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是因为姓“史”又很黑,所以取了这个昵称,小合好像也是因为名字里带个“he”,但具体哪个字,他也搞不清了。
“了不得啊你,都混成社会精英了。”小合抛来一个戏谑的眼神。
电梯内三人,小合穿着运动风羽绒棉服,一抹乍眼的亮红色,头戴着一顶同样是红色的棒球帽。史密斯则穿着军绿色飞行员夹克,两人的体型都因为蓬松的夹绒而撑出一个圆弧的廓形。
相较之下,佘初白这一身西装革履、干练利落的打扮,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王牌特工或者华尔街之狼,这种电影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史密斯跟着酸溜溜地说:“他本来就一直是精英啊,跟我们这种没头没脑义无反顾的笨蛋不是一路人。”
对于佘初白而言,久别重逢的喜悦本就微乎其微,被这两句挖苦讽刺的话一冲,更是直接灰飞烟灭,一点都不剩了。
他默默侧身,拉开一段距离。
“好多年都没听说你的消息,现在在做什么?”小合呈现出自来熟的状态,“应该不是故意在躲我们吧?哈哈。”
佘初白顿了一下,才搬出那一套公式化的回答:“室内设计,家装工装都可以找我。”
“好啊,那咱们加个微信。”小合递出手机。
佘初白有点后悔,硬着头皮点开二维码,小合扫完,史密斯也凑热闹加了一个。
电梯抵达一层,佘初白一只脚已经迈了出去,史密斯突然勾着他的肩将他拉了回来。
“十多年没见了,一起去喝一杯吧。”
小合先是意外,随后也立马兴致勃勃地撺掇着:“喝一杯,喝一杯。终于也到了可以正大光明喝酒的年纪了。”
佘初白有些犹豫。
对这两人的印象,厌恶是谈不上的。
如果将过去同甘共苦的伙伴划入敌人的阵营,那岂不是一整段挥洒热血与汗水的青春年少,都成了一个笼罩着灰色阴影的笑话。
“我不请你们。”佘初白特意提前说。
不是请不起,也不是抠,只是刚受到那么一通嘲弄,绝对不会花这个钱。
“AA啦我们AA。”小合说着,拉开车门上车。
史密斯钻上驾驶座,扭头对小合说:“我今天是来给你做助理的。”
小合无奈地举起双手:“行吧行吧我请。反正请一个也是请,请两个也是请。”
不久,车停在一家日料店前。
三人被服务员领进门,换了室内拖鞋,坐到榻榻米坐垫上。
佘初白很快速地浏览了下菜单,点了一只单价最高的霸王蟹。
服务员满脸歉意说:“不好意思先生,这个要提前预定呢。”
“那就算了。”佘初白合上菜单,没有失望更没有尴尬。
对于他显而易见的报复意图,小合只是淡然笑了笑。
那轻松释然的表情与佘初白记忆中的判若两人。
蓝天白云之下,是一座四面围住的棒球场。
烈阳如火炉炙烤着大地,衣袖上落满星星点点的汗滴,迸发的肾上腺素带来无可替代的愉悦感。
对身体的掌控,对极限的超越,是一种毋庸置疑的享受。
但小合并不属于这享受汗水的一员。
因为是年纪最大的队长,所以时时紧绷着一根弦,或许是早早决定把棒球当做未来的职业,因此眼里容不下一颗沙子,随时板着一副要张口教训人的严厉姿态,常常弄得队友们苦不堪言。
佘初白从来不把那份苦说出口,一他要面子,二他也非常非常不想再输。
不过……现在佘初白回过头来看,那果然只是一种PUA吧?
