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繁荣的市中心,在江的另一边有片低矮的城中村。因为住着这个城市的贫穷之人,环境又十分脏乱差,被人称为虹市的“贫民窟”。
这片破旧的棚户区,住着三教九流,藏着蛇虫鼠蚁。它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牛皮癣,铲不掉,治不好,便只能放任自流,随它野蛮生长。
这就是纪晨风从小长大的地方。
将车停在长阶下,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烟的荒凉路边。
可能会被小偷砸玻璃,但我并不在乎。
插着口袋,一级一级往上走,直到走到阶梯的尽头。狭窄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靠阶梯的那间屋算是一排房门前最干净的了,只摆放着一张简易的小方桌,上头倒扣着两把更小的板凳。
刀与砧板的碰撞声从单薄的门板里泄露出来,虽然才五点,但屋子的主人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
没有门铃,只能忍着恶心敲了敲看起来并不怎么干净的门板。
“谁啊?”
蓝色的铁门吱丫着从里面被推开,严善华手上戴着袖套,身上穿着围裙,从门里探出头。
见到我,她不敢置信般睁了睁眼。
“小念……”
“信呢?”我开门见山。
她反应过来,马上转身进了屋:“哦,哦哦。等等,我找给你。”
迈进昏暗的室内,一进门,右手边就是狭小到只能容一人转身的厨房,左手边是对称的,狭小到只能容一人使用的浴室。再往里,是拥挤又逼仄,铺着榻榻米的客厅兼餐厅。
没有多余的地方摆放椅子,地上只有一张小小的矮桌。客厅中央的位置装了两片帘子,靠阳台的一块地方叠放着枕头和被子,似乎帘子一拉,就能再兼具卧室的功能。沿着客厅往里还有一扇门,应该是另一间卧室。
严善华钻进这间卧室里,很快拿着一叠东西出来。
“就是这个!”她将厚厚一只信封递到我面前。
我接过了,在她面前席地而坐,抽出信一封封看起来。
纪晨风的字迹端正漂亮,撇捺之间透着冷锐锋芒,和他的人倒是很相衬。
信里大多是一些感谢的话语,夹着无聊的日常。谈论天气,谈论学业,偶尔也会告诉我新听到的奇妙声音。
光是看文字,好像就能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姿势怎样的表情,在这间暗无天日的房子里写下这些信的。
我让他重新听到了声音。
我是他的救赎。
哈,早知道他是这样看待我的,我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儿接近他?只要勾勾手指,他恐怕就会匍匐着来到我身边了。
信有些多,不知不觉看得入了神,也忘了时间。
“小念,那个……”严善华跪坐在我身边,一脸为难,“晨风要下班了,你再不走,怕是要跟他撞上。”
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六点了。
将信塞回信封,还给严善华,我冲她笑了笑:“既然他已经知道了,那我为什么要避着他呢?”
严善华愣怔地接过信封,双唇嗫嚅着:“那……那你要留下来……留下来吃饭吗?”
脏兮兮的厨房,充满霉味的空气,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食材,怎么可能吃得下?
想是这样想,但我还是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
“嗯,麻烦你,要多做一个人的饭了。”
灰蒙蒙的双眼一亮,严善华喜出望外地起身:“不麻烦不麻烦,我……我这就去做饭!”
