到最后一段的时候,亨特一瘸一拐地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装了一大摞煎饼的盘子,另一只手里拿着牛奶杯。
亨特前半生自食其力的日子让他不太习惯在原地什么也不干,就等着安妮一个人做好四人份的早餐,就算是奥尔加跟安妮签的合同里标明的薪酬是安妮当护工的时候的三倍也是如此。
“报纸上有什么新闻吗?”亨特在坐下的时候顺口问道,他问这个问题纯属是出于职业道德:这段时间他沉浸在奥尔加提供的旧卷宗中,这几天正沉迷于发生在八年前的一起双尸杀人案。他问问题的语气就好像期待答案自己从报纸上跳出来一样。
“麦卡德失踪了。”奥尔加回答,一边说一边把手向亨特的煎饼盘子伸过去。
亨特活生生被他嘴里的牛奶呛了一口。
“……他什么?!”
“失踪了——当BAU在佛罗里达办案的时候。”奥尔加好脾气地回答道,同时她完成了两件事:把手里的报纸推到了亨特的面前,与此同时从亨特的盘子里偷走了一张煎饼。“当地警方似乎认为这个案子跟他在维斯特兰办的案件有关……无论如何,事情是周四发生的,现在才见报;我估计要是这几天当地警方还没找到人的话,很可能就永远都找不到人了。”
亨特很可能并没有听她在说什么,而是选择埋头猛看报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安妮带着煎好的培根和鸡蛋加入了他们,又过了三分钟,头发乱得跟鸟窝一样的米达伦在楼梯上出现了。
“大家早。”他用一种明显是在梦游的声音对坐在餐桌边上的人说道。
而同一时刻亨特抬起头来,对奥尔加说:“那你认为他是出了什么事?报纸上说他叫上警局里关系跟他比较好的几个警官外出,最后这几个警官的尸体在河道里被发现了,而他则不知所踪——监控摄像头拍下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他在一座桥上跟另外一个忽然出现的男人搏斗,然后两个人一起掉进了河里。”
米达伦根本不知道他们两个在说什么,他只是很中肯地吐槽了一句:“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咱们每次谈论这种话题都是在餐桌上。”
奥尔加扫了亨特一眼:“说说你的看法?”
亨特把报纸拍在桌子上:报纸的版面上覆着一张糊的要死的摄像头截图,模模糊糊能看出两个扭打的人影——也只能看出来是人影,几乎连胳臂腿都分不清楚。
摄像头模糊成这样,怪不得当地警方找不到犯罪嫌疑人。
“摄像头只录下了他和犯罪嫌疑人搏斗的场景,却没有拍下另外几个警察是怎么死的……但是实际上我并不认为只凭一个人就能干脆利落地拧断好几个警察的脖子,还不留下太多的打斗痕迹。”亨特想了想,然后说道,“要我说,不会是麦卡德惹到什么黑帮了吧?我可不认为一个模仿犯能干出这种事。跨州去千里迢迢追逐负责案子的FBI探员?那得是个多疯狂的模仿犯啊。”
米达伦此前已经越过亨特的肩膀去看那份报纸了,现在他的脸色不太好,显然是怎么也不会想到之前才见过的活生生的一个人现在已经生死不明了。他想了想,还是用尽量稳定的声音说:“但无论如何,劳德代尔堡又不是维斯特兰,总不可能因为晚上十点钟左右出去一趟就被黑帮干掉了吧?”
“市长先生听见你说的话会羞愧地哭出来的。”奥尔加闲闲地点评道。
“市长怎么了吗?”安妮显然完全没在听,一边用手机刷INS一边问道。
“市长很好。”奥尔加告诉她,“不好的是你之前在法庭上见到的拉瓦萨·麦卡德先生。”
她的语调有点轻松过头,又显得同等地冷酷无情。亨特放下手中的食物,聚精会神地打量了她一会儿,然后问:“你早就料到这样的结局了吗?”
“什么?”奥尔加挑了一下眉,“不,我没有。因为正如我之前所说,我并不是灵媒。”
亨特嘟嘟囔囔地吐槽了几句,显然是觉得奥尔加·莫洛泽此人比灵媒还要玄乎。奥尔加哈了一声,继续说道:“但是毫无疑问,当他跨过那条线之后,迎来这样的结局并不奇怪:我当初提醒过他的。”
此时此刻安妮终于差不多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她跟奥尔加一起听的赫斯塔尔的庭审,对麦卡德干了什么事也略有耳闻。她皱起眉头来,忍不住反驳道:“但是也有很多人一开始就是坏人呀,我看他们也没遭什么报应,我前男友才被判了十几个月。”
听她的语气,她是真的很希望菲斯特蹲监狱蹲到死。
“因为他以为自己是个正义的人,这样的人偏离轨道之后,很容易像电影里那种极端环保主义反派一样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者惹到什么不该惹的人。这不是出于因果报应的考虑,而纯粹是从概率学上出发的。”奥尔加耸耸肩膀,给出了安妮一个她绝对没想过要听到的答案。
然后她转向了米达伦,稍微正色了些,声音轻缓地说道:“另外,米达伦,我今天打算带你出去一趟。”
米达伦抬起头,迷茫地看了她一眼。
“放心吧,”奥尔加皮笑肉不笑地回答,“我可不是会带你出去逛夜店的那种人。”
奥尔加要带个人外出同行的理由十分简单:她定做的假肢三天前刚寄到家。
总之,她收到了一个大盒子,然后在快递员惊悚的目光中从盒子里取出一条腿——整件事这样形容再恰当不过了。奥尔加对这个假肢的形容是,“这确实是个定制假肢,但是又不是个施华洛世奇的定制假肢”,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条骨白色的假腿是为她设计的,但是完全是功能性的,外形并不美观,是她复健过程中只会用几个月的一次性品。然后等她习惯了假肢(也等最近常跟她联系的那个设计师把设计图画完)之后,她会给自己换个更独一无二的假肢。
“说真的,”奥尔加这样说,“每个要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换成义肢的人,应该都期待着自己有个能飞的火箭腿吧。”
……米达伦觉得并不是人人都有这种期待。
目前奥尔加还没有火箭腿。实际上,她连走路都走不太利索,得靠假肢和一根拐杖才能在没人搀扶的情况下行走。在她彻底熟悉义肢之前,出门带一个人同行似乎是个好主意:尽管这个人并没有驾照,也没有摆脱被绑架的PTSD。
从这个角度上说,这位前FBI探员心真的是出乎意料地大。
米达伦就这样一头雾水地跟着奥尔加出门了,对方的截肢并不影响开自动挡车子,因此米达伦只是坐在副驾驶座上,感觉自己跟放在车后座上的拐杖差不多,只是个工具人。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