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肤红唇,他的头发会随着心情的变化而变换颜色,眼睛如五彩的琉璃,代表了国家最高审美——这审美属实很迷。
恶龙,领国王子和勇者三个都想娶他,打得昏天黑地。
公主一个都不想嫁,于是靠猎人的帮忙逃进森林里,在森林里遇见了小红帽,两人成为好朋友,小红帽将他带进外婆的家里休息,公主睡了一觉,半夜醒来,看见狼人蜕下小红帽的衣服,准备来吃他。
直接给人惊醒了。
沈潋初惊魂未定,发现自己睡在齐靖宇怀里,男人眉目间有些许倦色,估计很晚才睡觉。
稍微一点动静,齐靖宇就醒来,刚好看见小狐狸转着眼珠子要干坏事。
沈潋初正在观察齐靖宇的脖子,看看昨天晚上也没有留下什么伤痕,实际上是男人皮糙肉厚,什么痕迹也没有,真是扫兴,不忿地撇撇嘴,抬眸就对上某人的眼睛。
沉默而温柔的,他这才发现,齐靖宇的眼瞳是深棕色。
“早上好。”
早上起来爱人就在怀里,第一时间说早安的感觉实在太好,齐靖宇不自觉地缓和了脸色,整个人看起来有几分愉悦,他本就是不喜形于色的一类人,所以这种能被肉眼捕捉到的情绪出现在他脸上,实在很难得。
“早。”
声音低沉而温柔。
“我们分手好不好啊。”沈潋初说话从来不过脑子,他只觉得,齐靖宇现在心情这么好,此时不说更待何时。
那点温柔的水瞬间凝结成冰。
第23章
相像
闵愈背着沈潋初走进楼梯,沈潋初盯着不断变换的数字神游天外。
“小初?”
“嗯……”
闵愈本来想要问些什么,刚刚的聚会上有
不少既是沈潋初初中同学,也是他的高中同学的人,看见他的时候都有点生疏。
“我当初离开……要小初伤心了吗?”
沈潋初眨眨眼,换一边脸靠着。
没有听见回答,闵愈的心尖颤了颤,是啊,站在沈潋初的角度,可不就是他背弃了诺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么?
开门,闵愈把沈潋初放到沙发上,去柜子里拿药箱。
下午他们一起去初中同学聚会,晚上沈潋初喝得有点多,迷迷糊糊的在街边被车蹭了,吓得一伙人心惊胆战的,好在只是腿破了一层皮,没有大的问题。
破皮处渗出血,显得有点触目惊心。
闵愈本来是要带沈潋初去医院,却被拦住:“小伤,回房子包扎一下就好了,不想去医院。”
闵愈知道他为什么不想去医院,也就不勉强,下车之后一路把他背上楼。
闵愈就这般半跪在地板上,轻轻地抬起沈潋初的小腿,一边呼呼一边清洗伤口,动作极轻,但还是避免不了沈潋初觉得疼。
清洗完,擦碘伏,沈潋初低头,看见他这副呵护到不行的样子,叫一声:“闵愈哥哥。”
很久没有听见过这个称呼,一瞬间闵愈以为在做梦,他抬头,生怕惊扰了梦境一般,轻声回答:“嗯?”
侧光的暖黄的,虚虚地包裹住沈潋初,他窝在沙发一角,抱着玩偶,如往年一般,跟他撒娇:
“小初疼。”
对不起,我不该不辞而别,我不该留小初一个人在这里,这么多年,又有多少次,沈潋初叫疼的时候,他不在身边呢?
