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只用过贴布状的,所以仔细琢磨了一下说明页才朝匡延赫走近了一步,让他稍微蹲低一点。
匡延赫干脆坐进沙发里,仰起头。
他并没有闭上眼睛,唐蕴低下头时,没防备地对上了匡延赫琥珀色的瞳仁,他的睫毛很长,半眯着眼,像没睡醒的样子,透着点懒散的意味。
唐蕴拧开瓶盖,往他伤口上刷了薄薄的一层液体,不确定地问他:“是不是这样弄的啊?”
“我也不知道,你看着办吧。”
匡延赫的皮肤状态很好,不长痘,胡须也清理得很干净,唐蕴打趣地问道:“你有做过什么医美项目吗?”
大概是被刷上去的液体刺痛了,匡延赫的眼睛眯了眯:“你想表达什么?”
唐蕴笑了笑:“夸你好看的意思。”
“你不是觉得我长得……”刻薄吗?匡延赫险些说漏了嘴,大脑空了一拍。
唐蕴拧好瓶盖,问:“觉得什么?”
“觉得我做了医美吗,我还以为你在说我五官很奇怪。”匡延赫移开视线,胡诌了一句,心中想着的是唐蕴那张嘴到底几分真几分假。
唐蕴笑了:“你是傻子吗?我要是真那么怀疑,怎么可能当面问你?嫌我们的合作太顺利是吗?”
脸上的液体很快就干了,匡延赫用手指轻触了一下,又看了眼干净的手指尖,说:“那我先去了。”
唐蕴赶忙问:“你手机充电器呢?它快没电了。”
匡延赫回忆了三秒,“啧”了一声:“忘在售楼处了,不过书房里应该还有一根,不是在电脑桌上就是在墙边的插座上,你自己找吧。”
说罢,头也不回地跑上了楼。
书房在一楼,西南两个方向安装了足有三米多高的落地窗,另外两面则做了书墙,办公书桌位于中央,还有张深咖色的软皮单人沙发斜靠在落地窗的位置,搁脚凳上放置着看了一半的书和薄毯,烫金色的镂空书签反射出光亮。
此时正是夕照最强的时间,整个房间都仿佛被金色的丝线包裹,光是看一眼,就已经是种享受了。
唐蕴眼前浮现出匡延赫忙里偷闲,躺在沙发里,认真研读黑塞作品集时的模样。
他会跟人讨论自己看的书籍吗?如果会,那是谁有那个荣幸?
找到充电器,唐蕴并没有离开,好奇地欣赏这满墙的书籍,许多书都有翻阅过的痕迹,露着各种颜色的标签贴,以文学、历史、经济社科类的书目为主。
有些书应该是刚拆封,透着股淡淡的油墨味儿,有点像大学图书馆的味道。
书柜空着的地方摆了些造型独特的蜡烛,有的像被毁掉了一半的罗马柱,有的像垂眸祈祷的天使,无一例外的精美。
经过一扇暗色玻璃柜,唐蕴的脚步一顿,里面竟然陈列着好几本同性题材的小说。唐蕴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它们都被翻拍成了电影,一部比一部经典,就算是直男直女,应该也都听过它们的名字。
匡延赫收藏的正是电影原著,甚至还有已经绝版了的电影CD。
唐蕴的心脏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像是被隐秘的同类碰了碰触须,对上了信号,头皮都发紧。
也难怪刚才匡延赫回答是否有女友这个问题时,他回答得那么果断,对恋情问题又支支吾吾,一定是很不好意思坦白性向吧?
