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殷(224)
“这个混蛋跑了!”阿迪森几乎咆哮着说。
三人之中,博恩希尔是大贵族出身,为人最为世故圆滑,在阿迪森和肯兰之间,他就是个调和的角色,和两人都维持着不错的关系。谁知道关键时候,他居然直接卷了东西趁夜跑了!
“轰!”
又是一阵炮火声,肯兰觉得自己的心都凉透了。
“最多还有一刻钟。”他苦涩地说,“圣光城的城墙,最多只能再支撑一刻钟。”
阿迪森就像一只兔子一样跳了起来,转身就要跑。
肯兰眼中一片灰暗,他知道,阿迪森也想抛下圣光城了。
这座富丽堂皇、精致雍容的城市里,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教堂,即便是没有圣光教堂这样庄严美丽,却也各有特色。圣光教堂的窗户全是上好的彩色琉璃,高高的穹顶绘着圣典故事化作的壁画,几乎像是笼着一层神圣的光辉。站在教堂里,哪怕原本不信,都会生出一股虔诚来,因为这里确实像是神眷顾着的城市,神光照耀的地方。
肯兰抓住了阿迪森,没有让他跑脱,他还需要阿迪森来开启圣光城的防护大阵,有圣光防御阵的保护,他们不至于败得那么快。然后冷静地命令身后的圣骑士,“传令下去,我们集合。”
“是!”
哪怕只剩下他一个人,也誓要与圣光城共存亡。
第123章
圣光城的城墙不算太高,却很坚实。光明教会从来不缺钱,作为教会的重要城市,圣光城的门面还是妆点得很不错的。
但对于叶无莺来说,只是会多花那么一点点时间。
就像肯兰说的,圣光城的城墙,最多只能在他们密集的炮火之下支撑一刻钟,这个判断还是十分准确的。
坚硬的附着着防护魔法的城墙在猛烈的轰击之下,光芒越来越黯淡,那半透明的罩子上已经出现了一丝丝的裂纹。
谢玉仰头看了看天空,笑吟吟地说,“天罚怎么还不降临呢?”
大家知道她在开玩笑,也就一笑置之。这一次他们到这里来,艾尔沃德仅存的那几个苦修士牧师一个都没带,免得他们临阵叛变,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真正对光明神抱有虔诚信仰的。
不多时,阿泽揪着一个青年回来了,“昨晚跑的这个人好狡猾,天巫大人说过不能让他跑了,我花了好久才抓到他呢。”
这一身灰袍显得毫不起眼的青年,竟是昨晚逃跑的圣光城圣子博恩希尔。
司卿微笑着说,“他也胆子挺大的,应该是带着圣典跑的呢。”他上下打量着博恩希尔,“嗯哼,那圣典上的气息我很喜欢,不管他跑得有多远,只要有这东西在,我都可以闻得到他的气味。”
阿泽差点忍不住脱口而出一个“狗鼻子”,幸好忍住了。得罪司卿绝对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阿泽一点都不想尝试。
博恩希尔感到很倒霉,他没想到只是带着圣典,就会被抓住,事实上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忍不住带走那本圣典的。圣典不是一本普通的书,之所以被称为圣典,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件半神物。如果不是有圣典,他早就被这个实力可怕堪比法圣的年轻人给抓住了,哪能支撑到现在。手上握着圣典,他一个比普通人好不了多少的牧师都能拥有非凡的力量,这是根本没法抵御的诱惑。
圣光城中有三件宝物,其中圣光教堂本身就是一件,这是根本带不走的,还有就是覆盖圣光城的防护法阵,它是由一件教会圣物催发,这东西一直掌握在阿迪森的手中,博恩希尔连见都没见过。他们三人之中,肯兰的任务是守护圣光教堂,阿迪森掌控圣光防御阵,他则是手握圣典。算起来肯兰最吃亏,但他为人风光霁月,并不在意这种事。
