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花园里,小球的手里抓着个浅蓝色的小喷壶,学着旁边的温姨给玫瑰浇水,人还没花坛栏杆高,只能踮着脚,水一滴没洒到花上,净浇在了自己脚上。
即使这样,也高高兴兴的,头发汗湿了,擦擦汗又咧开嘴笑。
段顺远远看到,忍不住也笑起来,他儿子真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昨天晚上小球哭兮兮的可怜模样儿让他心有余悸,今天,他没再偷偷溜走。本来嘛,昨天也不是他自己乐意的,是温励驰恐吓他。
他慢慢踱步到小球旁边,温青莲早就发现了他,直起身,含着笑,正想开口,段顺竖起食指抵在嘴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就不说话了。
脸上挂着久违的轻松笑意,段顺从身后悄悄把小球抱了起来,小球先是惊呼一声,转头看见是他,立马笑着大喊:“爸爸!”接着苦恼起来,“怎么办,我浇不到花。”
“爸爸把你抱得很高,你再试试?”段顺微微倾身,晃了晃身子示意小球浇水。小球抬起手又试了试,水珠洋洋洒洒落到花瓣上,每一朵花儿都因此娇艳欲滴。小球马上笑了,抬头看向他,不无羡慕地说:“我也想长爸爸这么高。”
“会有那么一天的。”段顺低着头,换成单手抱孩子,从兜里掏出纸来擦掉小球凉鞋和脚丫子上的水,“你知道这是什么花儿吗?”
“玫瑰啊,香槟玫瑰。”小球得意地看向温姨:“奶奶教我的,香槟玫瑰其实不是玫瑰,是月季。”
“哦,乖宝宝,”温姨可爱地笑了一下,“记性真好,那宝宝,你喜欢月季还是玫瑰?”
“月季!我喜欢月季!”小球想也没想就说,“要假装成玫瑰,别人才会喜欢它,我觉得月季花好可怜。月季很好看,应该作为月季被喜欢。”
“哎呀,怎么这么巧,奶奶也是这么想的。”
这一唱一和的,说相声呢,段顺听乐了,看向温青莲,笑道:“这孩子够闹腾,没累着您吧。”
“小孩儿嘛,闹点儿才好,”温青莲笑眯眯地抬头,“你小时候就是太文静了,猫儿似的。”
“您不嫌孩子烦就行,”段顺把小球放了下来,“以后,小球还要拜托您多照顾。”
“怎么?”温青莲有些惊讶,看了看一落地就跑去水龙头边上往壶里灌水的小球,压低声音说:“你不回来住?是……小驰不准吗,我去找他求求情。”
温青莲作势要去找温励驰,段顺赶紧拦住她,连连道:“没有没有,温姨您先别着急。少爷没有不准我回来,是我自己,在外面待了那么多年,我习惯了。温家也没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回来,不是添乱了么。”
“真不愿意回来?”温姨问。
段顺点头:“嗯。”
“那你的病呢,小驰给信了么,管不管?”
