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除了在所有人都笑着举杯的时候跟着站起来,意思意思,其余时间都在专心致志地吃饭吃菜。
宁市最豪华的酒店,端上来的菜别管是不是最好吃的,反正都很稀奇,也很昂贵。
坐在陈乐筝旁边的两位是一男一女,倒都跟陈乐筝打了招呼,拿餐具倒酒水饮料时也少不了相互帮忙。虽然他俩是因为性格比较内向安静才坐过来的,但大家都坐在一块儿了,更没有讨厌陈乐筝的理由。
陈乐筝跟他们聊了两句,得知桌上的红酒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赶紧连着倒了两大杯哐当下了肚。
酒入愁肠,本该是幻想中放荡不羁的场景,但陈乐筝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酒量好像不太好。
他觉得很热,脑袋晕乎乎,还有点莫名的亢奋。
借着这股亢奋劲儿,他继续吃着喝着,还大胆地试了两口拿红白勾兑的混合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的人动了起来,开始走来走去。
忽然,陈乐筝被很重地拍了一下肩膀。
他迷迷瞪瞪地转过头去,感觉眼前杵着黑压压的一片重影。
“这不是陈乐筝吗,你还真来了啊!”大嗓门说话的这人,体格也大,五短身材,初中放学回家的时候能和陈乐筝顺上一段路,是陈乐筝最讨厌的同学之一。
这次在群里,就是他造谣嘲讽陈乐筝没考上大学,所以心里自卑,不愿意来参加同学聚会。
“蒋全?”也许这就是恨比爱长久,陈乐筝在这种状态下还能第一时间叫出他的名字。
“是我是我,没想到你这就认出我了哈哈哈,”蒋全撑在旁边的椅子靠背上,“今天来了怎么不过来打招呼?偷偷摸摸的。诶,你这是背的什么包?你小子如今发达了啊!”
陈乐筝看着自己被扒拉过去的背包,一把抓住带子扯了回来,嘟囔道:“想要就自己去买,别把我的扯坏了。”
“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啊陈乐筝,”蒋全问道,“这么能赚钱,也告诉告诉我……是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吧?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我一拳能打三个,跟哥说说,谁给你这么多钱花?”
“这全是我自己赚的自己买的!”陈乐筝非常气愤,“就这么点东西,你买不起吗?我记得当初你家濒临破产来着……现在也变成自己嘴里的死穷鬼了?”
站在蒋全旁边的两个狐朋狗友稍稍变了脸色。
蒋全哈哈一笑,拿着钱包的手按在桌子上,手上戴着的大粗金戒指也“低调”地亮了出来。
他忽然一招手,叫住了那个进来宴会厅的经理,拿着今晚的结账单看了两眼,对陈乐筝笑呵呵说:“醉得这么厉害,今天桌上的酒你可没少喝啊。好了,陈老板如今飞黄腾达了,特地来同学聚会就是想有个表现的机会,今晚全场的费用就由我们陈老板请客!”
