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脚下转悠了半天,没找到可以开上去的路,无奈只能找附近的村民问路。结果村名说这座山就没有车道,想去山顶,只能沿着一人行的爬山道慢慢爬上去。
抬头望向树荫遮蔽下,一眼看不到头的狭窄爬山道,我提了提手中并不沉重的衣服袋子,很有种冲动就这样放下袋子转身离去。奈何……
长长叹一口气,牛皮鞋踏上湿滑的台阶,我认命地开始一点点往山上爬。
奈何与郑解元怎样也是十多年的交情,他现在身无一物,孤独弱小冷,既然给我打电话,说明他第一个想到能帮他的就只有我。
车轮里的野猫都救了,难道还能放他这么大个人不管吗?
这几天天气不好,山上又湿又冷,还没有太阳。但就这样,我仍然爬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并且因为穿了不合适的裤子和鞋的关系,事倍功半,半小时都没爬上山顶。
操,到底哪个神经病把郑解元运到这里来的?
撑着双膝休息片刻,我咬着牙又接着爬了二十分钟,最终在寂静无人的山间小道旁看到一抹亮蓝色的建筑顶。
掏出手机查看定位,发现山里信号差,我的手机一直在在微弱的一格信号与无服务间来回摇摆。莫可奈何,只好踩着满地落叶走近那座看起来已经荒废已久的别墅。
蓝色与白色相间的外立面不知经过多少岁月,早已斑驳不堪,院子里枯草丛生,被侵蚀得成了摆设的院门歪斜着,朝我敞开可供两人大摇大摆走进的一条小道。
每扇窗户都拉着白帘,四周静得诡异,天色再暗一些,院子里再添几只乌鸦,这处就是恐怖电影中典型的鬼屋场景。
抬手按了按门铃,因为年久失修,似乎是哑了。于是我改用脚用力踢向紧锁的大门,同时大喊郑解元的名字。
“来了来了!”
门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房门一下子被推开,门后出现裹着白被单,一幅遭了大罪模样的郑解元。
“我忘了啊……我就跟平时一样泡吧,喝了很多酒,我以为会有人送我回家嘛,再不济也会给我开间房,谁想到一觉醒来竟然在这里。”
屋子里比外头正常一些,虽然家具盖着白布,地板和灯具上都积了厚厚灰尘,但至少看到了文明社会的影子。
壁炉里的灰烬尚有余温,昭示着昨晚还有人使用它的事实,这或许也是我踏进屋里没有觉得太冷的原因。
“醒来的时候我身上的衣服就都不见了,浑身光溜溜地躺在那块地毯上,身上就盖着块白布……”
根据地上的灰尘印子,可以判断客厅的沙发被人移动过。犯人将碍事的沙发移开后,不知从哪里搬来了一块巨大的白色地毯,而从一旁的酒瓶、杯子判断,对方甚至悠闲地坐在这块地毯上喝了两杯。
地毯上有些红色的痕迹,乍眼看上去像是血,仔细再看,又似乎是某种颜料残留。
“你身上有什么感觉吗?”我抬头问向在转角处穿衣服的郑解元,心里有些不妙的预感。
“感觉?没啊,挺正常。”他穿好了鞋子裤子,从转角处走出来,手里拉着拉链,嘴上气愤难平道,“我跟你说,别让我知道是谁这么算计我,不然老子一定弄死他。”
郑解元热爱泡吧不假,但平时同样十分注重身材管理,没事就会装备齐全的去户外骑车,身上肌肉虽然不到健美先生级别,却也相当有料。
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背过身,弯腰去拿地上袋子里的衣服。
我盯着他的背,缓缓从地上站起。
“等等……”我制止郑解元,让他最好找面镜子看下自己的背。
地毯上的红色确实是颜料,纹身颜料。郑解元原本平滑的脊背上,此时被人宛若涂鸦般在小麦色肌肤上纹了五个字母——BITCH。B字靠近臀部,之后逐渐往上,H已经快到肋骨,像是盖戳没盖正,鲜红夺目地横在后腰。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郑解元哪里受过这种气,不一会儿浴室里便传出镜子被砸碎的声音,以及他暴怒的粗口。
