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姐姐,”沈满棠终于找到人撑腰了,“我眼睛进水了,好痛。”
“怎么搞的?”芦荟捧起沈满棠的脸,心疼道,“是不是洗头的时候不小心弄到了?”她带沈满棠这么久,知道他最怕洗头,但凡进一点水都会又哭又闹。但金朝干活细心,从来也没有把他惹哭过。
“元宝刚刚往我脸上浇水呢。”沈满棠委屈道,眼泪从通红的眼珠上剥落下来,看起来怪吓人的。
“元宝,你怎么回事?”芦荟的语气有些着急,抱着沈满棠哄道,“唉哟我的宝贝,不哭了啊,再哭眼睛该更难受了,芦姐姐帮你罚他。”
“元宝,你跪下。”芦荟第一次对金朝如此严厉,金朝没有半分抗拒,顺从地跪了下来。
“对不起小满,我弄疼你了。”他看着沈满棠兔子一般的红眼睛,内心是真的极其懊悔。
他之前还埋怨沈沧和傅君佩不会带孩子,自己现在却故意折磨沈满棠,真不是一般的有病。他拉拉沈满棠的手,像沈满棠哄他时一样好声好气地和他道歉。
“啊?”沈满棠看着“扑通”一声重重跪下的金朝,有些反应不过来。他本意并不是想看芦荟责罚金朝,更不想金朝冲他下跪。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找芦荟告状了,金朝说的对,他真是又矫情又烦人。
谁知芦荟还不满意,又说道:“小少爷的名讳不是我们能喊的,你不能仗着他对你好就无法无天。做下人要守规矩,以后不管在哪都要尊称小少爷,知道吗?”
“别,别啊,”沈满棠从芦荟怀里跳下来,护住金朝,“别凶元宝,他不是故意的,我,我刚刚说错了。”
“我是故意的,对不起小少爷。”金朝实话实说,没有为自己遮掩的意思。他今天确实昏了头,这么大的人了还和一个小孩计较。关键是沈满棠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是他自己小题大做。
沈满棠急得要命,生怕芦荟还会怪罪金朝,只能猛地一拍金朝脑袋,摆起少爷架子强势道:“我说了不怪你了,再说打你了。”
他这一掌拍在金朝天灵盖上,力道和打人也没什么分别。金朝一个被打的都没吭声,他倒是疼得直甩手。
芦荟抓过沈满棠的手轻揉道:“打疼了是不是?别用手打,我给你拿藤条。”说着便真的起了身。
沈满棠吓死了,连忙抱住芦荟的腿不让她走。“不打了,不打了,别打元宝了。我想……我想睡觉了。”说完他便钻进了被窝,把头蒙在被子里装死。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沈满棠连牛奶都不肯喝了,雪花膏也不肯擦了,怎么劝都不肯从被子里出来。
等金朝收拾好浴室上床后,他才冒出了头,慢慢挪了过来,犹豫着开口道:“元宝,我错了,我不该打你的,也不该和芦姐姐告状的。”他的语气里逐渐染上哭腔,“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金朝给他掖好被子,平静道:“没有,本来就是我做错了。”
“可我胡说八道芦姐姐也信我,问都没问就让你罚跪,”沈满棠憋着眼泪,牙齿打颤道,“我可真是个害人精。”
“说什么呢?”金朝刮了刮他的鼻子,“你是主人家,照顾好你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我没做好分内的工作,被罚是应该。我姆妈怎么能护着我呢?”
“可我姆妈对别的小孩好的时候,我就会不高兴,也会讨厌那个小朋友。你是不是把我当少爷,所以不敢跟我生气呢?”沈满棠把脸贴到金朝胳膊上,惴惴不安道,“你不要偷偷讨厌我好不好?你要是生气了就和我说,我以后都不黏着芦姐姐了。”
“没有的事,我怎么会讨厌你呢?”金朝被沈满棠的眼皮烫到,便用手背给他降温,还开玩笑道,“我们母子俩都和沈家签了卖身契,你是小少爷,当然想怎么黏我们都可以。”
“可我不喜欢你叫我小少爷,也不喜欢你跪我。我更不想你们因为我是小少爷才勉强对我好。”金朝的手背已经被他捂热了,沈满棠便把金朝的手拿下来,把一只眼睛贴到了金朝的下巴上。
沈满棠的额头就抵在金朝唇边,金朝微微向前,一触即离。“我是下人,不管谁是小少爷我都得跪,只不过就算你不是小少爷我也会对你好的。”
沈满棠换了只眼睛贴上去,明明心里乐开了花,却还嘴硬道:“你骗人吧。”
金朝又贴了贴他额头,笑道:“我骗你一个小孩干嘛?”