此刻宴会厅里的人稀稀散散,一部分有事提前离场,一部分转移到楼上KTV包间继续嗨,一部分还在各自聊天。
角落里这一团反而变成了最闹哄哄的地方。
将刘老师送出去的班长大人回来后,本来要找服务生结账,没想到已经轮不到自己了。
陈乐筝一时间呆着没动,那种感觉就像回到了自己无法掏出点钱来跟同学互换礼物的时刻。
可他现在已经不缺钱了。
陈乐筝眨了眨眼,踉跄着站起来,把手掏进包里,摸索半天,掏出一张卡来扔在了桌上。
“结账。”他大着舌头,硬气地说。
经理拿着陈乐筝的卡刷了刷,出去又回来,附带着一张长长的白色纸条,他笑脸盈盈地递回给陈乐筝:“陈老板,请您在这里签个字。”
纸条上的数字很小,模模糊糊,陈乐筝自然没有仔细看,也不能仔细看,捏着笔就签下了歪七扭八的名字。
陈乐筝拿回自己的银行卡,耳边的起哄声变得无比嘈杂,让他更加头晕目眩。
管不了陆温乔现在在哪里,见过这一面后还能不能再见,真的连两句真心的问候都不能再有吗,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只是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呼吸新鲜的空气,于是不管不顾,拔腿就往外走,跌跌撞撞冲出去时仿佛还撞到了人。
这是一顿糟糕的晚饭。
人生中最失败的一场同学聚会。也会是陈乐筝这辈子唯一参加的一场同学聚会了。
陈乐筝觉得自己的神志其实挺清醒的,他走出酒店的时候还认得路,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路边的报刊亭,买回一瓶水,然后直直奔向垃圾桶,脑袋里便是一阵天昏地暗。
他很想吐,撕心裂肺地干咳半天,最后只逼出了半拉眼泪。
吨吨灌了两口水之后,陈乐筝抹了抹眼睛和脸颊,扶着马路牙子边的石墩,一屁股坐在了灌木丛下的草地里。
旁边就是从酒店地下车库驶出来的出口,不停有车经过,灯光在眼前闪一圈,又很快消失。
陈乐筝被草尖刺和灌木枝条扎着皮肤,无声无息地坐在原处。
每闪过一道重影的光圈,他就数一个数,以确保自己还没糊涂。
“十三……四,十四——”
陈乐筝眯起眼。
这光怎么还不消失,反而越来越亮了。
——一辆轿车从地库驶了出来,轮胎滚啊滚,眼看就要左转进入路口开走了,最后竟然越开越慢,直接停了下来。
“哪个不长眼的!把车停在这里,晃我的眼睛……”陈乐筝口齿不清,嚷嚷了一声,迟钝地拿手挡住刺眼的车灯,然后侧过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仿佛要安详地睡在花坛里,当一夜醉酒的流浪汉了。
但他确实还没那么神志不清。
车灯早已熄灭。有人朝这边走了过来,黢黑的影子笼罩下来。
可能是晚上散步的路人或环卫工,发现了花坛草丛里的异样,好心地过来查看情况,可能下一秒就要报警了。
陈乐筝自己缓缓地坐了起来,先一步笑笑,摆手解释道:“我没事,我就是在这里休息一下,马上就走,马上就走……谢谢啊……”
他刚说完话,把头仰起来看人,仰得很高,红扑扑的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圆而黑的眼睛充满醉态,头发丝上还挂着两片枯树叶。
他却没赶紧站起来,而是灵魂出离一般,彻底地呆住了。
黑西裤,灰衬衫,以及一张不敢想象的英俊的脸。
陆温乔手里拎着车钥匙,低头看着他,开口说道:“需要叫人先扶你回酒店休息一下吗?”
陈乐筝撑起手臂,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甚至没忘记拿上掉在旁边的矿泉水瓶,他什么也没回答,好像没有认出陆温乔。
“陈乐筝。”
陆温乔叫了他的名字,很平淡随和。
见陈乐筝停了下来,陆温乔礼貌伸手,轻轻地扶了他一把。
陈乐筝很清楚,自己现在这样的情况,连路过的路人和环卫工都会伸手帮忙,又何况陆温乔呢。
他低声说:“我真的没事,能自己回去。”
陆温乔不以为意,并不认真地说:“这么多年没见,连人都不会叫了。”
陈乐筝一下子扁了扁嘴,转头看向陆温乔,眼睛也红红的,里面的两点光亮让瞳孔显得有些透明。
“哦,那——”他忽然咧嘴笑起来,就差往陆温乔身上扑去,然后大声地说,“你好啊!陆温乔!”
谁也不该跟一个撒酒疯的人较真。
陆温乔被那股重力拉拽得微微倾身,只好一把扶稳陈乐筝。
陈乐筝刚刚仿佛是在壮胆,此刻反而变得更放肆起来,想直接抽手出来往前跑。
路边就是疾驰而过的汽车。
陆温乔不想在第二天的都市报上看见陈乐筝,他握着陈乐筝的手臂没有放松力气,说道:“我们顺路,要不要送你一下?”
陈乐筝试了几次都挣脱不开,跑不了,闻言又安静下来,含糊地说:“我们顺路?不会吧。”
“今天我要回以前的房子看看。”陆温乔微微拧眉,见他没拒绝,于是拉着他往自己的车那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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