“呼呼就不疼了。”
闵愈低下头,轻柔地吹气,然后用纱布把伤口包扎好,自然也就忽略了沈潋初眼底的一闪而过的冷意。
愧疚压在闵愈的心底,如山一般压得他喘不过气,背叛者永入地狱。
他在异国他乡遭受几千个夜晚的辗转难眠,算不算另一种补偿?是他该受的。
终究是没忍住,他低头,微不可闻地在纱布上留下一个吻。
“吱呀——”齐靖宇从门外进来,看见坐在沙发上的小男朋友,和蹲在男朋友身前,低着头的外甥,自己外甥的手,还托着男朋友的脚踝。
本来是很暧昧的画面,齐靖宇拧眉,看见包着纱布的小腿:“怎么回事。”
沈潋初看见他也不打招呼,就这样看戏。
“在路边被车蹭了。”
沈潋初点头:就是这样,我宇宙第一大帅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车车都要来跟他贴贴,魅力太大没办法。
“我已经包扎好了。”
跟他出去一次就负伤回来,齐靖宇就算发火也是应该的,他站起来退到一边。
“疼吗?”齐靖宇蹲下,手托住沈潋初的脚后跟,轻轻地碰一碰边缘。
“还好啦,闵愈都给我包扎好了。”他低头看见齐靖宇的脸,又抬头去看旁边的闵愈,静静的。
气氛有些诡异。
简单收拾一下,齐靖宇把沈潋初抱上楼。
齐靖宇揉揉他的头给他换好衣服,又洗漱完,把他裹进被子里。
沈潋初就静静地盯着他不说话。
“怎么?”齐靖宇坐在床边,看着他。
“你跟闵愈长的很像啊。”他弯一弯眼睛,就像是随口一说。
“我是他舅舅,自然像,快睡觉。”
沈潋初乖乖地闭上眼睛。
齐靖宇下楼准备喝杯水,刚好看见闵愈在收拾药箱。
两人一向没什么话题。
倒是最近姐姐总是跟他念叨,他才多说一嘴:“你妈妈说,让你多去看看外公外婆。”
“知道。”
又没了话,两人都在干自己的事情。
闵愈突然想到什么,转头去问齐靖宇:“舅舅,我记得您以前,一直是叫小初潋潋的吧。”
“嗯。”
闵愈看见他冷硬的侧颜,伸手推一推眼镜,笑容温和:“说起来,妈妈总说我跟您很像,要我多多向您学习。”
齐靖宇看他一眼,放好手中的玻璃杯:
“齐家的孩子,总不会太差。”没什么情绪的回答,说完他就转身准备上楼。
“舅舅在对那个小歌手下手了吧。”
“小初不知道?”
闵愈转悠着手中的玻璃杯,不经意间提起。
齐靖宇步伐微顿,转头看向他,依旧是那副不惊不扰的神色:“你到底想说什么?”
两只狼眼神相撞,但是此刻早已不是十年前的模样,闵愈也不再是那个家族控制下,毫无反抗之力的幼狼。
——连伴侣都护不住的幼狼。
此刻他们不是舅甥,而是暴露得彻底的情敌,撕杀到最后,只能留一个的情敌。
闵愈依旧是笑意温和的模样,放下玻璃杯:“那个小歌手……倒是有几分相像。”
他不必明说是像谁。
不是长相上的相似,是神似,其实很难想象,一个从小负债长大的底层青年,怎么会和一个底蕴深厚的大家族少爷神似,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
齐靖宇似乎打量了他一眼,又漠然地回头上楼,一如十年前,他身坐高位,冷眼看着他在家主书房面前跪了三天三夜,狼狈不堪。
在这吃人的齐家,都是坏种。
闵愈斜靠在桌边,笑意不变地看着他上楼,待人完全离开视线,他才垂下眼睛,不知想到什么,扯了扯嘴角。
即使发现了又能怎么样呢?可笑的是他明明就快赢了,却自己弃权。
自己何尝不是满盘皆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知八百,他心里的痛又有谁知道呢?齐靖宇也该尝尝,那种心头肉被硬生生撕扯下来的惨烈味道。
按照小初的心思,闵愈估计,早就死在十年前的机场了。
闵愈的话并非没有在齐靖宇心里留下痕迹,他坐在床沿,一边看着沈潋初的睡颜,一般回忆闵愈的每一句话。
“您以前一直是叫小初潋潋的吧。”
“妈妈总说我们很像。”
“那个小歌手……倒是有几分相像。”
这些话与沈潋初清脆的嗓音混合在一起:
“你要叫我小初,不准叫潋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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