“管的,少爷说了会管,您就别操心了。”段顺有些哭笑不得,一个病患,孤家寡人地住在外边儿,真够可怜的,让温姨说的,他自己都要可怜自己了。
“那就好,那就好。我啊,就盼着你俩重归于好,以前那样多好,你守着小驰,小驰护着你,一起长大的兄弟情分,你以后就知道了,比什么情情爱爱的靠谱多了,真碰上事儿了,你看看,为你两肋插刀的是你的对象吗?不是,是小驰。”
段顺面色一僵,略微笑了笑。
兄弟,这个从前旁人提一次他就要心碎一次的词,哪怕是现在,还是能轻易刺痛他的心。
五年的时间,他以为自己早就已经放下了对温励驰那不齿的爱,可当被别人清楚地提醒他和温励驰应该保持的关系时,他才发现,没有,他还是很爱很爱温励驰,还是会忍不住心痛。所有人都当他是昏了头,为一个omega而离开温家,抛弃前程,他也任凭别人这样认为,从不加以否认,因为那是无关痛痒的误会,不是他真正的秘密。
他最大的秘密,永远只有那一个。
他习惯忍耐,事实上却并不是个善于掩饰的人,他记得自己老爱偷偷看温励驰了,那些年,也就是温励驰的过于信任,加之他本身存在感低,不良的居心才得以被忽视。现在却不一样,他突然空降,那么引人注目,温励驰身边又是这么多人来去,别提眼明心亮的周少言,就是那个陈叔,时间长了大概也能一下子看出他的心思。
病逝不会是他真正的死亡,他一直这么想,假如哪天被人发现他对温励驰的感情,温励驰知道了这件事,那才会是他真正的忌日。
可以令他死去的,从来只有来自温励驰的厌恶和驱逐。
是的,他从来不认为温励驰有垂青自己的可能性。
温励驰的取向,欣赏的伴侣,多年来,他冷眼旁观过好几个。那些男孩子女孩子,无一不是性格张扬、自信骄傲、身材丰满的貌美年轻人。温励驰欣赏这样的,能与他气场匹敌,并肩走出去谁都赞一声般配的omega。
而不是他这样,阴沉自闭,瘦削单薄,无甚特长,屁股上没二两肉,甚至不能释放信息素与自己伴侣互相抚慰的,相貌平平的beta。
温励驰可以对一个因为恋爱脑而背弃他的仆人伸出援手,却绝无可能接受一个觊觎他本人的beta。
段顺十分清楚这个事实。
这么一想,兄弟这个词又变得可爱起来。必要时候,这也是个不错的借口,以后如果不慎露了馅,叫人看出了点什么端倪,他还可以说:嗨,我从小跟温家少爷一起长大的,铁哥们,盯着他怎么了,摸摸他又怎么了。
清风徐来,花坛里的月季随风微微晃动,段顺瞥了一眼,恍然自己变成了其中的一枝。
小球为月季感到愤愤不平,他却觉得这样其实还不错,说不定月季根本不想做月季,更愿意作为玫瑰而存在呢。即使会被人误会,至少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出现在所爱之人的花园里,被保护,被欣赏。
他忍不住弯起嘴角,轻声说:“是,以前是我太傻了。”
这一刻,他终于决定不再为喜欢温励驰而痛苦自责了。
爱没有错,一个快死的人还要压抑和刻意遗忘自己的感情,那才傻呢。
温励驰说得那么轻松,要他努力配合,可那种病,哪里就有那么容易治好。
他活不成了,他想,那些担心和畏惧,谁说不是一种杞人忧天呢。只要他谨慎一点,哪里就会被发现。往后的日子,他大概会有不少跟温励驰见面的机会,这样巨大的诱惑摆在面前,他真的拒绝不了,他真的很想跟温励驰好好说说话,或者只是安静的待在一起也好,就像他们小时候一样。
他想,就让他贪心一次吧,他这辈子憋屈太久了。
段顺认认真真地同小球告了别,小球有一个电话手表,他检查了一下电量,叮嘱说晚上要是害怕,或者想他了,就打电话过来,顿了顿,又说,最好先找哥哥,试着相信他,告诉他你的心情,就像跟唐棠棠那样,和哥哥当好朋友。
要离开了,段顺还是不死心,还是希望小球和温励驰能培养出感情,假如有一天真能亲如手足那就再好不过。
这事儿仰赖于温励驰是没戏的,温家旁支的亲戚不是没有小孩儿,过年,温家的人欢聚一堂的时候,他曾亲眼目睹,一个亲戚的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哭得眼泪鼻涕横流,温励驰路过,丢下一句“你有点儿吵,安静下来”,目不斜视端着水杯就走了。小朋友在身后哭得比刚才还大声,他愣是没回头看一眼。
要这样一个没有缺乏童心的人去主动亲近一个小孩子,实在是天方夜谭。
段顺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小球身上。
刚过完快乐的一天,就接到攻克大魔王的任务,小球兴奋的小脸蛋瞬间垮下来。沉吟半天,被段顺希冀的目光盯得受不了,才勉强答应:好,放心,我已经不是三岁小孩儿了,我可以做到。
是啊是啊,四岁了。
段顺被打败,低下头叹了口气。他能放心就见鬼了,小球那模样,一看就知道,还以为自己在玩过家家呢,就在别人家住几天,过不了多久就能被爸爸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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