即使唐蕴知道自己和匡延赫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除了工作之外,不会有什么交集,但内心深处还是因为找到一个疑似的同类而泛起一阵狂喜。
匡延赫洗澡很快,当他从楼上走下来时,唐蕴刚买完东西,正在淘米,匡延赫家的料理台和收纳空间都很大,他翻了半天才找到放大米的地方。
“你好快。”他顺口说了一句。
匡延赫似乎并没有把唐蕴当作很重要的客人,穿得十分随意,垂感十足的黑色睡衣套在身上,露着半截锁骨,脚上是夏季凉拖。
他洗了澡,没有洗头,但头发已经不像白天那样妥帖了,几缕额发沾湿,落了下来,倒是添了几分烟火气。
他靠近料理台时,唐蕴闻到了沐浴液的味道,像是用力捏紧新鲜的甜橙皮所迸射出来的香味。
作为男同,唐蕴本来就很难控制自己不对着这样一幅画面想入非非,更何况现在匡延赫还被列入了高度疑似同性恋的名单之中。
他只能尽量让自己的视线从匡延赫饱满的胸肌上移开。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匡延赫偏偏还离他更近了一些。
唐蕴转身,把解冻好的肉类放进水池里清洗:“要不你帮我看下那个电饭煲怎么用的,太高级了,我都不会打开。”
“好的。”
匡延赫平时不怎么动手煮饭,再加上这个电饭煲是前不久新换的,他自己也弄不太明白,触摸屏上显示有各种功能和菜品,好像只要把东西放进去,再盖上锅盖就可以等着吃了,但无论他怎么按,屏幕上闪烁的小灯还是不肯移动,锅盖明明合上了,却又自己弹开。
他只好打电话求外援。
阿姨教会他使用电饭煲以后,好像有点不放心似的,又顺带问了句:“你是准备自己在家做饭吗?”
“嗯。”
“你会吗?要不我现在过来帮你?正好我这会儿也没什么事。”
“不用了,”匡延赫说,“一个朋友在帮我弄。”
“哦,有朋友啊……”阿姨的语调里有几分意外,但没多问,“那行,你有什么不会的再打我电话吧。”
“嗯。”
匡延赫操作电饭煲时,手机开着免提,他们的对话唐蕴都听见了,好奇地问:“刚才那个是你妈妈啊?”
“搞卫生的阿姨。”匡延赫说,“我妈不会做饭。”
“那你爸妈他们住哪边?”
“在北京。”
唐蕴想起来,匡又槐也在北京生活。
“你家里人都在北京,那你怎么会跑来南城定居?”
“工作需要就调过来了。”
“哦……”唐蕴点了点头,大概明白了他的情况,“那也就是说,你将来还会回到北京去生活?”
这个问题匡延赫自己也不确定。
其实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完全稳定地在一座城市生活过,大家口中所谓的归属感、乡愁,他也压根儿没有体会。
他出生于东北黑龙江,小时候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到上小学,他父母大概觉得他已经听得懂人话,带起来也没那么麻烦了,于是把他接到深圳上小学,小学还没读完,又跟着父母来到了北京生活,不过上中学后都是在私立学校度过的。
而这十几年间的所有寒暑假,他又得跑去俄罗斯住上一段时间,因为他奶奶是俄罗斯人,爷爷奶奶都定居在那边。
他考入的是香港大学,毕业后又跑去美国深造,直到毕业归国。
在北京呆了两年,最后被调到南城负责华东地区的业务。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野生动物,哪里都有家,但哪里都住不久,所以很难对一座城市产生那种浓厚的依恋,甚至,他觉得住家里和住酒店都没什么区别。
即便是在南城买了这套房,他也依然不觉得自己能够在这里待多久,他名下所有的房产都只是投资,不想待了就卖掉。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愿意留在这座充满人情味的城市。
匡延赫并不知道唐蕴问这个问题的意图是什么,所以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回了句:“也许吧。”
唐蕴平时做菜很快,但今天有了匡延赫在旁边打下手,慢了许多,倒不是因为他心不在焉,也不是因为他们多么有话聊,而是匡延赫就像屁大点儿的小孩儿一样,既想帮忙又笨手笨脚,实在太能添乱了。
他能把菜刀和一砧板的西红柿都掀翻在地上,又能把唐蕴的手机撞到水池里,唐蕴让他往鸡翅土豆里添一勺盐,他用喝汤的汤匙添了满满一大勺,唐蕴想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好把汤水倒掉再重新弄。
如果是梁颂的话,唐蕴大概已经把人踹出去了,可在匡延赫面前,他的忍耐力竟然像气球一样,膨胀膨胀,再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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