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们并非是真的来赶集,而是听说今天有个青丹会的坛主要被吊在城门口示众。
坛主是干什么的,在青丹会是什么地位,很多人都不知道,也不关心,反正能被拿出来杀鸡儆猴,肯定不是小鱼小虾,定是个大头目。
且先不提青丹会在雁城的名声已经臭了,这坛主再惨都得不到什么同情,就说这样的大头目,平日里也定是锦衣玉食,仆从成群的富贵人。
不少在乱世中苦苦熬日子的底层平民最恨的就是这种富贵人,凭什么我们贱如蒲苇,只是想要活下去都如此艰难,你们却能逍遥自在,坐享其成?
这样的恨意让贫富两者之间就算毫无交集,许多人也恨不得让有钱有势的那一方全都遭殃死绝。
比如这个青丹会坛主,以前大约是高高在上,让人碰不到一片衣角的,可如今却要狼狈不堪,形同猪狗一样被吊起来任人羞辱围观,真是想想都觉得痛快。
这样痛快的事自然要来亲眼瞧瞧才过瘾,所以雁城里不少人便呼朋唤友拖家带口的跑到这儿来,搓手跺脚激动不已的等着看热闹。
“让让,让让!”
人群中有几个衙役在努力的为一位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年轻人开路,嘴里大声的喊着。
“乐公子来了!”
原本吵吵嚷嚷的城门口稍稍安静了一瞬,随即陷入到更大的喧哗声中。
“快看,快看!是乐公子来了!”
“真的?别挤,让我看一眼!”
“我也要看,我也要看······”
人们争先恐后的往前涌,伸着脖子踮着脚,拼命的想看清这位最近在雁城声名鹊起的“乐公子”到底是长的什么模样。
也有不明所以的过路商人纳闷的问。
“乐公子是谁啊?你们怎么见了他跟见了神仙下凡似的?”
“连乐公子都不知道?外乡来的吧?”旁边挨着的雁城人立刻鄙夷的白了他一眼。
“乐公子可是救了我们全城人的大英雄,若不是他,我们早就要背井离乡去逃难了,就连待会儿要被吊城门的那个青丹会狗贼,也是乐公子给抓住的,不仅如此,他还从山贼手底下救下了一帮无父无母的流浪小乞儿,让这些可怜孩子们有饭吃,有书读,有个落脚的地方了,你说说,他年纪轻轻,相貌生的又好,心底又善良,还这么有本事,不是神仙是什么?”
“真的吗?”
商人听的目瞪口呆,却还是有些不信。
“可我怎么听说,这青丹会的贼人好像是朝廷钦使抓的·······”
“呵,朝廷的人既然这么会抓贼,那以前怎么没抓到?这次若没有乐公子不计安危的去引蛇出洞,朝廷钦使又如何,一样扑个空!”
那人说完,又立马意识到这是在大庭广众,非议朝廷钦使只怕是要引祸上身,顿时后悔不迭,只得装无事发生似的不再搭理这商人,扭头朝人群里挤进去跟着像潮水一样向前涌,呼喊声亦像浪潮般高涨。
“乐公子!乐公子!”
高坐在马背上的乐之俞,墨发朱唇,眉目如画,皮肤在阳光下白的几近透明,堪称上的是个冰肌玉骨的绝色美人。
这样的美人,完全配得上穿金戴银,珠翠满身的富贵打扮。
可乐之俞没有,他就穿了件简简单单的青色衣衫,束着月白的腰封,没有绣纹镶边,连个玉佩香囊也无,全身上下素净的就跟在场许多人的穿着一样寻常随意。
早在街头巷尾的纷纷传言中,乐之俞就已经被塑造成了一个寒门出身,不畏强权立志为民请命的草根英雄式人物了。
如今见到他这样的朴实无华的装扮,众人对传言更是多信了几分,对乐之俞也是好感越来越大了。
寒门又如何?寒门照样能出金凤凰!
瞧瞧我们乐公子这出色的样貌,这高贵的气质,比那些大家公子也不差呢,不对,比大家公子们还强得多!
“乐公子!”
