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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皇帝怎么谈恋爱(57)

作者:比卡比 时间:2023-07-04 11:35:03 标签:生子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这便是两国发展策略的不同。上京虽然是南靖的国都,但南靖占尽天时地利,境内不乏和上京一样富裕繁华的大城,就说洛城和临安,也能和上京不相上下。

  而盛京对北渊来说,则是一超多强的存在。以举国之力建设的国都,配上京绰绰有余。

  北渊的驻军大将姓何,名开济,看似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将。说是“看似”,是因为何将军双鬓斑白,脸上满是皱褶纹路,粗糙不堪。

  结果魏枕风告诉赵眠,何将军不过三十出头,在大漠也只待了两年。

  赵眠静了一静,想到了他那位在北境镇守多年的师父兼义父,天下四宗师之一,贺长洲贺大将军。

  贺大将军五年前离开上京,之后一直镇守在北境。赵眠清楚地记得五年前师父还是位丰神俊朗,意气风发的青年,虽是父皇丞相那一辈的人,却总是能和小辈玩在一处。师父还是极少数不会嫌他弟弟烦的人,要知道,就连父皇和丞相都常常对弟弟“嫌弃”不已。

  戍边艰难,岁月蹉跎。他师父会不会像何开济一样,四十不到就白了头呢。

  赵眠和安远侯说起此事时,老侯爷给了他莫大的安慰:“殿下放宽心罢,北境不是大漠,条件虽然和上京没得比,但有充足的军饷后备,将士们吃饱喝足,防寒预暖都不在话下。至于贺将军,更是十几年如一日,小沈白了头他都不会白。”

  沈不辞:“……”

  何开济早几日得知了小王爷要到赤海之砂的消息,特意备下宴席为王爷接风洗尘。

  这两年胡人安安分分的,北渊拿下西夏后再无战事,边疆将士的日子过得还算畅快。何开济命人杀了几头牛羊,整只架在火上烤,又从珍藏的战利品中挑选出极品西域美酒。赵眠也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黑皮舞姬。

  这些舞姬都是土生土长的大漠姑娘,肤色的确比中原姑娘黑上几倍。但她们黑而不糙,五官深邃,眼波流转,身姿极是曼妙。尤其吸引人眼球的是她们的妆容,轻纱遮面,金光闪闪,每一次起舞手腕脚踝上的铃铛都会发出清脆的铃音,宛若天外之音。

  周怀让看得眼睛发直,赞叹道:“好漂亮啊,可以组成女团出道了。”

  季崇奇道:“女团?”

  周怀让道:“你们北渊没有吗?”

  “没有。那是什么?”

  周怀让便向季崇介绍起南靖女团的由来。

  简单来说几句话,他们陛下闲来无事搞的,让宫廷几位身怀绝技的歌姬舞姬组团出道,最后在上京声名鹊起,红极一时,引得不少豪绅贵族为其一掷千金。

  “没有人能拒绝女团。”周怀让如是说,“没有人。”

  一舞毕,魏枕风见赵眠没有点评半句,这就意味着太子殿下挑不出任何毛病。他明知故问:“萧大人觉得如何?是不是对黑皮有所改观了?”

  赵眠不情愿地承认:“女子黑皮的确别有风情。”末了,他不忘多说一句挽回尊严:“但男子黑皮还是丑陋。”

  魏枕风便道:“那改天本王再给你找几个黑皮美男子看看。”

  话才说完,小王爷眉头一皱——他总是给赵眠看美人美男所为何事?他又不是黑皮,难道就为了证明黑皮也有美人?

  ……这该死的胜负欲。

  好在赵眠无甚兴趣:“男人就免了。倒是方才那位紫衣卷发舞姬,与众不同,堪为大漠女团之主位。”

  魏枕风不敢苟同:“萧大人什么眼光。论仪态,论舞姿,分明是那个黄衣直发的更胜一筹。”

  赵眠回嘴道:“你瞎?紫衣卷发明明比黄衣直发好上百倍不止。”

  魏枕风笑了,丝毫不做退让:“百倍?你说话不打草稿的么……”

  大漠女团中谁应当成为一团主位的话题一直持续到宴席结束。曲终人散,众人各自回营帐歇息。旅途劳累,又饮了不少酒,周怀让等人脑袋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