沈满棠不满地推了推他:“你不也是小孩,干嘛天天装成熟。”
金朝一缕缕地挑着沈满棠的头发,逗他道:“我是从一九三二年重生回来的,已经二十二岁了。”
“真的啊?”沈满棠抬起头,惊讶地看着金朝,转念一想又觉出不对来,“你又骗人呢。”
“没骗你,不信算了。”金朝玩似的轻弹着沈满棠的额头,憋笑着看他那被逗得一愣一愣的呆样。
沈满棠犹豫地问道:“那我长大以后是什么样的?”
金朝回想道:“挺好看的,比现在还好看。”
“那我高吗?”小矮个担忧地追问。
金朝仔细回忆了一下,成年后的沈满棠他只见过一次,还是被他从烟榻上抓起来的。当时颓然失神的沈满棠就像一只软脚虾,连站都站不稳,还得他箍着才没有倒下去。金朝估算了一下,如果当时沈满棠挺直了背,或许不会比他矮上太多。
“还行吧,大概到我鼻子这儿……反正还挺好看的。”金朝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沈满棠的样貌,说来说去都只有“好看”两个字。他是乡下人,进了城后隔天就进了厂,实在没见过什么世面。在他眼里那些男男女女就是一具具形态各异的躯体,没什么美丑之分。
可第一次遇见沈满棠时,他却感觉平日里眼前蒙的雾都消散了,连脸盲都治好了。如果硬要让他形容的话,他觉得沈满棠是白菜筐里最水灵的那一颗,晶莹剔透的像块白绿相间的冰种翡翠,闪烁着莹润的光泽。
“哇,”金朝的话顿时让沈满棠对未来充满向往,“那我以后是做什么的啊?有没有像二叔一样挣很多很多的钱?”
金朝噎住了,上辈子沈满棠就是个二世祖,活了二十多年就没干过一件正经事,可他又不能实话实说,这也太打击小孩对未来的信心了。
“不知道,应该算是个成功人士吧,我和你也不太熟。”金朝真假参半地胡说八道。
“为什么不熟?难道长大了你就不和我好了吗?”沈满棠着急地问道。
金朝摇头:“不是……咱俩上辈子没那么早认识。”
沈满棠歪歪头,小脑瓜终于灵光了一回,开心道:“那你这辈子是提前来找我了吗?”
金朝想想,他虽然是奔着给芦荟复仇才接近的沈满棠,但也算得上是提前来找他吧。他点点头骗小孩道:“嗯,我特意来找你,结果你就把我踹到雪地里,还害得我发高烧。”
“我是怕你抢芦姐姐嘛,”沈满棠抱着金朝的胳膊撒娇道,“谁知道你对我这么好呀,你来了之后姆妈和二叔也对我更好了。元宝,你真是个小福星。”
金朝听着沈满棠腻得发慌的语气,难得没有矫正他。刚重生的那段时间里他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习惯,总觉得小男孩的嗓音细细尖尖不阳刚,还刻意压着嗓子说话。可沈满棠就喜欢这么嗲声嗲气地和家里人说话,改也改不掉。
金朝清清嗓子,转移话题道:“睡吧。脚冷不冷?”
“冷。”沈满棠熟练地把脚伸到金朝衣服里。
自打被汤焐子烫过一回后,沈满棠就再也不敢用它暖脚了。好在金朝不怕冷,任由沈满棠把脚放他肚皮上取暖。穿着厚棉袜的脚倒也不冰,沈满棠满足地踩着金朝的肚皮,挑刺道:“元宝,你肚子上怎么都是骨头啊。我的肚子上就都是肉,踩起来一定比你舒服。”
金朝嘴贱道:“因为你光长肉不长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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