人们咧嘴扬着笑脸,自发的为乐之俞让开一条路,挥舞着手臂朝他打招呼,欢呼声不绝于耳。
乐之俞出来前,是没料到会遇上这样热情洋溢的欢迎场面的。
苏一告诉他今天云致雨要被吊在城门示众后,他想着来看看这个害他差点活活摔死的疯子落到什么惨样,好散散心中的闷气。
结果刚出大门就遇上了奉命前来送牌匾的的县衙文书,据说,这牌匾是朝廷钦使亲笔所书,作为额外的嘉奖送给乐之俞的。
想啥来啥啊!
这天上掉的馅饼让乐之俞的心情顿时愉快了不少,尤其是听了文书说有几家豪绅财主想要买他的宅子,愿出高价时,那心情更是拨云见日,一下子开心了起来。
既然想和秦哥哥成亲,聘礼可就少不了啊。
岭西苦寒之地,宁远承要养二十万的大军,又得不到朝廷的拨款支持,财力上肯定是艰难的,看他平日的衣着用度都是令行从简,想必为了筹措军饷也很费心力,那自己把这卖宅子的钱都当聘礼送给他,岂不是两全其美?
可惜留在无忧谷的那些历年积攒的生辰礼不能带出来,要不然,养岭西大军养个三五年都不成问题啊!
“乐以忘忧。”
苏一把牌匾上几个龙飞凤舞的黑漆金字照样念了出来,高兴道:“公子,这朝廷钦使还挺有心的,把你的姓氏也给写进去了。”
乐之俞也很满意,乐以忘忧四个字听起来就很清新雅趣,不落俗套,兆头又吉利的很,挂在这大宅院里属实是锦上添花,让人一见便生欢喜之心。
只是这字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
都是迥然有力,洒脱自如,气势也很足,若不是事先知道这是朝廷钦使写的,他几乎都要以为这字是出自于秦哥哥之手了。
果然优秀的人都是相似的,宁远承和新朝太子两个人,都是能文善武,卓尔不群的人才,若能亲眼见到他们二人在一起比试比试,那乐之俞真是此生无憾了。
县衙文书本就对乐之俞极为的欣赏推崇,又见他得了朝廷钦使的青眼赏识,更是上杆子拍马屁献殷勤,知道乐之俞要去城门口,便忙着让抬牌匾的衙役们给他开道扬威,一路吆喝着到了这儿,好好享受了把官老爷的待遇。
当然,同以往众人看见县太爷的排场就回避如蛇蝎,躲的远远不同,乐之俞是被无数好奇仰慕的目光所包围追随,如追星捧月般簇拥着他前行的。
乐之俞从小就希望自己得到很多的关注,可真到了这万众瞩目的地步,他又觉得心虚惭愧的很。
青丹会是朝廷钦使围剿的,山贼是秦知亦杀的,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也是官府帮忙安置的,就连他当初在县衙门口那一番慷慨激昂的发言,也不过是投机取巧出风头想占些便宜,并非是为了什么大义。
大家夸赞传颂的事情,其实都不是他的功劳。
盛名之下,实难相符。
虽说被架到高处收揽民心,是他一直所愿,但他涉世未深,脸皮尚薄,还做不到完全的心安理得。
“多谢诸位抬爱,多谢诸位抬爱。”
乐之俞含笑拱手抱拳,频频朝众人还礼示意,神色诚恳,姿态谦逊,半点没有居功自傲的轻狂模样。
刚才还心存疑虑的商人终于挤到前面看到这一幕时,瞬时便被折服。
“果然是个神仙人物啊。”
和他一样原本观望瞧热闹的外乡人也有很多,但在见到乐之俞后,也纷纷毫无例外的加入到了欢呼挥手的人群里,雀跃着大喊出声,希望能引起乐之俞的注意,朝看他们一眼。
只一眼,便可心花怒放。
不过乐之俞此时的注意力都被边缘处几个推推搡搡的人给吸引过去了。
那里似乎在打架。
也不是打架,应该是在欺负人。
乐之俞之所以能注意到那儿,是因为那个被欺负的人,实在是太怪异显眼了。
他衣衫褴褛,头脸被破布层层包裹起来,只留了两只眼睛在外头,可这双眼睛,却又是亮的吓人,衬得他周围的一切都黯淡了下来,让人想不看到他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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