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殷(171)
这会儿他是真的爱她,对她一见钟情,至于以后?他从未想过。
赵博瑞此生追求过许多女子,他从不介意对方的家世门第,只因他从未想过将她们娶进家门。再鲜妍美丽的女子,一旦成婚趣味就要大大下降,因此赵博瑞从不去想这些。只是他每次爱上一位女子都是发自内心,也只是想与她们享受爱情的乐趣。在这样的交往中,他总是风度翩翩彬彬有礼,即便分开也注意不会坏了情谊,因此竟然从未传出过什么坏名声。
例如眼前的谢玉,她是士族出身,但只是地方上的小士族,与他的门第相差太远。即便是本人再争气,资质摆在那里,哪怕因为奇遇而在二十岁就成为九级炼气士,要入赵家的门也是很艰难——
这年头在赵博瑞心中一闪而过,弄得他自己都稍许有些惊异。以前在爱上那些女子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想到过这些。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哪怕他想,谢玉也不可能答应。
“我要回去了。”她用完了早餐,把叶无莺、司卿、阿泽和顾轻锋喜欢吃的让摊主装起来,准备带回去。
赵博瑞看着,“这是给叶统领他们带的?”
“对。”谢玉付过钱,虽然明明可以放进储物戒指里,但她还是拎在手上。他们早就考虑过,另一片大陆的储物戒指这种东西,短时间内最好还是不要传到大殷来为好,所以他们在这里也尽量不用。
艾尔沃德的魔法塔给了他们不少收获,除了大批的魔法书籍之外,还有一个现成的魔导师可以让他们压榨,谢玉和阿泽学习制作储物戒指的进程不大顺利,空间魔法几乎是另一种领域,他们在努力研究中,但是进展不大,只能在黑市和魔法师公会里大量以高价购买。
看着谢玉脚步轻快要往回走去,赵博瑞赶紧站起身来跟上。
“你对叶统领真好。”赵博瑞有些酸溜溜地说。
说句实话,叶无莺上辈子虽然也招桃花,但那张完美无瑕的面容给他招来的桃花男人比女人还多一些,然而这辈子与那时不一样,他上过战场杀过蛮人,没有拘泥于京城,反倒走了出去,不仅心境开阔了,气势也与彼时不同。他剪短了头发,又喜欢穿笔挺的衣裤,使得整个男性魅力提升了不知道几个档次。
也难怪赵博瑞这样酸溜溜,他知道谢玉与叶无莺是青梅竹马,两人一块儿从博望城来,这么多年不离不弃,甚至连艰苦的西荒,远离故土的异国,她都跟着去了,尽心尽力为他谋划。
可即便如此,赵博瑞也不得不承认,叶无莺确实是个极其出色的青年,魅力不比常人。
听到他这话,谢玉只是轻笑一声,“是啊,我对他可好着呢。”
“他今年也二十啦,”赵博瑞微微笑着,“行了冠礼便可娶妻了,听闻现在各家都盯着他呢。”
谢玉对这话题终于来了兴趣,不再像之前那样冷淡,“哦?”
“他虽姓叶,但是大家都知道他是今上的儿子,身份不比寻常。再加上现在其他皇子皇女眼瞧着没了太大希望,自然有人愿意将宝压在他的身上。莫说现在圣上对他十分喜爱,必是要重用的,即便是这里不好了,海外还有一份基业,再加上他本人长得出色又是当世最年轻的圣者……”
听着听着,连谢玉都觉得他们家莺莺这条件真是绝了。
以这世界的世家女而言,这样的对象真是敢于不敢求好吧?
“像是徐家和上官家,哪怕一个出了徐惠商、徐翊巍这样的蠢货,一个因为珍妃和三皇子受到牵连,但以两家的根底,是没法让他们伤筋动骨的,连这两家都看上了叶统领,就更别说京城其他几家了。恐怕除了那自命清高的容家之外,其他几家都有些蠢蠢欲动。”赵博瑞说给谢玉听,然后笑了笑,“说起容家也是好笑,这家人标榜着非知书识礼之人不联姻,那日叶统领参加容家的宴会,不是闹了场笑话吗?倒是有两个容家的小姐对他上了心,也透出那么点儿意思来。“谢玉一听,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这情况,真的还挺好笑的,问题是莺莺呐……若是真的和她们有了什么,那位天巫大人会发疯报社的好么?
