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你去读信,我再去看看。”工作并不好找,宋明非说话时不免带上了愁容。
“别担心,我已经找到活了。”林繁见皱着眉头,忙从怀里拿出今天在码头赚的钱,递到了宋明非眼前。
林繁拎着被麻绳串起来铜钱在宋明非眼前晃了晃,像是逗宋明非开心,等宋明非注意力转移过来,才将钱放在了宋明非手里。
“我打听过,这钱加上你赚,的差不多够买笔墨纸砚了,明天你单独弄个摊子,咱俩左右开弓,争取早日解决温饱。”
宋明非仔细看过林繁给他的钱,大概有七十多文,他干了一天才赚了五十文,林繁一下午怎么会赚了这么多?
“你找了什么活?”宋明非看向林繁问道。
“在码头找了点活。”林繁笑着回答。
宋明非听见林繁去码头,表情有些紧绷,语气生硬的问:“你去干苦力了?”
“比不上班长有学问,只能干点苦力了。”看着宋明非的大眼睛,顿时有种没交作业的紧张感,笑的都显得有些心虚。
虽话有抵在唇齿间,宋明非最终也没能说什么。
如今他俩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连个住处都没有,写信还有两天就完了,若不是他现在身体实在不允许,为了早点攒够钱独自摆摊,他也会选择去干苦力。
现在的一切,是两人此时最好的选择,他又有什么立场对林繁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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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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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写信
两个人累了一天,回来连口干净的凉水都没有,还要两个人架火现烧。
林繁干了一下午体力活,身上的衣服恨不得拧出水,一架完火就把短打脱了下来。
火光的照射下,宋明非这才看见,林繁肩膀上磨出好几个水泡,胳膊也晒的发红,跟身体完全两个颜色。
林繁察觉到刺痛,刚想摸下看看是怎么回事,手就被宋明非拨到了一边:“别碰起泡了。”
“起泡啦?我说怎么有点疼,扛的时候没经验忘了垫东西,下次得注意点。”林繁不甚在意,又想伸手去摸,他学做菜的时候经常烫伤,水泡之类的对他都是家常便饭了。
但这下宋明非没客气,直接打上了林繁的手,瞪了他一眼,语气严厉开口:“天热,破了会感染。”
宋明非打人的动作挺狠,但凑近查看的时候,动作是小心翼翼,像是对待一块嫩豆腐,皱着眉碰都不敢碰。
林繁扭头看着,觉得有些新奇,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宋明非这么关心一件事,表情也是从未见过的生动。
他这水泡起的好像……还挺值?
“现在已经有些钱了,明天我们可以一起摆摊,有人读信会更快,码头就别再去了,太累了。”吃饭时,宋明非还是把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也行,说不定哪天就回去了,先写信,码头的事以后再说。”见宋明非表情认真,林繁不自觉应下,不过码头的工作确实累,但赚的多,偶尔干干也还行。
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他本就不该干涉,现在他说了,听不听就是林繁的事。
这个时代没有电视没有手机,两人吃完饭洗完澡,睡不着就在院子里纳凉闲聊。
“你说,你看的那么多书里,有没有提到咱们这种情况的?有没有能回去的办法。”晚上安静,最是想家的时候,话题聊着聊着不免又聊到了这里。
“有提过类似的,但都没有很验证。”月光下宋明非将他赚的那些零散的铜钱,与林繁的钱串在一起,过程中也不忘回林繁。
“我倒是看过,项少龙你知道吧,不过那是电视剧,都是编的没什么参考价值,跟我妈看的穿越小说差不多。”说到这,林繁不再言语,略有些沉默的看着月亮。
“你很担心家里人吧。”宋明非放下钱,也抬头看向天空。
“还好,如果真的回不去了,我弟弟会照顾好他们的,他比我贴心,就是我妈的广场舞估计要停一阵了。”林繁笑着说,可笑意却带着别样的苦涩。
宋明非没有安慰,只是顺着林繁的话,聊起了自己的家人:“我爸妈这会应该也知道了吧,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从国外回来。”
或许依旧忙的脱不开身。
今天两个人要自己找地方摆摊,还需要提前买好笔墨纸砚,所以刚天蒙蒙亮两个人就起了床。
屋外宋明非在摸黑洗漱,屋里换衣服的林繁急急忙忙跑来,宋明非以为有什么事,忙停下动作。
“我刚换衣服的时候感觉不太对劲,我觉得我好像跟你一样,体质也变化了,我昨天扛了一下大包,竟然睡一觉就恢复了。”林繁斟酌了一下该如何形容,又开口:“就好像变年轻了。”
林繁兴奋的说着自己的发现,宋明非却一脸平静,像是早就知道了,然后慢悠悠的开口:“我们俩长相也有一点变化,更趋近于的二十岁左右的状态。”
“啊?我完全没注意。”听宋明非这么说。林繁摸了摸脸: “这么说,咱们家可能重返青春了?”
“嗯。”
“还有这种好事?”得到这么笃定的答案,林繁一时间还有点无法接受。
宋明非已经洗漱完,没再理正好奇的林繁,转身去了屋内,留下林繁一个人对着水缸观察。
进了城,二人兵分两头,宋明非去老书生那知会一声,林繁去买笔墨纸砚。
因为当初价格给的不高,也没有约定什么,读一天给一天钱,老书生虽然觉得可惜,却也没有挽留的理由。
林繁买笔墨纸砚要走的时候,看见还有卖假头套的,细一打听才知道,这个地方因为离番邦很近,常有番邦小贩来换东西回去。
小商贩没那么大的权势,不能像大番商来去自如,多是打通了门路,进来要换成本国衣服进行买卖,所以这城里才有卖头套的。
头套各式各样,本国常见的发型都有,但质量一般价格也不低。
林繁想着宋明非要写信,包着头巾不太像书生,不容易让人信任,便给宋明非挑了一个,自己则依旧裹着头巾。
笔墨纸砚加上头套,直接把昨天的赚的钱花的七七八八。
但这头套不愧是林繁精挑细选的,长发盘于发顶,素净的布带遮掩发际,加上宋明非自身的气质,哪怕穿着破布麻衣,也是清新俊逸温文尔雅,像个落难的世家公子。
两个人寻了一个离老书生比较远的地方,在一个半室外的茶馆租了桌椅,就算是开摊。
林繁宋明非初来乍到,没人认识,哪怕写明了是代人写信,林繁又撇下脸面吆喝,人们还是在观望。
原因很容易打听,以前有人装作认字,收了钱瞎写一通,骗了人不少钱,众人不敢再贸然找生人写信,生怕被骗。
宋明非无可奈何,只能提笔写了一首定风波,想让人知道他是真的会写字的。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好词好词,这后生写的一首好词啊。”
果然围观的人群中,是有人认字的,且这个人好像颇有威望,众人询问的态度都是毕恭毕敬。
只是这么出名的一首词,这人明白其意却不知道这不是他写的,可见这个时代某些地方互通,但很多地方并不相同。
“谢谢夸赞,这词确实好,但并不是我写的。”在那位中年人再次夸赞自己时,宋明非说明这并不是他写的。
那位中年人提出想认识那个人,在得知那位姓苏的才子已经去世,又仔细看了一遍定风波,才略带失落离去。
有了那位中年人的佐证,宋明非的桌前慢慢排起了队,林繁也开始了自己的读信时间。
宋明非不比老书生岁数大眼神不好,笔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很快就把第一批人写完。
“你可真厉害,要我写,估计得写床前明月光。”没有新来的人,林繁不怕打扰宋明非,就坐在他桌旁,喝着茶看那篇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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