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车里等着,宝秋靠着车门向他挥手:“文港哥,这边!”
陈文港上了车,郑宝秋身边多带了一只宠物,通体雪白的贵妇犬正趴在笼子里舔舌头。
这只贵妇犬是郑夫人霍美洁养的,血统纯正,证书齐全,还在国际上得过奖,买回家的时候花了很大功夫,娇贵得不得了,平时有人负责定期送它去做保养。
今天这个活计落到郑宝秋身上。
她逗小狗:“出门前正好听琴姐在跟宠物店预约时间,说要送它去修毛,反正顺路,我就把YOYO带上了。待会儿绕路先把它送去宠物店好不好?”
陈文港当然没意见,也隔着笼子逗了逗它。
小贵妇犬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指,不免让他想念哈雷。
哈雷是陈文港的狗,上辈子霍念生送给他的一条德牧。
德国牧羊犬高大威猛,但它刚被霍念生抱来的时候还是奶狗,说起来也就这么大点儿。
那是陈文港意志最消沉的一段时间,抑郁和焦虑的问题把他和霍念生两个人折磨得都痛苦。他不愿意出门见人,也害怕见人,逃避社交,孤僻得越来越厉害。
霍念生有天过来看他,突然就带来这么一只小东西。
陈文港还记得他怎么捧着小小一只狗研究:“听说一转眼就长大了,随便喂一喂就会很护主。”小狗想舔他的手,被他抱过来哄陈文港,“你看它长得像什么名字?”
陈文港迟疑,霍念生已经把狗放到他怀里,暖烘烘的一团皮毛往胸口钻。
陈文港下意识抱住它,它发出嘤嘤的声音。
哈雷的名字最后还是霍念生起的,但它是陈文港一点一点亲手喂大的。
霍念生在哈雷身上投入的钱和精力不比郑太太对她这只宝贝少。他请退役训导员来家,用警犬的标准训练它,哈雷是个优秀的尖兵,果然也终其一生忠心耿耿守在陈文港身边。
直到霍念生不在了,它还形影不离地跟着主人。
金城就连对陈先生只闻其名的人都知道,想认他一个标志就是走到哪手里都牵着皮绳。那条德牧跟着他,机敏地盯着每个靠近的人,既警醒又温驯。
对陈文港来说,这世界上不会有比哈雷更好的狗了。
百货大楼到了,他们把YOYO送到了它常去的那家宠物护理中心。
郑宝秋嘁嘁喳喳,出了门就开始和陈文港探讨买什么欢迎礼物合适:“你们男生一般都需要什么,领带?腰带?皮夹?我想了半天,是不是听起来都像送给老爸的父亲节礼物?”
陈文港心里倒是有个主意,来到百货大楼背后,他径直带郑宝秋去威士忌之家。
这条街上开着各式各样的酒吧,专门卖酒的店铺也在此扎堆。
给人送皮夹领带之类的对方未必喜欢,也未必会戴,买瓶心头好至少乐意喝上几杯。
郑宝秋想了想觉得酒这个选择不错,只不过建议:“红酒是不是更大众?我认识那边那家店的老板,他家很有渠道的,上次还给我爸爸弄来了一瓶真正74年的罗曼尼康帝!”
陈文港笑笑:“可以都看看,比较一下再决定,怎么样?”
郑宝秋说好。
话虽如此,他们转了几家店,最后还是又回到了威士忌之家。
看到陈文港握着那瓶麦卡伦凝神的侧脸,她无端感觉就该是这瓶了。
她自己都奇怪于这种笃定,这礼物其实很冒险:“可这款威士忌是重泥煤的——”
除非特别了解对方的喜好,泥煤味这种东西就像香菜,爱与恨两级分化。
爱的人觉得喝威士忌就是为了那股浓烈的烟熏味,不然还喝什么威士忌;
恨的人觉得喝它宛如喝烟灰缸泡的消毒水,闻起来则活像烧了一堆轮胎。
口味是一种很私人的东西,郑宝秋又不曾跟她表哥在一起鬼混喝酒,不了解实属正常。
而陈文港回忆起来,他认识到霍念生的口味,首先是源于他家里的那个酒柜。
住在霍念生那儿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在意过那个酒柜,只是知道他家里有这么个东西。
至于里面是什么古今中外的藏酒,他一律不闻不问。
直到某天陈文港照旧失眠到凌晨,他因为要反反复复做手术,被霍念生没收了所有的烟,想起楼下摆着的一瓶瓶烈酒,于是披衣下楼,寄希望于趁主人不在,寻求一点酒精的安慰。
却发现霍念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坐在小吧台前独酌。
霍念生那天开的是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水晶瓶身在镭射灯照耀下熠熠发光。玻璃杯里装着琥珀色液体,上面浮着浑圆的冰球。那杯子叫威士忌杯,就是专门喝威士忌用的,杯底很厚,因为通常需要加冰。
“怎么了?”
