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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有幸识丹青(25)

作者:阿堵 时间:2020-01-19 08:53:13 标签:情有独钟 天之骄子 三教九流

    西蜀赤理山,连绵起伏数百里,和北面居陵山,东面浮留山相连,是整个大夏国最为神秘险峻的地带。赤理山南面,山间清溪流瀑汇聚而下,渐渐壮观,形成环绕山脚的磬河。传说这里就是练江的源头。
    磬河北岸,赤理山脚,一大片肥沃的缓坡,西羌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耕织渔猎,自给自足,端的是世外桃源。
    靠近山脚的一块向阳高地上,搭了几栋木楼,明显比村子里其他房子高大讲究。这是族长和部落长老们的住处。眼下,西羌年轻的族长钳耳正端着一个小瓦罐,轻轻踏上其中最大的一座木楼的楼梯。
    “其实世上哪里有什么起死回生的宝贝,那‘乌青草’的功效不过是可以提神吊命,把将死之人拖上两三天罢了。”钳耳想起那几位大官人如获至宝的样子,不禁咧嘴一笑,露出整齐的白牙。那赤理峰一样深刻的五官,磬河水一样清澈的眼睛,阳光照耀居陵山积雪一样灿烂的笑容,叫人眼前一亮。“不过我才不会告诉他们真相呢。说不定失望之下,他们就不答应把阿金留给我了。”区区几株“乌青草”换得那人永远留下,钳耳觉得满心满眼都是幸福。
    走到门口,钳耳还是犹豫了一下,悄悄挪到窗户外边往里看:阿金正靠在床头假寐,因为受伤初愈,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就连放在被子外边的手也仿佛看得见血液在淡青色的血管中流动。钳耳觉得心里一抽一抽的发痛。他推开门进去,手中一罐无骨鱼羹放在案头,坐到床沿,把比他足足小了一号的瘦金圈在怀里。他知道他醒了,他知道他并不快乐。他看见他漂亮的侧脸没有一点表情,仿佛身后只是一个木棉枕头。
    ——有什么关系呢?能从曼图谷轰隆而下的砂石中,奔涌而来的山洪中逃出一条命来,还敢奢望什么?钳耳一边感谢上天的仁慈,一边后怕不已。自己当初怎么会一时心软答应送他回去?面临失去他的危险,那一瞬间灭顶而来的恐惧几乎断绝了自己的生望。无论如何,不会再放你走了。
    用什么来解释钳耳对瘦金的一见钟情呢?他是粗犷的,他是精致的;他是朴素的,他是华丽的;他是单纯的,他是复杂的;他是南峰顶上挺拔的青杉,他是夕照湖边盛放的红莲……他为他着迷沉醉,不可自拔。
    “莫非是前世的冤孽?”瘦金心里只能这样认为。感觉钳耳放开自己,坐到了旁边。——嗯,不可否认,这个枕头还是很舒服的。
    “有人进山找过你。”钳耳满意的看到瘦金抬起头,眼里现出一丝期待。
    “他们找了苗子带路,一直寻到曼图谷。捡了一些我们当时丢下的东西,就回去了。”瘦金眼里的火花黯淡下去,慢慢垂下眼帘。钳耳狠狠心,接着道:“他们以为你死了,再不会来了。——他们会慢慢忘记你,你也忘了他们吧。只有这里,才是你的家。”
    瘦金一时之间有种十分荒诞的感觉。自己明明活在这里,可是在山外的世界里,却已经死了。他想要怨恨有意隐瞒消息的钳耳,却瞥到他肩上和腰上还缠着裹伤的白布,又想起那天他不顾一切把自己从山石洪流中救出来的一幕——是的,没有眼前这个人,我确实已经死了。况且,起初也是自己按捺不住好奇跟着他来的……
    钳耳看着瘦金紧绷的嘴角慢慢软化下来,心里乐开了花。当然不能告诉他,那几个益郡来的大官人有多么精明可怕,如果不是乌青草挡着,他们也许真的把他带走了。
    倒了一碗鱼羹出来,试试温度,钳耳无限温柔:“阿金,喝一口好不好?”
   
