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殷(121)
只是,叶无莺更不想承认的是,比起这么点儿触动,他更讨厌的是司卿接近他的时候,那从内心深处涌出来的颤栗。
这种条件反射会让他变得不像是他。
亲吻,又或是做爱,那些过往像是深深的烙印,让他害怕,又忍不住渴望。
叶无莺一边因为司卿的努力付出温柔体贴而有些松动,一边又恨着那个把自己变成这样的司卿。
爱恨难解,他能够这样平静地对待他已经很难得。
“那好吧,我明天请人来,在这里装一道门。”最后他选择了个折中的方法。
故意不去看司卿那一下子黯淡下去的眼睛。
他在失望,但那又如何呢?
第69章
叶无莺想得不错,然而司卿却不是那种会逆来顺受的人。最终,那扇门还是没做成,他用的理由也很简单,这里做扇门简直是破坏古堡原本的结构和美感——
理由太扯淡,还扯淡得太光明正大,反倒让人不知道怎么反驳。
至于阻拦的方法也很简单,戴着面具气质高冷的巫偶夜往门那里一守,那些请来的工匠别说接近了,一走到附近就浑身发冷落荒而逃。
不过,司卿在这方面不讲道理,在晚上的时候还是很安分的,好歹让叶无莺放下了些心。
但是,他们到达撒蒙奇,还只是第一步。
在这片荒原之上,勉强称得上他们敌人的,其实也没几个,但比起武力值,这些人的性格和处事更加狡猾,单凭武力是没法在这里潇洒太久了,毕竟敌人太狡猾,不玩点手段容易被人彻底坑死。如果不是有了魔法塔的资料,对付起他们要更加困难一些。
“先从撒蒙奇开始吧,我们总要先建设起来,不能老想着把他们消灭干净了再做事。这些家伙跑得和兔子一样快,又藏到了洞里,狡兔三窟,想要揪出来也没那么容易。”谢玉将最新的资料放在桌上,“这都是往年的一些资料,我建议先整理一下户籍,这里的户籍简直乱成一团,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更新过了。”
到一块地方要当一个管理者,可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敌人打跑就结束了的,更重要的是之后的经营建设。叶无莺现在还没有威望,更没有让人才投奔到这片荒原的理由,他能用的人就只有带来的这些。幸好在萨瓦里的时候,他就注意过这方面,带来的人中有几个精于此道的管理人才。
更何况,他有钱,实在是太有钱了。
所谓基建这种事,大把的钱撒下去,叶无莺还真不怕做不成。
正与谢玉他们几人在书房说话的时候,一位银发灰眼管家礼貌地敲了敲门,“少爷,罗兰斯先生来访。”
这位老管家是世代守在这座古堡的,也是撒蒙奇本地人,哪怕数十年前古堡就荒废下来,他们一家仍在此处住着。每一代的长子都会被当作管家来特别教养,这位桑迪就是第三十七代,想不到在他活着的时候,还能有新领主来艾尔沃德,要说这片荒原上有什么人是真正欢迎叶无莺,那也就只有老桑迪一家了。
哪怕经过了那么多代,老桑迪的举止动作都不再是那么标准的贵族气,叶无莺倒没有嫌弃他,毕竟他们一家是真的很不容易,而且忠诚度也不错。
之前荒原上的几方联盟藏在堡中对叶无莺等人意图不轨,老桑迪和他的长子被关在酒窖之中,等到叶无莺他们发现的时候,父子俩都已经奄奄一息,如果不是叶无莺立刻命人救治,怕会就此一命呜呼,叶因此老桑迪对叶无莺就更多了几分尊重和忠心。
“罗兰斯?”叶无莺很快想起,他是艾尔沃德荒原上最大的佣兵团之一火烈鸟的团长,也算是名声最好的一支。
他只思考了一瞬,“他带了几个人来?”
