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殷(62)
匆匆扫过,丁佩雁的眉头皱了起来,“你那位堂叔怎会搅合到里面去?”
他说的是曾与司卿见过面的那位徐家徐惠商。
徐翊巍不屑地撇撇嘴,“还不是被那位皇长女迷了心窍,这件事有他一笔,估计家主又要罚他禁闭。”
“不过也是厉害,”丁佩雁赞叹,“这必然是事实,才会有被人利用的余地,这下王贵妃和贺统领真的是翻不了身了,今上心胸再大,也是容不下这等丑事的。”
说是大事,自然就是大事。
只是知道的人怕是没有多少,毕竟事涉皇家,敢嚼舌头的也少,若非徐家这等地位,怕是未必会知道,例如丁家,也许半点风声都听不到。
王贵妃和贺统领有私情。
这说出去也是够骇人听闻的,许多人都知道王贵妃与贺统领是一伙的,只因那贺统领乃是王贵妃的娘家表舅。隆湖贺氏原也是与博望王氏差不多的六品世家,当年贺统领的堂姐嫁到王家去,算是门当户对的好亲事,这位贺氏正是王贵妃的生身母亲,于是,贺统领乃是王贵妃嫡亲的表舅,这等差着辈分的亲缘使得他们尽管关系亲密,今上都不曾怀疑过半分。
谁知道,他们竟有私情。
这世道虽不像叶无莺理解的那些古代一样讲究礼教,男子女子和离再嫁娶的不知凡几,女子有数个情人或者男子养几个小妾都是社会常态,但纲理伦常比如尊师重道、长幼有别还是十分讲究的。
正因如此,王贵妃与贺统领之事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极大的丑闻,更何况王贵妃乃是今上的女人,他们也太大胆了些。
徐翊巍皱眉,“真不知他怎么那么蠢,这样一来,怕是他与那皇长女再也没了可能。”他说的自然是徐惠商。
这位对那皇长女痴心一片,可惜这件事若是当真与他有关,今上绝不会让他与皇长女再有什么牵扯的,哪怕是事实,也别指望今上会感谢他。
“但此事确实对皇长女大有好处。”丁佩雁叹了口气,“怕他也是一心为皇长女着想。”
王贵妃生有一子一女,那位皇四子资质平庸,但皇次女赵弘凌却是资质出众,不仅是天一品资质的炼气士,更天资聪颖过目不忘,于学问上也极有天赋,虽才刚满十岁,却已经传出了早慧的名声。
如此一来,比这位皇次女足足大上六岁的皇长女,到底有些隐忧,因王贵妃深受今上喜爱,而皇长女的母亲却只是一名普通的嫔妃,除了资质不错之外,余者几乎都拿不出手。
徐翊巍仍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怕是要回了京城,才知道一些更详细的讯息,这里头恐怕还有些门道。”
丁佩雁点点头,随即轻轻说,“怪不得这一路如此安静。”既然徐翊巍认出了那个贺统领的手下,丁佩雁自然也知道了“你也少与那小子来往,贺统领要他的命,怕这也不是个身份简单的,若当真只是那祈南叶氏的子弟,才不会让贺统领那么大动干戈,甚至在官道上动手。”徐翊巍对于丁佩雁处处照拂叶无莺还是有些不悦。
那小子虽到年后才满十一岁,但那长相当真是太过拔尖,即便是京城的世家圈子里,能及得上他的几乎都找不出来,徐翊巍素来不喜欢长的特别好看的男孩儿,他们家就曾有一个,非常非常不讨人喜欢,偏那位还是长辈,他们连想教训都没有教训的余地。
没错,那个长辈叫徐夏行,连被选到巫殿去了都不安生,居然离家出走两年,真是生来徐家讨债的,偏这家伙如今在巫殿混得那叫一个如鱼得水,听闻都被赐了巫号,成了大巫了,听着就叫人满心的不高兴。
丁佩雁深知他的心结,忍住笑点了点头,回头该如何还是如何,压根儿就不把他的话当回事。
越是往京城去,这气候越是冷,在博望的时候,还只是秋雨绵绵微微寒意,到了快要入京的时候,已经冷到青素将准备好的皮裘拿出来,给叶无莺和阿泽套上了,高阶的武者还好一些,连红舞绿歌都不能全然抵御外界的寒冷,穿上了加厚的衣衫。
