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笼罩在死亡阴影之下,仿佛灭顶之灾前的最后一次狂欢。
——一样不清不楚的关系,用痛楚鉴定爱意,再用爱来鉴定恨。
我抬头看着裴追笑了,轻轻勾住他的脖子,要将他带入水中。仿佛引领义人步入泥沼的妖魔。
然后,他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
“沈无,我要的不是这个。”裴追忽然说。
我停下动作,抬眼看他,嘴角笑意未散:“小裴总,那您要什么呢?”
“我要你先前拒绝给我的东西。”
裴追这句话轻飘飘地落下,却如同一盆冰水,同时冷了我们两人。
我忽然清醒得不能再清醒。
——先前,他问我要爱。
我回答他:留在身边可以,纵情欢愉可以。
唯独爱,不可以。
作者有话说:
这章有个重要伏笔。下次后天周五更
第76章 必须圆满
我说着不爱,却又为达成目的,言语行为百般撩拨,不知检点。
——于是,裴追后来又说,沈无,拒绝别人就要干脆。不要拖泥带水。
裴追出去了。我独自赤/身裸/体地坐在已凉透了的水中,再次非常彻底地认识到一件事。
——我,真是个人渣。
*
后几日,我以为会尴尬。但没想到裴追表现得极其自然,而且不是故作无事那种,是真的并不把先前之事放在心上。
就好像被我拒绝表白、又拒绝和我上/床的人不是他似的。
而更可怕的是,在第数次顺着他出门闲逛时,我终于意识到了一点。
因为这些微妙的原因,我心底对裴追有了愧疚,这愧疚越来越深。导致现在,我根本做不到干脆地拒绝他。甚至只要他垂眸,我就能脑补出十万种他心碎的样子。
我正在失去和裴追相处的主动权。
这对我而言,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我强势且刚愎自用,这几乎是骨子里的。哪怕现在卑贱落魄,再遇时也曾言语上对裴追做小伏低,但于我而言,全是手段。
简而言之,我想做的事,我愿意不择手段来达成。而我不想做的事,无论大小,我几乎都置若罔闻。主动权永远都在我手里。
——裴追成了唯一的例外。
“在想什么?”裴追帮我开车门下车时,随口问道:“一路上你脸色难看得像要杀了我。”
我面无表情道:“在想现在又要去哪里被迫营业。
我们的位置果然颠倒。我如此面瘫,冰山却竟然点头:“让你教我画画。”
油画工作坊共有两层,楼上的二层主要是亲子绘画活动,也有老师在带。而一层则是网红情侣绘画区了。
嗯,又是情侣。
别的我尚且能勉强理解,但两个人挤着画一幅画是什么志趣……我当真有些迷茫。
拿水桶、挤颜料的细节暂且不表,一顿忙活后,我们终于选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开始画了。
既然说是我教裴追,便是他主笔,我从旁协助。但话虽如此,裴追看起来完全是个门外汉,连拿笔都要人教。
绘画和写字或者拿刀叉完全不同,如果太垂直于画板,就会导致线条过锐,不容易刷大面积色。而如果倾斜角度太低,又容易手背蹭到颜料,弄脏画幅。
但裴追初次作画,恐怕不太习惯,画着画着姿势便松散了,我索性一手托着他手腕,另一手虚拢这他的右手,带他感受了一段。
作画时我向来心无旁骛,即使有肢体接触也没什么感觉。一段时间后,我便让裴追自己画。
结果他又回到了之前的样子。仿佛我一番努力都是白做工。
我曾教过他多年,从来觉得十分轻松。因此忽然怎么也教不会,着实纳闷。心想难道绘画此事竟这么需要天赋?居然连握笔都有门槛?
