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五姐出嫁当日,孟清义喝得酩酊大醉,抱着孟清和的肩膀,哭得像个稚童。
十年的心酸,痛苦,十年的憋闷,痛恨,十年的愧疚,无奈,都化成泪水,染湿衣襟。
喝了酒,又被孟清义感染,孟清和也哭了起来,泪水止不住的向下淌。
“兄弟啊!”
“九哥!”
兄弟俩抱着哭成一团,最后是孟王氏一人狠拍了两巴掌,才勉强止住。
不想,儿子不哭了,孟王氏却红了眼眶。
十年了,一家的孤儿寡母,是十二郎在死人堆里打滚挣命,才有了今天。
“儿啊!”
孟王氏一哭,两个儿媳都开始哭。
停下没多久的兄弟俩,再次泪流成河。
沈瑄到时,孟家彻底发了大水。
国公爷无奈,让婆子扶着孟王氏回房,亲卫把孟清义送下去,自己扛起明显喝醉的孟清和,转身,回府。
想哭,可以。
回家,在他怀里哭。
霸道,没得商量。
国公爷性格如此,这辈子都改不了。 第215章 利益 永乐七年二月底,交趾乱平。
贼首简定在美良山中被明军生擒。随其退入山中的党羽及乱军五百余人,尚活命者,不足十之一二。要么病死,要么饿死,被明军斩杀的倒在少数。
除明军外,当地土人对乱军也是恨之入骨,配合明军开展了一系列的围追堵截。
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坚壁清野。
粮食坚决没有,草药更没有。想在山中打猎,一点动静,都会引来斥候和土人。
遇上暴雨连日,乱军更是倒了大霉。健全的倒还好,受了伤的,淋雨之后伤口化脓,没有大夫,只能等死。
先被擒获的伪陈氏国王还算幸运,至少没去山中当野人。
简定被擒时,已经瘦得脱了形,眼看着出气多进气少。若非有官军拦着,被发现乱军踪迹的土人揍一顿,送到京城的只能是一具尸体,还是看不出原样的。
历史上,简定起兵在交趾声势极大,一度曾败退官军,明朝先后两次派兵才予以剿灭。
晴空一声炸雷,孟十二郎横空出世,注定这场叛乱达不到历史上的“高度”。
明朝商人大量在交趾购买土地,雇佣当地土人和边民,当地流官和卫所官军不再苛收重税,大肆盘剥,被举荐到中原读书的士人和贤才越来越多,少数还留在中原做官。可以说,大部分交趾人的利益都被捆绑起来,绳子的一端就攥在明朝手里。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占其一,注定以失败收场。
这正是朱瞻壑问起交趾之事,孟清和给出的答案。
“衣食住行,固人所需。”孟清和摊开宣纸,画了一个并不规则的圆,“交趾归入大明,陛下多行仁政,且有中原商人买地种粮,收购木料山货,雇佣土人边民做活。世子或许不知,安南胡氏时期,当地庶人尚好,土人犹被视为猪狗。自我朝在交趾设三司,建卫所,土人生活改变极大,庶人所得的钱粮也超出往年。此时生乱,无异于自寻死路。”
“少保的意思是,乱军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
“自然。”孟清和道,“不理民情,不切实际,何能不败?”
朱瞻壑端正坐着,认真思考孟清和的话。
粮食,钱钞,利益……
“少保,我明白了。”
“世子明白了?”孟清和放下笔,纸上的圆被分为几个部分,大多被涂黑,只有窄窄的一条还留着,同明朝占据的优势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可同下官说一说?”
“皇祖父说,汉时,交趾曾归入中原。如今不过是顺应天意民心,再拿回来。”
“所以?”
“皇祖父在交趾施仁政,有人不体圣恩,聚众叛乱,立刻彰显武力。如此,不愁人心不安,贼子不灭。更可予以震慑。”
“世子聪慧。”
实际上,孟清和很想告诉朱瞻壑,朝廷所为,完全可以概括成大棒和甜枣并用。以利益进行捆绑,武力作为威慑,让交趾人再兴不起多大的风浪。考虑到永乐帝在三头身心目中的形象,还是别将话说得太明白。让三头身自己领会,效果更佳。
能不能融会贯通,并在今后用于实际……有朱棣以身作则,又有朱元璋的强悍基因,只要朱瞻壑不长歪,历史不发生变故,问题应该不大。
依照惯例,孟清和的授课内容以最快的速度摆上朱棣案头。
看完之后,朱棣很满意。大手一挥,以赏赐扈从北巡的公侯伯及文武群臣为名,大把发钱。
金银宝钞,纱绢布帛,成箱抬入了沈瑄的府邸。
送走传旨的宦官,了解过天子突然发钱的原因,定国公突然感到头疼。
这么会赚钱,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虽说再大的事有他扛着,有人眼红也没什么妨碍,可次数多了,压力着实大了点。
受赏的文武官员,多数相信口谕所言,天子发钱是体念群臣从驾北巡之故。只有少数人才会深思,这份赏赐背后究竟代表了什么。可惜,任凭他们想破脑袋,也注定不会明白,自己是受了兴宁伯的实惠。
即使有人发现端倪,也不会轻易开口。
勋贵武将自不必提,心中记下孟伯爷的好,今后必有回报。
文官不咬碎一口银牙就不错了,主动为孟少保造势,传播名声?想想都不可能。
回到府邸,孟清和就被一列摆开五箱金银布帛闪花了眼。
他不差钱,却不会嫌钱多。
比起朝中的几位国公,他那点家底,满打满算也就是个暴发户级别,还是金字塔底层的那类。
孟伯爷的双眼过于明亮,沈瑄看得有趣,将两人的赏赐都给了他。
“十二郎收着吧。”
赏赐的主因在孟清和,但国公和一等伯的级别之差,在赏赐的厚薄程度上仍有显著对比。
“都给我?”
“恩。”沈瑄起身,随手拿起一枚方形的银锭,掂了掂,“金银倒还罢了,布帛宝钞可给母亲送去。此次北征归来,十二郎有意,可将母亲请到府中奉养。”
府中?
国公府还是伯爵府?
合上箱盖,孟清和聪明的将疑问咽回肚子里。
沈瑄是北京镇守,他也将在北京长居,将孟王氏接到城内奉养应是可行。
不比金陵之远,也不比大宁是边塞之地,天子早晚要迁都,先一步将家人迁到城中也是表明态度,坚决拥护天子迁都的决议,誓死抱大腿。
孟清义是北京兵马司指挥,不管事,偶尔也要到衙门里露个面。五姐的夫家就在城中,举家迁入,嫂子也应当高兴。
只不过,奉养孟王氏还需要同孟清义商量。八哥不在了,九哥就成了顶门的“长子”。依照世俗礼法,奉养寡母,当以他为先。
如果将孟王氏接到伯府,又不提前说一声,知道的,当是孟清和的孝心,不知道的,难免会有微词。
孟清和不在乎世人怎么说自己,但他在乎孟清义。他和国公爷注定没朋友,不能让九哥也少了帮扶。
“这件事,我还要同九哥商量。”孟清和道,“国公爷的心意,我领了。”
沈瑄没有多言,又取出两张房契,“给母亲的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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