听着厨房里复又响起嘈杂的锅碗瓢盆声,我支着下巴,再次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空间。
墙上挂着不少照片,有大有小,有新有旧。其中有张纪晨风小时候的,脸上绽着腼腆的笑,紧挨着靠坐在床头的消瘦男人。
男人一脸病容,面色枯槁,应该……就是严善华那个倒霉老公纪韦了。
被一板砖拍成重伤后,纪韦昏迷了将近一年,以为再也醒不来了,突然就醒了。严善华为了照顾他只能从桑家离职,之后,我就被交给了新的保姆照顾。
经过艰难的复建,纪韦虽然恢复了语言能力,但却再也没有站起来,只能终日瘫在床上。纪晨风八岁时,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的男人死在了一场感冒上——常年卧床让他身体孱弱,导致小小的病毒就能夺走他的命。
至此,他走完了苦难的、毫无意义的一生。
要我说,死得太晚了。早点死,说不准严善华和纪晨风的日子还能好过点。
“小念,我……我出去买两个凉菜,你坐着等我一会儿啊。”
只听到那老旧的铁门又发出一声叫人牙酸的呻吟,甚至来不及叫严善华别瞎忙活了,门就再次关上。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又脏又小,但无论光线还是温度都催人欲睡。
也可能是宿醉未醒,趴在矮桌上,我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半小时,或者更久,纪晨风他家那破门又开始发出崎岖的呻吟。以为是严善华回来了,只是皱了皱眉继续睡,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更沉也更疾的脚步来到我面前。
睡意朦胧地抬起头,就见纪晨风呼吸略喘,一脸诧异地盯着我。
“你怎么会……在我家?”
看来他也被门外那道长到过分的“天梯”折磨得够呛。
撑着脑袋,我困倦地打了个呵欠,笑道:“因为没地方去,只能来你家吃饭啊。”
第16章 要进来坐坐吗
矮桌挤两个人尚可,三个人就实在有些勉强。桌面只是摆四个菜就满了,饭碗唯有端在手里。
四个菜里,两个是严善华特地出门买的凉菜,烧鸡和酱牛肉;两个是现炒的家常菜,黄瓜和鱼。如果我没有突然到访,这炒黄瓜和红烧鱼估计就是他们今晚的晚餐了。
真寒酸。
从进这个家开始,处处透着寒酸。筷子上沾着奇怪的颜色,盛饭的碗是缺了口的,矮桌下的三双腿无处安放,只能难受地盘起。唯一可以称得上优点的,大概就是“寂静”吧。
夜幕降临,鸟儿归巢,这片破落的住宅区失去最后一点活力,耳边除了筷子与碗碟发出的磕碰声,以及墙上的时钟行走声,再也没有其它动静。屋外的街道小巷都像是睡着了,明明是在城市里,却完全听不到属于城市的噪音。
“小……桑先生,你吃,多吃点。”严善华夹了一块烧鸡在我碗里。
完全不给面子,纪晨风对我的印象会变差吧?
做了一些心理建设才最终将那块鸡放进嘴里。完全嚼不动皮,肉又很柴,还有股恶心的油臭味道……简直比不用水干吞药还要让人难以下咽。
努力咀嚼着,看向纪晨风,他手里那碗原本堆得跟小山似的白米饭竟然只剩半碗了。
吃这样的食物也能长得这么高大,他应该是那种没有菜只吃白饭也觉得香的人吧?真是意外地好养活。
“纪医生,我问过阿姨了,她说她没有告诉你我的身份,你到底……是怎么知道钱是我借给你们的?”放下几乎没有动的米饭,我的用餐宣告结束。
严善华略有些紧张地看看我又看看纪晨风,缩着脖子不敢插嘴。
纪晨风扒饭的动作略有停顿,咽下嘴里的饭后才回答我的问题。
“看到的。”
“看到的?”我皱了皱眉,还想继续追问,严善华已经忍不住开了口,“你哪儿看到的?看到什么了?”
见纪晨风专心地吃着饭,我瞪向严善华,示意她闭嘴。女人一怔,顺利接收到我的讯息,抿了抿唇,低头不再做声。
“做完手术那天,一睁开眼就看到了,看到他说三十万不用还。”纪晨风说到这里抬头看过来,“既不是我们家的亲戚,也不是我的朋友,那就只能是债主了。”
做完手术……那不就是三年前吗?竟然那么早就已经暴露了。
先前做了诸多猜测,甚至想过是不是这家伙鬼心眼多,跟踪了严善华。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满脑子只有食物的小宝宝,怎么可能做那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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