而这时,裴追忽然淡淡道:“你应该多说些理论知识。而非亲身实践,乱我心神。”
这口锅把我砸晕了,我又品了下,才明白他其中的意思,当真又气又笑。
刚想发作,忽听他说到最后,淡淡唤了句:“……师父。”
他的声音极低,我瞬间还当听错了。因为这个称呼,在旧时间线我曾用各种手段威胁逼迫他,他从不曾开口,只是喊我全名。我还当这两个字有生之年都听不到了。
却没想到,这样不正经地教他两笔涂鸦,竟能耳闻。
但他叫的太轻太冷,我觉得并不过瘾,逼他再叫一次。
裴追没再理会。
被他这么一顿作弄,我彻底不想教了,便做了甩手掌柜,事不关己地看他画,还落得个清净。
他方打了底色,因此我尚且看不出他要画什么,只觉出大概也是个风景。但颜色倒是瞧出了个所以然,这是副灰调画作。
虽曾和裴追生活了许多年,但我一向自我中心,对他的喜好知之甚少。
但巧的是,除了偏好的红酒口味外,裴追喜好的颜色是另一个恰巧有所了解的。
比如,他偏爱冷色调。但并不是枯燥无味的黑白灰,而是干净、高雅又沉郁安静的灰色。比如莫兰迪色系的浅黄、浅蓝之流。
而我从前能发现这些也是巧合。
那时,我闲来无事也会作画,但更多是打发时间、调剂心情。而且更偏爱纯色明度高、颜色绚丽的装饰主义风格。
而我懒又是始终如一的,便会把裴追叫到画室,美其名为教人家作画,其实就是让他帮忙换水、挖颜料、调色……打杂。
然后,我发现自己越画越粉。颜色明度越来越低,整个画面显得灰扑扑的。
这时,我才认认真真地端详了颜料盒,差点吐血,裴追把好几种颜色都换成了相近的莫兰迪色。
而我懒得厉害,基本都是凭感觉盲取色,结果画了半天才发现。
那副画我自然也不要了,便随手扔在画室中。后来隔了几日,却无意间在裴追房中见到,发现竟还被装裱起来,安然地挂在他床头。
我出了会神,才意识到裴追在叫我。
他说:“沈无,你这教得也未免惬意。我快自己画完了。”
我一怔,侧头看去,才发现真非虚言。
画面上竟不是个纯粹的风景,而是一间熟悉的房间,虽是室内,但构图巧妙,房间右侧是个巨大的落地窗,能看到外面寥廓的风景和高远的天色。
但画面中心还是在室内。黄金分割线处是一张造型考究的方桌。上面是一颗星星,莹莹地半悬在空中,周围是逸散的暖色光点,好像一群活泼灵动的萤火虫。
裴追做了些艺术处理,但我还是一眼认出。这是旧时间线的我们家,而星星就是他十八岁生日时我做的那个蛋糕。
——竟然又是那次生日。
其实那天深思起来,也不算多好的一天。开头是我赶他走,结尾是黑天降临,末日序幕。
但即使这样,这依然成了裴追放在心上,翻来覆去拿出来惦念和回忆的事。
说到底还是因为,算来算去,我们之间的甜竟然只有那么点。
看着裴追的样子,我竟莫名其妙地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是我唯一有印象的童年回忆。
很小很小的时候,当我还是懵懂认字的幼童,我的父母曾因奖励我为他们长面子而给我买过一个糖人,是个小兔子的形状。
我当时只轻轻尝过一下,很甜。
然后小时候的我便想,要从小兔子的那里开始吃呢?
尾巴不行,没了尾巴,小兔子会难过的。
头不行,没了脑袋,小兔子会死的。
最后,我看了看小兔子的粉色外套,还是没能下口。因为觉得那一定是小兔子朋友送的,很珍贵的东西。
那个兔子糖人,我到最后都没吃。某天回去后,才知道因为发霉变黑,已经被大人扔了。
如今想起来,当时年幼无知,真是幼稚又可笑。
却没想到,现在还会遇到和我一样……不,比我还更愚蠢许多的人。
裴追。
我有万语千言,不知从何说起。
也不能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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