包厢室内空调很足,史密斯开始脱掉鼓囊的夹克外套。
佘初白这才发现他膨胀的肚子并不是因为衣服的原因,而是本身的体积就相当惊人。
史密斯大喇喇地回忆着往昔:“刚刚见到你,我都忘记我们为什么不联络了,现在全想起来了,一肚子的气。”
佘初白扫了一眼他堪比孕妇的大肚子,想着那一肚子里大概是更多有实体重量的东西。
“那时候你还真是不讲义气。突然说要退出球队,就什么也不管不顾的退出了。明明那一年,我们很有希望打进决赛啊。”
佘初白静了静,端起大麦茶浅饮一口,早知道会变成审判会,没有霸王蟹也应该点个大龙虾的。
小合摘掉球帽,甩了甩头发:“是啊那场半决赛,要是你在的话,我们肯定能毫无意外地打赢……嗯?那是哪一队来着?”
史密斯用力搔着后脑勺稀疏的头发,抓耳挠腮也没想起来。
佘初白淡淡地提醒:“冰花。”
“对!就是他们!”史密斯吵吵嚷嚷地捶了下桌面,“靠竟然大冷门输得那么惨……”
小合表情微怔,半晌后才把目光移向佘初白,意味深长地说:“我们两个都忘了那一队的名字,你却记得清清楚楚,就代表你也很在意那场比赛吧。那到底为什么,那时候突然任性成那样……”
佘初白没有脱掉大衣,长长的衣摆平铺在身后的榻榻米上,像一只拖着黑尾巴的孔雀一类。
佘初白放下茶杯耸耸肩,无所谓地看向小合:“因为你啊。”
对面二人齐齐呆怔,这句话有太多的解读方式。
凝滞的氛围无声蔓延,小合苦思冥想,才用一副不甚明朗的犹疑表情问:“因为我……那时候手上的伤还没好透,也要执意上场吗?”
棒球运动分为进攻方与防守方,而防守方的投手与捕手经常是一对固定的搭配。
身为投手的佘初白不上场的话,那么小合捕手的位置也会酌定情况更改为替补投手的搭档。
但这只是存在于理论中的设想。
就拿最直观的职业联赛MLB来打比方,每队上场9人,而25人的出赛名单中,投手(先发/后援)几乎要占去一半的名额。而捕手,只有可怜的两个(上场1,候补1)。
虽然在许多人眼中,一场棒球比赛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挥动球棒,乓的一声将球打出去的那一瞬间,且不论是安打全垒打或者无效的出界球,甚至是面对坏球的错误决策,但那英勇挥棒的身姿就非常具有观赏性。
但实际上,最能决定一场比赛胜负的,是将球投向敌队打击手的投手。
也就是佘初白所担任的位置。所谓的王牌投手ACE,是棒球漫画中绝对的主角人选。
所以那时佘初白以一种强硬到无法理解的姿态退出球队后,不战而败的种子就在所有队员心中根植下了。
即便小合坚持带伤上场,也不能力挽狂澜改变结局走向。
小合低声喃喃:“因为觉得我太意气用事,不惜为了一场比赛而冒险断送运动生涯,所以才用你的退出来点醒我吗?”
“不是啊。”佘初白捏起一块寿司,“因为很讨厌你。”
“……”小合与史密斯齐齐跌了下,差点将餐桌撞倒。
佘初白嚼嚼咽下,又以平淡的语气开口:“因为你总是有打不完的手势,真想不通我为什么要一直盯着你的裆看,每次对你的配球摇头拒绝后下场又必定要大吵一架,觉得很烦所以就干脆不打了。”
捕手与投手是棒球场上产生互动最多的位置,自然也是矛盾与积怨最多的。
被人当面指出缺点,任谁心里都会有些波动,但小合很快调整情绪,起码从他脸上表情看不出什么,镇静地说:“那也不用那么极端吧,总还有别的方式可以协调。”
这话说完,小合自己也意识到不现实。
那时候15岁的他,就像着了魔一样要赌上一切,虽然现在回看再愚蠢不过,但当下就是钻牛角尖出不来。
佘初白平静地说:“都说运动员最重要的就是自信心,虽然讨厌你,但还算佩服你对棒球的热爱,所以没办法直接说出来打击你。”
“那为什么现在要说?”小合终于忍不住。
佘初白不解地望他一眼,“现在的你还会被别人的三言两语打击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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