  今夜将军大摆筵席,将士们或多或少沾了点光,一个个吃饱喝足,有些还带着微醺的醉意。

  这是军中防备最为薄弱的时候。

  霍康胜被关押在偏僻的马棚里,手上的锁链和围栏绑在一起。连日的折磨让他没了半条命,脸颊凹陷,凸起的眼球像老鹰的眼睛,在黑夜中锐利地观察着周遭的一切。

  一个醉醺醺的小兵摇摇晃晃朝马棚走来。他找到一个阴暗的角落,解开裤腰带放水。

  霍康胜听着那淅淅沥沥的水声,等它结束了,开口道:“给大爷拿点水喝。”

  小兵穿好裤子,略带疑惑地转身看来。

  霍康胜舔了舔嘴角,哑声道:“再不喝水爷真的要渴死了。”

  谁都知道,霍康胜是南靖和北渊找到西夏宝藏的线索,在撬开他的嘴前不能让他没了性命。

  小兵懒洋洋道:“等着。”

  霍康胜心焦如焚,强耐着性子等待。他知道,现在是最急不得的时候。

  不多时,小兵拿着个破碗回来了,站着把手一伸:“给。”

  霍康胜举起双手示意:“没看见够不着啊。”

  小兵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弯下腰给霍康胜递水。

  就在他靠近的一刹那,霍康胜眼神一凛,反手将锁链绕过小兵的脖子,用尽全身之力狠狠勒紧。

  小兵瞪大眼睛挣扎着,没一会儿就晕了过去。霍康胜从他腰间拔出一把刀,砍断两手之间的锁链,接着换上小兵的盔甲,用夜色作为掩护,一路出逃。

  在渊军最困顿的时候,他顺利地逃离了大本营。但他知道这只是个开始,比渊军更可怕的是极端的气候和无尽的黄沙。

  霍康胜奔跑在茫茫沙漠中,一刻不敢停歇。他完全没有方向,他只知道他要远离渊狗,越远越好。

  他和魏枕风交手多年,他见识过,他知道那个能靠外貌蛊惑人心的少年有多可怕。哪怕是渴死在沙漠里,尸体被秃鹫啃个干净,也被在魏狗手下饱受折磨要来得好。

  霍康胜跑了一夜,看着烈日从天际缓缓升起,呼出的热气变成了额头上的汗水。阳光炙烤着黄沙,脚上破烂的鞋履已经无法阻隔这种炎热,每走一步他都像在烈火上行走。

  从小兵那抢来的水早已喝尽,唇焦口燥之际,他感觉自己的理智正随着体内水分的减少而消失。他渐渐忘了自己是谁,为何在沙海中迷失,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字——水。

  仅剩的理智告诉他,渊军也需要喝水,他们的大本营不会离绿洲太远,他只要坚持到找到绿洲,他就有活下去的希望。

  霍康胜没有猜错,为了方便用水,渊军的驻兵之处离最近的绿洲不过一个时辰的路程,前提是熟知地形。他在沙漠里毫无方向的乱转,转了足足一夜半日,那一抹象征无限生机的绿色才出现在了他视野中。

  水波荡漾,草木葱茏,几匹骏马正在河边悠闲地喝着水。

  ——水!

  霍康胜顾不上去想为何会有骏马出现在河边,他疯了一般地朝水源前行,鞋子跑丢了也不在乎。

  水……!

  他一路跌跌撞撞,摔倒在沙子里又立马站起来继续跑。那抹绿色离他越来越近,他神色近乎痴迷地咧开嘴,直到他看清了骏马身边站着的人。

  季崇扬起手,远远地和他打起了招呼:“霍首领,你可真是让我们王爷好等啊。”

  听到“王爷”二字,霍康胜幻梦般的表情在顷刻间破灭。他如梦初醒,想起了自己的身份,忍痛转身,朝绿洲的反方向拼命逃跑。

  季崇不慌不忙地上马扬鞭:“追!”

  一个筋疲力尽,饥渴交加之人如何跑得过才畅饮过的战马。霍康胜边跑边回头,眼看季崇就要追上他,绝望一点一点地笼罩住他,他根本无法挣脱。

  结束了么……要结束了。

  与其像条狗一样地逃窜,不如和渊军拼个你死我活!

  霍康胜心如死灰地放慢脚步,最后停了下来。他梗着脖子抹了把脸,拔出从小兵那抢来的刀,猛地转身,用嘶哑不堪的嗓子高喊着“渊狗”,朝季崇的方向冲了过去:“渊狗,拿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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