“只有他自己和两个副团长,火雀卡特琳娜,乌鸠特雷纳。”
“那将他带到这里来吧。”
罗兰斯自从踏进这座本该挺熟悉的古堡,就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他是艾尔沃德出身,除了少年时期到王都求学的那段时间,几乎从没离开过这片荒原,所以他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
如果不是过不下去了,他是不会自己拉起佣兵团,带着一帮兄弟卖命的。荒原上太乱了,要保住他和这帮兄弟,佣兵团反倒成了唯一的出路。
罗兰斯本身很有几分英雄气质,长得也很高大健硕,银发蓝眼,面容英俊。只是一只眼睛因为早年受过伤,透着失去生机的灰白色,他在艾尔沃德荒原的名声很好,有情有义,很少欺压良善,这也是叶无莺决定见他的根本原因。
他其实并没有主动攻击过叶无莺一行人,在古堡事件上,也只是迫于压力派了两个佣兵来而已。他对这个新领主的态度并不是那么激烈反对,和同样是佣兵团团长的鲍尔曼不一样。
在踏入古堡的刹那,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短短三个月时间,古堡已经彻底焕然一新,城外环绕的小河清澈,荆棘墙被碧绿的嫩叶覆盖,还点缀着几朵粉白色的蔷薇,充满了春夏茂盛的生机。
沿着被清扫地干干净净的鹅卵石走道,走进古堡的大门,看到的是重新焕发生命的喷泉,这喷泉以水属性魔晶为能源,即便是贵族,也不是人人都舍得花费这笔钱在毫无用处的喷泉上。
再之后,就是熟悉的巍峨古堡。
因为这古堡的地方很大,防御工事也是现成的,外形又这么有气势,他们几方势力不是不垂涎的,但是,这里距离撒蒙奇太近了,若是要留在古堡,就要和那些性情古怪的魔法师做邻居,而且,注定无法拿下撒蒙奇的话,这里的地理位置就不大好了。更重要的是,谁要是拿下这里,就会破坏艾尔沃德好不容易形容的微妙平衡,所以,大家就任由这古堡败落下去,谁也没有管它。
可不论什么时候看到,都容易叫人心旌动摇。它的历史已经很悠久了,最早艾尔沃德还不是这副模样的时候,也曾有过强大英明的领主,就是他建起了这座古堡,矗立在这片荒原的中央地带,几乎可以说是俯瞰着整片荒原。
也因此,它是真的一看就能让人生出敬畏之心。
红色的丝绒地毯一路从古堡内延伸出来,罗兰斯并没有骑马或者乘坐马车,为了表示对新领主的尊重,他和两位副团长将马放在堡外,一路走过来的,也因此,这不算短的路途里他闻着浓郁的花香,看到大片红白玫瑰美丽夺目,金色郁金香艳丽高贵,还有修剪得很整齐的绿色灌木和绿树成荫的走廊以及隐在绿木中的金色小亭。
“想不到这个短短的时间,这里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火烈鸟的副团长卡特琳娜感慨说。
另一个副团长特雷纳有些不屑地撇撇嘴,“贵族的气派倒是十足,我看我们的要求他才不一定会答应,贵族老爷哪里看得上我们这些人。”
他这么一说,卡特琳娜也有些不安。
但是这时候,三人已经走进了古堡。
踩在柔软的地毯上,一进去就感到一股舒适的清凉扑面而来,这气息中甚至带着某种他们辨别不出的香气。
外面正是骄阳烈日,这里却极为舒适,光可鉴人的地面被洒扫得很干净,空荡荡的大厅里,边边角角都摆放着精致的摆饰和新鲜的花草,那些摆饰他们一看就无法衡量价值,只知道不论打坏哪一个,恐怕他们都很难赔得起。上方的水晶吊灯已经换了一个,原本的那个毁损已久,上面的水晶都被他们各自拆下夺走,包括罗兰斯的手里,都有几条原本属于这座古堡水晶灯上的纯正水晶。
可是这会儿的这盏灯,比原本的那盏水晶灯更大更美也更叫人目眩。不仅如此,点缀在各处的壁灯都是水晶灯罩,暗处的甚至撒发着柔和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