博恩希尔一向是很识时务的,成为了俘虏,毫不抵抗地将身上所有东西都奉献了出来,甚至好心提醒说,“我是奥尔索帝国凯斯大公的次子,你们可以向他索取报酬来换我回去。我的父亲一向十分看重我,想来不会拒绝的。”然后将城中的实力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叶无莺等人。
“肯兰已经快突破了,借着圣光城的力量,他可以短暂地发挥出神圣骑士的力量。他手下的七十二圣骑士又被称为光明之刃,结阵之后甚至可以击杀普通的剑圣,需要多加注意。”
这样懂事的俘虏确实叫人省心,这背叛起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之后,博恩希尔就安静地待着,目光隐晦地看着艾尔沃德军那些面容坚毅令行禁止的士兵。
真想不到艾尔沃德军的主将们能有这样可怕的实力,不仅仅是他们,单单是这些普通士兵,实力都高地吓人。一两万人的军队啊,不是一两千,个个都有四阶剑士以上的水准,简直不可思议。别说是几个剑圣法圣了,就是来十个八个,恐怕都得被他们彻底搅碎!博恩希尔总算理解了,为什么巴特利米根本挡不住这批人了,他的军队实力再翻上一番,也没可能拦得住这中水准的艾尔沃德军好吗?
反正是要输,博恩希尔背叛得相当心安理得。
当然,博恩希尔不会知道,叶无莺的空间里藏着不少巨大的龙尸,这些普通士兵一人一滴龙血,他们实力低微,多了也根本承受不住,一滴经过稀释之后,分为几次吸收,因为本来实力低,龙血对于他们的效用就更强,一滴完全吸收完之后,普通一阶二阶的剑士都直接晋升到了四阶,甚至突破五阶也不成问题。
不得不说龙血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只是这世上恐怕只有叶无莺空间里的那些了,剩下的都被尸煞污染,再不能用。
“光明之刃?”司卿似乎有些感兴趣,“有些意思。”
叶无莺看向他,“你想做什么?”
“之前因为那个女人的事,我又翻看了一些巫殿的古籍,发现还有一种很特别的方法。”司卿笑着说,“不是以人为偶,而是以偶为人。”
“什么意思?”叶无莺表示没听懂。
司卿伸出手来,“现如今我的巫力越来越强,偶尔有一种巫力沸腾难以自控的感觉,就想做一些新的尝试。”
“比如?”
“按照博恩希尔的说法,光明之刃绝不会屈服,恐怕他们会抵抗到底。”司卿缓缓说,“可即便是抵抗,他们也没可能战胜我们,不过是死亡一途而已。”这话听着有些冷酷残忍,但也是事实。
叶无莺一听点点头,知道他们的结局多半是如此。阿迪森或许会投降,那个叫肯兰的骑士长肯定不会肯。
“在他们死亡之时,锁住他们的魂魄。”司卿轻轻一笑,“他们圣骑士是经过圣光洗礼的,魂魄本来就比一般人更强更坚韧一些,将他们的魂魄作为我巫偶的神魂,就是以偶为人。他们不会有身为人时候的任何记忆,但智慧、性格、能力都会保留,与生前全无两样。除此之外,因为身躯是偶,会比一般人更加强大,经过我巫力的淬炼,他们可以一天比一天更强。”
谢玉忍不住说,“既然这么好,之前为什么没人用过?”
“因为很难。”司卿承认,“如果是刚成为天巫的我,根本没有可能成功。就算是现在的我,换成一般人,恐怕也很难成功,因为人死亡之后,魂魄会很快消散,再强大的人神魂也在这世上留不了多久,包括圣者贤士或者这个世界的剑圣法圣。除非魂魄强大到譬如真龙那种境界,就能够留存世间。之前水龙吟的尸煞就是真龙的魂魄长久以往生了煞气凶气,再凝聚吞噬,方使得水龙吟成为天下第一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