又过片刻,他从浴室出来,脸色擦黑地穿上衣服,随后双唇紧紧抿着,一言不发地就往外走。
出了门才发现,外头不知何时竟然下雪了。
看来今年过年会特别的冷。我仰头望向阴暗的天空,这样想着,不经意间被一片雪花偷袭,吻在了睫毛上。
眨了眨眼,眨去那点冰凉,再去看郑解元,对方已经走出老远。
上山用了一个小时,到下山可能郑解元情绪激动,脚步不自觉地加快,我们只用了三刻钟就到了山脚下。
一上车,手机就开始疯狂震动,涌进许多之前被屏蔽的信息。随手翻了下,有唐必安问我在哪儿的短信,还有许汐询问我订婚宴准备的怎么样的短信。纪晨风打了三个电话,第一个与第二个间隔了半小时,第二个与第三个间隔了一小时。非常不巧,期间我都在山上,收不到讯号。
反正也没什么大事,应该又是找不到我,才会一直给我打电话吧。
虽然原本的初衷就是将他培养成什么都要依赖我的寄生物,但偶尔在我需要做自己事情的时候,识相地不打扰才是宠物应该做的啊。和周及雨认识这么久,连这一点精髓都没学会吗?
况且,就算我现在能腾出手,郑解元就在边上,表情还这么恐怖,怎么可能旁若无人地和他通话?
不差这几个小时。想着对方有急事会再打过来,发动引擎,我载着郑解元回了市里。
将郑解元送回家,已经要下午五点多。空下来后,一个个给手机里的未接来电回了电话。
唐必安只是例行询问我的方位,并无大事。许汐约我吃晚餐,说要负责订婚宴那天我的穿着,让我不要给她省钱。其实已经很累了,可她毕竟是我的长辈,试着推辞,发现推不掉后,我也就答应下来。
最后是给纪晨风回去电话。第一个他没有接,我隔了五分钟又打了第二个,这次他接起来了。
“桑念……”他的声音很低,周围没什么声音,似乎是在一个颇为安静的环境。
“抱歉,先前在开会,没拿手机。”发动车辆,根据导航前往与许汐约好的餐厅,我一边开车一边用车载蓝牙与纪晨风通话,“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纪晨风犹疑着,过了片刻,道,“没事,已经没事了。”
我没有接着追问,正想再说两句就挂断,他忽然向我请假,说接下去的一周可能都没法儿去我那里。
“医生说我母亲需要再做一些身体检查,抱歉,一请就请这么久……”
还真是瞌睡了就递枕头,老天这次总算没扯我后腿。一周的话,正好跟订婚宴重叠,等他回来,一切都尘埃落定,我也不用成天担心被他发现端倪。
“阿姨的身体最重要,你好好照顾她吧,我这边不用担心。毕竟当初雇你的时候就说好了,你可以随时请假的。”我大方地多给了他几天假,凑足十天,让他不用急着回来上班,“小雪和橘子我会好好照顾的,你放心吧。”
白色猫叫小雪,橘色的猫叫橘子,但就跟“小草”一样,是心情好时才会呼唤的大名,平时的话,只会在心里叫它们“猫”。
纪晨风闻言,似乎是笑了笑:“谢谢你,桑念。”
听到对面纪晨风郑重其事地道谢,我心中一动,脑海里忽然闪过周及雨的话。如果我从未帮助过纪晨风,如果我根本不是什么“英雄”,如果……我不是我,他还会喜欢我吗?
嘴唇嗫嚅着,话到了嘴边,最后还是没有问出口。
因为早就知道答案。
“客气什么。”
如果我不再是我,所有的一切都会改变,不要说纪晨风,友情、亲情、事业,我恐怕一个都留不住。
所以我只能是我,我只能是桑念,纪晨风,也永远必须只是纪晨风。
随着时间推移,除夕越来越近,订婚宴就在眼前。
对父母说是不想铺张,只请关系近的亲朋就好,因此宾客只有四十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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