“……”
“不会是听到声音特地下楼欢迎我吧?”
“没有。其实我原本想找找有没有酒。”
“医生让你戒烟戒酒。”
“我知道。抱歉,晚安。”
陈文港转身想回楼上去,霍念生忽然又叫住他:“过来。”
他把走过来的陈文港拉进怀里,贴着他的耳朵:“可以破一点例,但是不能喝多。”
陈文港坐在霍念生腿上,在他口中尝到了烟熏、海草、碘酒和海边篝火混合的味道。
那就是浓重的泥煤味。
记忆画面摇晃而破碎,但又有无数细节鲜明突兀。月光像层白纱覆盖在他们身上,霍念生没有揭去那层纱,而是揭开了他的睡袍。这记忆来自他们更早的一段相处时光,陈文港的脸还没痊愈,对霍念生还不是那么了解,哈雷更没出生。
陈文港对郑宝秋说:“没关系。”他对店员说,“就拿这个包起来吧。”
第6章
郑宝秋眨眨眼,仍不太理解,只是她似乎把这当成男人间奇怪的默契,于是没有怪陈文港自作主张。店员递上长条形的盒子,上面扎着深色的丝带,陈文港帮她拿在手里。
这件任务算结束了,然而郑宝秋逛街,基本不存在直奔主题然后立刻回家这种情况。
有句老话叫“来都来了”,十分贴合她在一切购物场所的心态。
紧接着她又拖着陈文港用脚量了大半个商场。
郑宝秋举着衣服:“你帮我看看,是这件牛仔蕾丝的外套,还是刚刚那件缎面绣花的?”
陈文港认真打量半晌,说都好看,只是风格不太一样。
郑宝秋嫌他给的意见完全没有用,最后决定两件都要。
陈文港当了个拎包的架子,跟着郑宝秋走走停停。凡是打着灯光的橱窗没一个能逃过她的火眼金睛,司机因为在宠物中心守着狗而逃过一劫,也无怪乎两个亲哥不想陪她过来。
陈文港倒是不介意花时间陪她逛。
当年他到郑家的时候,郑宝秋还是个一年级的小丫头,把裙子上的小蝴蝶揪下来送他玩——从那时候起陈文港心里就当她是妹妹了。这么多年来,他对郑宝秋始终有种宽厚的纵容。
而对郑宝秋来说,家里一堆兄长,只有他是什么话都能倾诉的对象。
郑玉成虽然对她还不错,但跟母亲和二哥关系微妙,不合适深谈;郑茂勋愣头愣脑直男一个,跟他讲心事只会气死。
唯独陈文港内敛沉稳,所有的秘密放在他那里都是安全的。
至于牧清……牧清就算了,郑宝秋经常吐槽的对象就是他。
事实上郑宝秋最不喜欢这个只比她大一岁的表哥。但这她私下也只跟陈文港讲过,觉得对方心机过分地重,从小就会利用她传话。一记了仇,就更看对方不顺眼,做什么都是错。
两个人边逛边在背地讲小话,主要是郑宝秋讲,陈文港为她保密。
说着说着又cue到讨厌的对象,一提牧清,郑宝秋连他每个季度都要跟陈文港挑一样款式的新品都要数一遍,说他回头撞了衫又要阴阳怪气挤兑人。
陈文港想了半天,也不太记得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单论这点他自己其实没有什么抱怨的。每个季度许多奢侈品牌都会把新品图录寄到SVIP客户家,供其优先挑选,平心而论,郑家在这些衣食住行上面都没有刻意亏待过他。如果不是郑秉义付账单,别说撞衫,他连这些奢牌都没机会接触,再斤斤计较是很没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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