可是转念一想,这样还真的有点道理。要知道巫是不可能结婚的,也没人管得了司卿,可是叶无莺的身份,赵申屠要给他办冠礼,谢玉总觉得有点儿危险。
同赵博瑞告了别,谢玉回到叶家宅子,就看到叶慎恬有些愁眉苦脸地坐在厅里。
“恬姨怎么了?”
叶慎恬看到是她赶紧走过来,“还不是收到的帖子,都能堆成山了。对了你看这里,是几家送来的礼,瞧着很有些不对。”她打开盒子,拿出一条绣得格外精致的帕子,“你瞧。”
谢玉忍住笑,“不知道是哪家送的?”
“似乎是齐家送的……”
这年代的世家女其实也挺热情奔放的,本来嘛,大殷又不是正统的古代,男女之防根本没那么严重,女子为官的都不少,这些世家女想要追求个爱情,还是挺能放得开的。
恰好他们在说话的时候,司卿从房里出来,谢玉瞥了一眼,发现他简直是光明正大地从叶无莺房里出来,抿了抿唇,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以司卿的头脑,很快就发现了是怎么回事,哼了一声冷冷说,“把这些东西都丢出去,平白放着占地方。”
叶无莺恰好也起来,“恬姨,回头先把最近的几个宴给推了吧。”
“你要去哪儿?”叶慎恬对他们两人从一个屋里出来视而不见,只关切地说,“再过几天就要冠礼了,可不能耽误。”
“我会在那时候赶回来。”叶无莺披上外衣。
就在今早,赵弘冲也被判了流放。
王家已经式微,贺家却还在,在杀了叶慎之之后,叶其允就失踪了,大殷天下之大,要躲个把人其实是很难找到的。这件事与赵弘冲有关系,叶无莺当然不可能放过他。
流放赵弘冲的地方是东部盐场,他被赵申屠无情舍弃,且要服六十年苦役,这一去大概永远没有可能回到京城。当然,只要人活着,就未必没有东山再起的可能,赵弘冲就是这样自我安慰的。可是在看到押送他的普通衙役,竟然没有一个靠谱的护卫护送时,赵弘冲就绝望了,他发现,他的父亲是真的舍弃了他,不再关心他的死活。
押送的队伍刚出发大半天,叶无莺悠然在南市逛了几个时辰,才踏上黑市的某个私人传送阵,去了距离京城两百多里的一座城市。他在这里等着赵弘冲送上门来,然后,和这位好好聊一聊人生。
司卿本也要跟着来,被叶无莺拒绝了,这件事不需要司卿插手。
这里与其说是城市,不如说是一座小镇,风景秀丽,民风淳朴。
在第二天,他就等到了他要等的人,不得不说,这几个衙役很负责任,一路跑得还挺快。
“吱呀”一声,叶无莺推开了门,衙役们几乎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身为圣者,他真正要让他们晕倒,几乎只需几缕指风足够了,他们甚至毫无所觉,醒来都不会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赵弘冲一下子惊醒了,他看到叶无莺站在面前,脸色一下子煞白,“是你。”
他在离京的时候,就已经不能抱有幻想,一朝落难,又有这样的大对头,怎么想都没法逃得过。
叶无莺微微一笑,“看来你一点都不惊讶。”
昔日王贵妃虽然倒了台,赵弘冲好歹还是皇子,哪怕在宫中没了那么多的便利,却也没人真正敢多么为难他,可以说仍然是锦衣玉食长大的,他又颇有几分笼络人的心计,因此即便不得势,却依然被养得很好。赵家人都长得好,赵弘冲也不例外,他的母亲是个美人,赵申屠又英俊逼人,于是,赵弘冲也是个难得的美男子。叶无莺离开京城的时候,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少年郎,这会儿看着,却着实变了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