叶无莺朝着窗外瞧去,这景色已经越来越熟悉,虽提早数年来到京城,这一路的景象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当看到那半空的浮桥时,他的心情已经变得十分糟糕。无他,他其实真的很讨厌这个地方。
京城外有一条护城河,那简直不能称之为河,浩瀚无垠,水波荡漾,如江海般宽广,若湖泊般宁静,这便是大殷国都的护城河,又被称之为黑河,取自黑殷赵氏,这名字简单粗暴毫无内涵,然而这就是当年黑殷赵氏的风格,传闻这黑河乃是昔日赵家先祖一剑劈出,引大江之水,瞬间倒灌奔流而来。河上悬浮一桥,非是那等旧日吊桥,而是一条青石铺就宽阔石桥,偏生却悬浮于半空之中,只见河岸边连接桥阶之处莹亮通透,正是大块的灵石闪闪发亮。
也唯有京城敢如此大气,将这大块灵石安在这无人看守之处,却也并没有人敢去偷盗。
正因那前后两颗巨大的灵石,将这何止数吨重的石桥悬浮起来,使得初来京城的人必要被震慑一番,因这桥就好比天上之桥,浮于半空,若是这天有雾,便笼在虚无缥缈的云雾之中,更是犹如仙界一般。
今日天气不好,灰蒙蒙的天空阴云笼罩,灵力车安然行驶在那浮桥上,天空仿佛触手可摸,只是这般天气,若是一个惊雷下来怕都好似能够得着,反倒有些叫人心惊。
阿泽便是如此,仰着脑袋张着嘴巴,竟是连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京城不愧是大殷的国都,博望城远远不能与之相较。这桥行到半途,方可看到那高耸入云的城墙,整座城墙浑然一体,会给人一种来到巨人国的错觉,全然放大了好几倍,使得这个城池看上去都犹如一个庞然大物。
“多年未归,京城还是这般模样。”青素说着,脸上已经隐隐有些激动了。
她虽说是心甘情愿地随着叶无莺去祈南的,但这并不表示她对家乡没有想念。在京城出生,在京城长大,她的父母亲人朋友都在京城,怎可能不想念?
叶无莺想起曾经她直到死都未能再回到京城,忍不住叹了口气,心情到底好了一些。与上辈子失去太多太多之后跑到京城不一样,这一次,他的身边有这些人,他不再对这座城池一无所知充满畏惧。
过了桥,用准备好的路引进了第一道城门,他们就必须先下车来,通过第二道检查。
京城不同于其他城市,单单入城的手续就有三道,绝非你想进就进的,即便是世家,若是没有特殊的通行路引,也是不得直接进入的,必须得下车步行走过一道灵阵。例如徐翊巍的灵力车,便可呼啸一声直接进京,叶家的车却并不行。
所以,叶无莺几人是走进京城的,他自己混不在意,然而,一走进去他便在门口站定了。
徐翊巍的车便停在不远处,他和丁佩雁也已经走了下来,尽管他非常想装作视而不见,但这样不讲规矩怕是不过几天就要被人拎出来说道。即便这徐夏行已经不算是徐家的人,但基本的礼节仍是要遵守的,他和徐夏行之间可是差了好几辈呢!
事实上徐翊巍诧异地不行,这位该不会是特地来迎他的吧?这么客气绝对只会叫他有惊无喜,整个人都受到了相当大的惊吓好吗?
城门的不远处,便是一棵巨大的香樟树,怕是长了能有上千年,枝叶婆娑,参天蔽日。一行人站在树下,令来来往往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上几眼。
为首那人一身绯色衣衫,长襟宽袖飘飘欲仙,黑发束以绯色玉环,又披雪色狐裘。他那衣衫红艳如血,绣着大片盛开的夜芙蓉,红色与黑色都是极厚重的颜色,单一色还好一些,两种颜色糅合在一处,对于男子而言难免太过厚重浓烈,尤其这衣衫布料极佳,在天光中泛着淡淡莹润柔滑的光泽,过于显眼,也过于鲜艳。再加上那对比强烈的雪色狐裘,这狐裘通体雪白,只是披肩模样,被他斜斜披在身上,略有些慵懒模样。徐翊巍心知如此衣衫少有人能压得住,偏穿在他的身上有种相得益彰的清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