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张书桌和书柜并排靠在一侧墙边。
这张太乱,我猜是耿一直的;那张桌上摆着红金相间的胶皮小猪存钱罐,有点儿磕碜,应该不是;那张……
那张桌子上放着瓶香水。
玻璃瓶,但瓶身大半是黑色,方方正正地杵在那儿,看着很有份量,高级感扑面而来——
可我是俗人,第一反应是肯定很贵。
我走近,趴下身子,想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有点好奇。
我是真的有点好奇。
“妈的,夏天就该喝汽水,爽!秃哥你要吗?我这儿还有……”
耿一直话痨,一个人就能排一班子戏,自顾自开了瓶可口可乐,汽漫出来时滋滋作响。他后面又说了什么,我没怎么注意。
眼睛代替指腹,我的视线一点点磨过金色的英文字母,嘴唇跟着字母嗡动了几下。
“Straight——”
“Straight to heaven,‘直达天堂’。”
汽水滋滋声戛然而止。
我身体过电,竟然突然打了个寒战。
沉而不哑,重而不厚,声音很有质感,容易让人想到华美的黑色天鹅绒。话里带着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虚,旋即立正站好。
来人很高,短袖牛仔裤,肩宽腿长,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非常长,骨节分明,一手拎着两个暖水壶。
其中一个印着上世纪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个瓶身纯黑,截然不同的风格。显然帮人带了水。
他从逆光处走进房间,把水壶放在门口。直至抬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脸。
平生第一次要用华美来形容几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人像是被渡了层金边,很容易联想到月桂与阿波罗。
他笑笑,唇角上扬的弧度优雅又自然。
“凯利安的朗姆酒调香,前调偏甜。如果你喜欢,可以试试。”
他离得不算近,但我嗅觉非常灵敏,闻得出他身上带着的香水味,不重,但存在感极强。威士忌和香草,是酒精在致眩。
天堂可能是古法酿酒厂*。
我往侧一步,远离桌子,摇摇头:“……不好意思,不用,谢谢。”
我慌不择路。
耿一直却揽住我的肩膀,没心没肺地笑笑:“来来来,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发小,叫林小山。一座小山的小山。”他转头看我,“秃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大帅哥,名副其实吧……”
诡异的羞赧来得猝不及防,我避无可避,只能用胳膊肘怼上耿一直的肋侧,画蛇添足地打断:“一览众山小。是那个小山。”
他果然是裴雁来。
裴雁来的笑容像是画在他脸上似的。这话并不是说他虚伪,我的意思是,好看,稳定又得体。他从善如流:“你好,裴雁来。高斋闻雁来,是那个雁来。”
耿一直直笑:“你俩掉文呢?我学渣,不插话。”
我心说,我早就知道了。
不仅中考卷子上考过,我还做过娶个“雁来”做老婆的梦。
“你好。”
很不讲道理的,我突然耳垂发起高热,我不看都知道一定红成一片。好在八月末温度尚高,也不算奇怪。
裴雁来应付这类人际关系的方式很老道,挑不出任何错,第一回 见面,会给人留下相当好的印象。不热切也不冷淡,一切都“恰到好处”。
没多久,另外两位室友回来,我寡言少语是常态,不热衷于社交,没说几句就找托词离开。
出门前,我没忍住回了一次头。窗子投进来傍晚的日光,裴雁来被笼在里面,背光沉出一片难以形容的阴翳。
他转过半扇侧脸对我时,有一瞬,面目冷若新刻的雕塑,光都照不透眼睛。
当时说不准那是什么,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是第六感在提醒我,裴雁来是个危险人物,一层套着一层,堪称活体糖衣炮弹。
要逃,快逃。
可十几岁的我并没有清晰地分析出信号的内涵,反而像是飞蛾扑向火一样想要再次靠近,猜不到最后会把自己烧成一小撮灰烬。
这就是我和裴雁来的初遇,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但我对他着迷了,字面意义上的。
我是个不上不下的人。硬件优越,但不是讨人喜欢的那挂,性格既不跳脱,也不算孤僻。内心戏编订起来,字数能超过当年很火的那套盗X笔记。
不过我也有很突出的优点,比如固执。像一只不咬死猎物不罢休的鬣狗,总要闹个你死我活才肯善罢甘休。
班级连着号,但到底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后来几次见到裴雁来,也全是我刻意为之。
在球场上,在办公室里,在卫生区……渐渐才能清晰地描述出他的长相。
我不知道他是有少数民族的血统,还是混了大高加索国家的,总之,他个子很高,深眼窝,双眼皮宽而薄,眼睛颜色偏浅,山根高得离奇,很冷感的一张脸,在人群中要了命得扎眼。
他常常笑,既不产生亲切的错觉,也不会显得孤高做作。地球仪尚有一条缝,他却是个无孔可入的圆。
躲在人群中偷窥他,我连背影都不会认错。
最初我只能用这么单薄的词语来形容他。
好人,或者说好男孩儿。
可事实证明,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用来被颠覆的。
第4章 三千四百三十五天
聚餐结束,我先送李笑笑回去,然后又自己打辆出租回家。首都路况差,一路堵到三环。
公寓在近郊,加上公摊七十二平米,一共住了四个人。
我,单身程序员,还有一对小情侣。偶有摩擦,但大体上还能相安无事。
洗漱完倒在床上,对着惨白的天花板数了三十只羊就忍不住摸起了手机。
早一年前就为了戒掉熬夜的坏毛病,我发毒誓不在睡前碰电子设备,否则就再也见不着裴雁来。坚持了一整年,总算能习惯在十二点之前合上眼睛。
可我现在旧病复发。
打开微信,意外发现沉寂多年的高中同学群炸了锅。冗长的聊天记录,“班长”这两个字出现频率极高。
我飞速往上划,翻得手指都发酸,才找到话题的开端。
高考成绩公布,我和首都的大学失之交臂,最后咬着牙复读。而张小毛彻底落榜,早早进了社会,毕业就跟他父母经营家里的厂子,消息很灵通。
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风声,他艾特了好几次裴雁来,吆喝说:班长哥在国外这么多年,终于舍得回国发展了,找个时间一起聚聚吧?
裴雁来彻夜睡不着觉才是常态,可我了解他。他会装作已经睡了。我又往下翻了翻,果然没有他的回复。
但张小毛这句话一石惊起千层浪,半个班的夜猫子都来凑热闹。
“想班长,求约饭”的消息飞快刷了起来,我手指在屏幕上戳了半天,还是没胆量浑水摸鱼点个加一。
高中那会儿,往上往下至少两届的同窗,都听说过我们年级有这么一号神乎其神的人物。
个高人帅气质好,脸是可以原地出道的水准,上得了考场下得了球场,小道消息传,还是位二代。
要数招蜂引蝶,风头无人能出其右。
起初我也只是管中窥豹,水中观月,后来抬头不见低头见,才发觉这人真像尊神。
看不懂,摸不透。同龄人里的主心骨,成熟可靠又温和绅士,见过的没人不夸。但要说他和谁走得很近,是朋友,又掰着手指也数不出一个。
除了他想让人看到的以外,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手指在空中描画裴雁来十年前的轮廓,心里痒得厉害。
把我从旧事里拉回来的是手机闹铃。
一看备注,是提醒自己明天中午十二点半发一封邮件。没想到我眼瞎,定错了时间,半夜响了起来。
闹铃声未消,隔壁情侣感情很好,开始亲热。
房子隔音效果不算好,合成木床板吱呀声清晰可闻。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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