    第26章
   
    京城第一场雪下来的时候,“宝翰堂”上下诸人都在紧张的筹备参加本年度“新春赛宝大会”的相关事宜。反倒是水墨丹青这两个平时最忙的人根本插不上手。因为以他们的身份,是绝对不能在大会上亮相的。那种场合,座中尽是行家里手,万一被人识破或是被人记住,从此后患无穷。两人于是待在水墨的住处,收拾整理,浆洗打扫,除尘去秽,也干得热火朝天。
    ——有的人死了,有的人活着;有的人走了,有的人留下。无论如何,日子总是要过下去的。
    到了腊月十八这一天,屋子已经再没有可收拾的地方了。院子里同住的几个伙计早已去了店里,忙着帮衬赛宝大会。丹青的心一下子空了起来,有些茫然的坐在廊下看雪。哀伤如挟裹着雪花的北风扑面而来,无孔不入,一直钻到骨头缝里。
    水墨给他披上棉袄,道:“不如我们去落虹桥码头转转,顺便买点年货。”
    半天没有动静,水墨准备放弃了。丹青却忽然扭过头来,一笑:“也好。”
    两人穿戴停当,出门雇了辆小车,直奔西南而去。
    过了天钥桥,便渐渐热闹起来。许多人顶风冒雪,赶着车子,挑着担子,背着篓子,往码头集市行去。
    车子渐行渐缓,到了新月桥,前方人山人海,说什么也走不动了。
    水墨摸出十个铜板递给车夫,拉着丹青跳下车,见缝插针的往前走。
    丹青只觉得各种各样的声音充塞着耳朵,兄弟俩紧挨着说话都要放开喉咙大嚷。人群蒸腾的热气将天空中的雪花全烤化了,竟然感觉不到在下雪。不一会儿,就感到浑身发热,额角冒汗,想停下来也不可能,只得随着人流往前挪动。
    看到想买的东西,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挤到摊贩面前。买完之后,背着货物再挤出来则是更为艰巨的工程。好在二人年轻力壮,身手灵活,走到集市尽头时,东西也买得差不多了。前方就是码头。已近年底,外地船只早已离去,本地船行也歇工了。和集市的热闹相比,虽然不过几步之遥,码头却简直冷清得不像话。
    丹青和水墨不约而同的回望集市,只见人头攒动接踵摩肩张袂成荫挥汗如雨。两人看看脚下一大堆东西,相顾骇笑,不敢相信自己刚从那里面挤出来。
    “咱们去码头看看吧。”
    落虹桥码头是整个西北地区最大的码头。站在整齐的青石台阶上望去,江面浩浩荡荡,苍茫开阔;江心没有结冰,一片氤氲水雾。眼前的景色兼具壮丽凄清之美,两人不禁看得入了神。
    忽然,前方出现了一队隐隐绰绰的船只,高大华丽,有若海市蜃楼。
    “师兄,那是什么?”丹青扯扯水墨。
    附近几个收拾东西的船工也停下手里的活计,一边眺望一边议论着。
    眼看船队驶近,打头的楼船上飘着一面红底金字大旗,上书龙飞凤舞一个“逸”字。一个眼尖的船工惊呼:“啊,那是逸王殿下进京贺年的船队!”
    接近码头,船队慢了下来。
    “他们要在这儿登陆上岸吗?”水墨问旁边的船工。
    “不会。只从这儿过。前边另有官家专用的码头。”果然,头船上放下一艘梭子小艇,飞快的往前驶去,看样子是报讯去了。
    另一个船工笑道:“亏得逸王殿下不从这儿上岸,否则那些赶集的小娘子大婶子们还不打破头!”
    集市中也有人发现了船队,一些好事者纷纷往码头跑来。丹青大叫不妙,想要退出去已然不及,瞟见河滩上翻过来晾着好些小船,招呼水墨一声,抱起东西几步跳下码头,手脚并用爬上了其中最大的一艘。
    这时码头上边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站满了人,一些人也仿效丹青兄弟两人的样子,下了河滩,爬到船上。不过绝大多数人随身都带着不少东西,没法跳下来。女人们到底要顾着脸面,不敢下来。丹青站在狭长平坦的船底板上,颇有得天独厚之意,瞪大眼睛专心致志的瞧热闹。
    一共五艘船,中间最大一艘足有三层高,朱漆金粉,雕梁画栋。这就是逸王赵承安的坐船。听得人声喧哗,承安从房里走出来,向岸边的百姓招手致意。今天他并没有穿王爷服饰,只是一件金缎滚边紫色长杉,腰围羊脂玉带,身披墨呢大氅,却越发显得长身玉立,风采流动,清贵逼人。头上八宝金丝冠,衬得一张脸莹莹生辉,眉如飞羽,眼似点漆,往人群中这么一扫,便赢得欢呼掌声无数。等到他微笑招手,岸上的女孩子们再也忍不住尖叫起来,一时香巾罗帕共舞,绢花锦囊齐飞,往逸王船上扔去。
    “哈!”见此奇观,丹青不禁失笑。看了一会儿,转头对师兄道:“这个什么逸王殿下,可把西棠大哥比下去了!”水墨莞尔。
    眼见船队经过码头,又缓缓远去,岸上众人手挥目送,依依不舍,堪比后世追星族粉丝们见到心中偶像的情景。
    “有钱!真有钱!气派!真气派!”丹青摇头啧啧两声,有一句话压在舌头底下没说出来:只怕搜刮了不少蜀州民脂民膏吧。
    其实丹青还真是冤枉了承安。往年或走陆路,或走水路,虽然同样引起明星效应,却也没有这么招摇。今年因为蜀州刺史马亭云举家北返,上京叙职卸任,和逸王顺道一起走,再加上地方官僚士绅进献给皇帝的各色贺礼,人员物品实在太多,这才借用了水师的大船。
    马亭云看承安意气风发的进来,肩头还挂着不知哪家姑娘扔的绢花,捻须笑道:“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不能羞。”
    承安把花放到鼻子底下嗅了一把,飞出一个轻佻的眼神:“京城百姓还是这么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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